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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利己主义的蜕变》

2018-07-08 14:33 作者:陈宣章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评《利己主义的蜕变》

陈宣章

《中国新闻周刊》2018年23期刊登美国加州圣玛利学院教授徐贲《利己主义的蜕变》。(见附件)读后真是感慨万分!

先看文章前四段:

1.读到一篇文章《医保最大的恶,是让每个善良的医生不得不去作恶!》。文章说:“医生的工作可以总结为治病救人。可现实并非如此,有时候我們已经不得不像个会计家、谋略家,甚至是‘恶人’一样与患者、与家属、与领导、与医保政策斗智斗勇。”

2.文章的逻辑似乎是,医生原本是善良的,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一件纯粹利他的事情:治病救人。但是,医保制度使得原本善良的医生涉入到经济利益关系中去,而且,这种经济利益是与患者的利益相冲突的。于是,医生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因而作恶。(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3.在这里,“恶”是以经济上的“私利”来界定的。但其实,医生的“善”与“恶”都与私利(这里主要是经济利益)相关。关键不在于是否有私利,而在于是否损人利己。

4.在美国,医生是高收入人群。要成为一名医生,在经济上的投入(包括接受训练的时间)要超过其他许多行业。普通美国人也要靠医保,他们去医院看病或接受治疗,花费也很昂贵。但是,医生与他们诊治、治疗的病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对立,所以没有人说医保逼迫医生去作恶。

其中,徐贲并不同意文章《医保最大的恶,是让每个善良的医生不得不去作恶!》的观点:医保是作恶之源。但是,理由是:美国的医保“医生与他们诊治、治疗的病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对立”;而中国的医保“医生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因而作恶。”

徐贲认为:“关键不在于是否有私利,而在于是否损人利己。”“就提供一份收入的职业而言,医生与会计师、银行职员、店员、电脑工程师并没有什么两样,从本质上说,都是‘利己’的。”

原中医研究院副院长、国家科委中医专题委员会委员、中华医学会常务理事蒲辅周(原名启宇,1888-1975)生于四川省梓潼县长溪乡一个世医之家,积累一定临床经验后,18岁便悬壶于乡里。他牢记前人教诲“医乃仁术”,改名“辅周”,取辅助贫弱、周济病人之意。

中医历来有“悬壶济世”之说。1936年,蒲辅周在成都办“同济施医药社”,并与泰山堂订合同,无钱买药的病人经他免费诊断后,可持他的特定处方去泰山堂抓药,账记在他名下,由他定期去结算。1940年梓潼县霍乱流行,蒲辅周立即汇200银元和处方一张,要他弟弟们将治霍乱的药方四处张帖,把所汇银元买成药品,半价发售,贫穷的分文不取。1945年,成都麻疹流行,蒲辅周常涉水到御河边和城郊劳动人民聚居区,为他们免费诊治。

著名的加拿大胸外科专家白求恩,1938年3月31日率领一个由加拿大人和美国人组成的医疗队来到中国延安。在中国工作的一年半时间里,他为中国抗日革命呕心沥血,毛泽东称其“毫不利己专门利人”,“是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

所以,医生既是职业,也是事业。“事业”有三种含义:1.人们所从事的,具有一定目标、规模和系统的对社会发展有影响的经常活动。例如:恩格斯《在马克思墓前的讲话》:“他的毕生的真正使命,就是以这种或那种方式参加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及其所建立的国家制度的事业。”2.特指没有生产收入,由国家经费开支,不进行经济核算的文化、教育、卫生等单位。例如:教师是事业编制。3.指个人的成就。例如:他立志要做出一番事业来。

医生作为“事业”指第一种含义,例如:蒲辅周的“悬壶济世”。徐贲说:“医生治病救人,这是他们的职业性质使然,也是人们所说的医者之善。”其实,医者之善是他们的事业心使然。“救死扶伤”如果仅仅停留在职业性,必然会“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因而作恶。”

如果医生只是“利己”者,怎么“济世”?曾经有一种说法:“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既然“主观为自己”,那么“客观为他人”只是一种假象:一个医生“主观为自己”,那么他必然希望病人越多越好,病程越长越好,药价越高越好,回扣越大越好。

还有一种说法:“公私兼顾。”那些打着“公私兼顾”旗号者,哪个不假公济私?许多人在探讨“腐败的根源”。其实,“公私兼顾论”即是!嘴上“为公”,满心“为私”,这就是所有腐败者的共性。许多人嘴上念“入党誓言”,心里想“升官发财”,所以贪官“前腐后继”。

徐贲认为:“今天,人们诟病的医者之恶,不是指他们凭医术挣钱,而是指他们为了挣钱而坑害病人。这个时候,医生的利己就发生了质的蜕变。”他的理论基础是休谟《道德原则研究》。

休谟把“利己”分为两种:1.第一种利己观是与一切美德和善的情操根本对立的,“它只能存在于最卑鄙的性情之中”。这种利己否认善的存在,认为:“所有的仁慈都不过是伪善,友谊不过是欺骗,公共精神不过是闹剧,忠诚不过是诱导信任和信心的陷阱。说到底,我们所有人都只是追求私利。我们戴着漂亮的面具,是为了解除他人的戒备,让他们更容易被我们设计利用和操控。”2.第二种“自我主义”,它看上去与第一种相似,其实并不相同。这种利己观认为:“无论我们对他人有什么情感,或想象自己对他人有什么情感,我们的激情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不涉及私利的,不可能纯粹利他,也不可能纯粹无私。最真心实意的友谊,无论如何诚挚,也是自的某种改变。就算我们自己并不意识到,我们在看似深切投入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事业时,也是在追求自己的满足。”如果我们不追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又怎么会去关心别人的自由与幸福呢?这样的“自利”观不是否认世界上有无私的行为,而是“用哲学的化学转化来解释,任何一种激情都是自利的转变”。

休谟否定了“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就像现在许多人否定“毫不利己专门利人”一样。因为这些人都时时刻刻地“利己”。所以,休谟的理论容易被这些人拿来为自己辩护。

徐贲认为:“一个诚实的屠夫、酿酒师或是面包师,只要不对顾客坑蒙拐骗,不造假卖假,不生产黑心食品,就是一个好的利己主义者。我们期待的也不是没有利己心、一门心思治病救人的仁德医者,而是尽职尽责的医生——不管在什么样的医保制度下,这都是每个医生应该要求于自己的。”

正因为现在许多人认为自己是“好的利己主义者”,法律也成为“利己主义”者的后盾,于是,形形色色“合法的腐败者”无法被法办,反腐败就成了“割韭菜”。

中国有8956.4万共产党员。如果人人都像白求恩那样“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社会会那么思想混乱吗?放着马克思主义不学习,到英国唯心主义哲学家休谟那里找“真理”,这是当今中国的一个大笑话。

当然,也有许多人不忘到“孔孟之道”找理论根据。《上海老年报》2018.7.7.黄永武《一窝蜂》(摘自漓江出版社《生活美学》一书):“要想改造喜好一窝蜂的习性,首先得多读些儒家的书,建立正确的价值观。”儒学中还有“正确的价值观”?!这是当今中国的又一个大笑话。这已偏离本文的题意,打住!2018.7.8.

附件:《利己主义的蜕变》

读到一篇文章《医保最大的恶,是让每个善良的医生不得不去作恶!》。文章说:“医生的工作可以总结为治病救人。可现实并非如此,有时候我們已经不得不像个会计家、谋略家,甚至是‘恶人一样与患者、与家属、与领导、与医保政策斗智斗勇。”

文章的逻辑似乎是,医生原本是善良的,因为他们所做的是一件纯粹利他的事情:治病救人。但是,医保制度使得原本善良的医生涉入到经济利益关系中去,而且,这种经济利益是与患者的利益相冲突的。于是,医生为了保全自己的利益,不得不损害患者的利益,因而作恶。

在这里,“恶”是以经济上的“私利”来界定的。但其实,医生的“善”与“恶”都与私利(这里主要是经济利益)相关。关键不在于是否有私利,而在于是否损人利己。

在美国,医生是高收入人群。要成为一名医生,在经济上的投入(包括接受训练的时间)要超过其他许多行业。普通美国人也要靠医保,他们去医院看病或接受治疗,花费也很昂贵。但是,医生与他们诊治、治疗的病人之间并没有直接的经济利益对立,所以没有人说医保逼迫医生去作恶。

就提供一份收入的职业而言,医生与会计师、银行职员、店员、电脑工程师并没有什么两样,从本质上说,都是“利己”的。正如亚当•斯密说的,我们期望的晚餐并非来自屠夫、酿酒师或是面包师的恩惠,而是来自他们对自身利益的特别关注。医生治病救人,这是他们的职业性质使然,也是人们所说的医者之善。

今天,人们诟病的医者之恶,不是指他们凭医术挣钱,而是指他们为了挣钱而坑害病人。这个时候,医生的利己就发生了质的蜕变。

休谟在《道德原则研究》的附录里把“利己”(他称为“自爱”,self-love)区分为两种。

第一种利己观是与一切美德和善的情操根本对立的,“它只能存在于最卑鄙的性情之中”。这种利己否认善的存在,而是认为:“所有的仁慈都不过是伪善,友谊不过是欺骗,公共精神不过是闹剧,忠诚不过是诱导信任和信心的陷阱。说到底,我们所有人都只是追求私利。我们戴着漂亮的面具,是为了解除他人的戒备,让他们更容易被我们设计利用和操控。”休谟认为,越是内心阴暗的人,越会坚持这样的想法。因为把所有人都设想得这么卑鄙,自己才能显得不那么卑鄙。

生活在道德堕落的社会里的人们特别容易有这样的想法。然而,任何一个社会,只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爱、同情、恻隐之情、公共精神还实际存在(不管多么稀少),就不能说人类和人性已经败坏到了这样的程度。即使在人与人之间充满仇恨、残害、恐惧和不信任的浩劫时期,仍然有暗中帮助落难者(往往冒着自己变成“阶级敌人”的危险)的事情。

因此,极端阴暗的人性揣测是虚妄不实的,而且,单就对人类行为的描述而言,也是不及格的。

休谟认为,还有第二种“自我主义”,它看上去与第一种相似,其实并不相同。这种利己观认为:“无论我们对他人有什么情感,或想象自己对他人有什么情感,我们的激情都不是(也不可能是)不涉及私利的,不可能纯粹利他,也不可能纯粹无私。最真心实意的友谊,无论如何诚挚,也是自爱的某种改变。就算我们自己并不意识到,我们在看似深切投入人类的自由和幸福事业时,也是在追求自己的满足。”如果我们不追求自己的自由与幸福,又怎么会去关心别人的自由与幸福呢?这样的“自利”观不是否认世界上有无私的行为,而是“用哲学的化学转化来解释,任何一种激情都是自利的转变”。

一个诚实的屠夫、酿酒师或是面包师,只要不对顾客坑蒙拐骗,不造假卖假,不生产黑心食品,就是一个好的利己主义者。我们期待的也不是没有利己心、一门心思治病救人的仁德医者,而是尽职尽责的医生——不管在什么样的医保制度下,这都是每个医生应该要求于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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