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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第一章------第五章

2018-10-09 10:16 作者:峻泓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第一章 刘向晖

二零一六年八月。

里约奥运会的圣火还没有熄灭,中国的北方也就开始准备进入秋天了。可能是受到奥运会热情的影响,这几天的气温并没有下降,依旧酷暑难耐。

然而刘向晖的心情却与当下的高温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已经跌到了冰点以下。

上午十一点,刘向晖无精打采地从法院走出来,耷拉着脑袋呆呆地坐在路边的石墩上,丝毫不在意太阳照射的炙热,他觉得太阳在自己的眼中都是灰暗的,根本看不到光芒。

章丽云紧随着走出法院的大门,看都没看他一眼,从他的身边一闪而过。他抬了抬手,想要张口叫她停一下,但却还是没能叫出口,眼睁睁看着她在路边打了一个车匆匆而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个跟自己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女人,而今对他们的婚姻竟然没有半点留恋,一纸诉状递到了法院,毅然决然地提出了离婚。章丽云的要求很简单,她可以不要任何财产,但是他们的儿子小飞一定得归她,这一点不容有任何商量的余地。

对于章丽云提出的离婚协议,刘向晖完全出乎意料,他根本没有想到平时一向柔弱、隐忍、善良的妻子怎么会这么坚决。他想跟章丽云好好地商量一下,但是章丽云根本就不给他商量的机会。法官看他们两口子争执不下,只好宣布休庭,让他们双方回家继续去协商。但是看章丽云那王八吃秤砣------铁了心的态度,还有什么好商量的呢?

对于离婚这种事情,从他们结婚那天起,刘向晖的心里就每天都在萌生这个念头,十几年来不下几万次在他的脑海里浮现过。他原以为婚姻的主动权一直掌握在自己的手里,最先提出离婚的一定会是自己,把离婚付诸实际行动的也一定会是自己。但是没有想到自己都快要忽略了这件事的时候,章丽云却抢先一步打了他个措手不及,让他完全猝不及防,他一下子手忙脚乱不知道该如何应对。尽管对于离婚这种事他已经盘算了几十种可能会出现的状况,但那都是在以他的主观意愿为出发点的情况下所能想得到的对策,简单地说,都是他的想当然,他太高估了自己把控婚姻的能力,也低估了章丽云作为一个女人的决心。所以一旦由主动变为被动,那自己就只有挨打的份儿了。

一辆车缓缓地驶到刘向晖的跟前,但是他并没有在意到,他的脑子里乱哄哄的,低着头根本不想看这个世界。

“滴----滴------”驾车的女人摁下右边车窗玻璃,摁响了车喇叭跟他打招呼。

刘向晖双手捂着脸没有回应。

“想什么呢,上车呀!”车里的女人冲他喊。

他早知道是秦晋君来了,但是却没有答理她。

“你先上车行不行,天这么热,小心中暑了,有什么事咱们回家说好不好。”秦晋君央求他。

“回家?回哪个家?”他茫然地抬起头像是在问自己。

“当然是回咱们的家了,她都要跟你离婚了,你还回去干什么?”秦晋君噘着嘴满脸不高兴。

“这不法院还没有判决呢,我怎么就不能回去?”刘向晖望着远方的天空有点赌气地说。

秦晋君不满地看着他说:“瞧你那没出息的样儿,人家都不要你了,你还死乞白赖地纠缠个什么劲,离婚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又不是没离过婚,我倒觉得挺好,她不要你了,我要你。”

“你说得倒轻松。”刘向晖没好气地说。

“那你说还能怎么办,你不是早就想离婚了吗,现在她先提出了离婚,你反倒犹豫了,她想要什么都行,干脆利落都给她就是了,至于孩子,我也可以给你再生一个。”秦晋君显得满不在乎。

“我还没离婚呢,你跟我说这个。”刘向晖生气地说。

“那还不是迟早的事。”秦晋君把车熄火,打开车门从车尾转过来,微蹲着靠在他身边。

“我离了婚是不是就如你的愿了?你是不是盼着我离婚?”刘向晖拉着脸问。

“当然了,你是我的,谁也抢不走,”,秦晋君完全不在意刘向晖的脸色,头靠在他的肩上说,“再说了,你对你现在的婚姻有信心吗?”

刘向晖一下子被噎住了,但是他仍然迁怒式地瞅了她一眼说:“都是你,要不是你一再紧逼,我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秦晋君猛地抬起头不满地瞪着他问:“怎么都成我的错了,你问问你自己,假如没有我,你就不会离婚吗?你们的婚姻已经名存实亡了,即使不离婚,你现在跟离婚又有什么区别?”

“我的婚姻是怎么状况跟你有什么关系?”刘向晖质问。

“怎么就跟我没关系了?你说咱们在一起多长时间了,就这么一直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你以为咱们还是年轻人,还想拖到什么时候?你问问你自己,难道你不想跟我在一起吗?你要是不想跟我在一起,你早说呀,免得说我一直纠缠着你不放,我也不想就在你这一棵树上吊死。”秦晋君赌气地站起来,背对着他。

刘向晖冷笑了一声:“既然你不想在我这吊死,那你可以离开,去找一棵适合吊死你的树,我也不会拦着你的,你们都离开我吧,我一个人还清静呢。”

“你想得美,你让我离开我就离开,我告诉你我这辈子都跟定你了,你别想丢下我,当然了,不止我一个人,还有这里。”秦晋君拍了拍自己的小腹。

“什么?”刘向晖的头“嗡”地一下子就炸开了,眼前一个个碎片在太阳光的照射下被晃得眼花缭乱,他极力想要把自己的思维都收回来,紧紧地捆绑在一起塞进自己的脑子里,但是一阵接一阵的眩晕仿佛一阵又一阵的狂风卷起了漫天的乱草一样,让他不知道该先从哪里着手收拢,幸亏自己还是坐着,如果是站着的话,一定会摔倒的。

“难道你怀孕了?”他稳定一下自己的情绪,急促地问。

“对。”秦晋君趾高气扬地回答。

“不可能,什么时候的事?”他仍然怀疑。

“怎么不可能,你怀疑这孩子不是你的吗?你要不相信,等孩子生下来,咱们可以去做个鉴定。”秦晋君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低头看着他。

刘向晖当然不会怀疑,如果秦晋君真的怀孕了,那么就一定是他的。只是他不明白,他们在一起这么长时间他总是很小心的,为了尽量避免有这样的意外发生,他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措施,他这也是为了保护自己。尽管他的婚姻如秦晋君所言,已经名存实亡,尽管离婚这种想法在他的心里想过了千遍万遍,但是如果真的要踏出这一步,并不是一件轻易的事。

刘向晖站起来紧盯着秦晋君问:“告诉我,你做了什么,为什么会这样。”

秦晋君迎着他的目光并不示弱说:“我做了什么重要吗?重要的是我现在已经怀孕了,即使我做了什么,我也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事,给你生个孩子,有错吗?反正咱们将来结了婚也是一定要生个孩子的,倒不如趁现在咱们还不算太老早做准备,你要是这么一直耗着,再耗上十年我也老了,想要个孩子也生不动了。”

刘向晖突然明白了章丽云为什么会坚决提出离婚,他铁青着脸问:“这件事丽云也知道了是不是?”

“对,我跟她说的。”秦晋君并不隐瞒。

“你跟她说这些干什么?”刘向晖有点愤怒。

“我跟她说这些干什么?”她冷笑一声说,“因为我你,我想跟你在一起,我想把你从婚姻的空壳中拉出来,我想帮你从徒有其表的婚姻中解脱出来,我不想就这么一直干耗着,再这样耗下去你会垮掉的,我也会疯掉的。”秦晋君激动起来,紧握着双手放在胸前。

“我垮掉我愿意。”刘向晖恼怒中饱含着无奈。

“可是我不愿意!”秦晋君的眼睛红了,她把脸扭向一边,眼泪流了下了,她抬手擦了一下脸上的泪水,又转头看着刘向晖说,“向晖你知道吗?我不愿意看到你这样,你是我等了半辈子的幸福,我会一直跟你在一起的,哪怕全世界的人都反对我也不在乎,你也跟我说过希望跟我在一起,你跟我在一起你也很开心是不是?可是你总让我等一等,你要我等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你让我看到一丁点的希望好不好?我真的是好担心,我好怕失去你,我每天都提心吊胆的,所以,我只好自己努力来把我想要的幸福争取过来。”

“是我太懦弱了。”刘向晖痛苦地摆了摆手说。

“你不用责怪自己,我知道你面对的压力很大,所以,我才用这种无奈之举来帮助你,也是帮助咱们。”秦晋君故作开心地安慰他。

“你大可不必这样子做,即使没有孩子,我也一样爱你。”刘向晖努力挤出一丝笑,不过他觉得他的笑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不,我不仅要你爱我,我要的是跟你在一起,所以你别劝我跟章丽云一样,也去打掉这个孩子之类的话,想都别想,我是不会去的,即使不能跟你在一起,我也会把孩子生下来。”秦晋君好像看穿了刘向晖的心思,满脸防备的说。

刘向晖在心里苦笑着,这个女人真是太聪明了,什么都瞒不了。她说的没错,只要她执意要这个孩子,就是一定会要的,谁也左右不了她的意愿,她不会像章丽云一样听自己的。更何况当初为了让章丽云去打掉孩子,自己是费尽了口舌,想尽了办法,现在要想让她也跟章丽云一样听自己的,真的是想都别想。秦晋君也十分清楚,只要她有了这个孩子自己真的就只能选择离婚跟她在一起了,而且只要她有了这个孩子,章丽云也会毫不犹豫地选择跟自己离婚。作为自己的妻子,章丽云可以为了小飞而容忍自己的不忠,可以接受自己不爱她,可以为了挽留住丈夫的心而去打掉孩子,可以为了家庭的貌似和谐与完整而一忍再忍,但是却决不能容忍丈夫不要自己生的孩子而去选择跟别的女人生个孩子。这就是章丽云的底线,是任何一个妻子的底线,正因为自己突破了这个底线,她才会主动提出来离婚的事,并且不给自己任何机会。

看来秦晋君已经蓄谋已久,她把事情的每一步都计划好了。她知道章丽云心里最忌讳的是什么,也知道自己最在意是什么,她紧紧掐住了自己的死穴,不给自己任何反抗的机会,留给自己面前的就只有这一条路可走。

“既然你已经怀上了孩子,那我还能怎么办,我还有退路吗?”他无可奈何地说。

“你到现在还想着退路?不过没关系,我就是你的退路,”秦晋君破涕为笑,“咱们回去吧,天怪热的。”她拉住他的手说。

“你先回去吧,让我一个人坐一会儿。”他松开她的手又坐下来。

“我陪你。”秦晋君执拗地说。

“不用,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呆一会儿。”

秦晋君知道再劝他也无济于事,只好跟他说:“那我回去了,你晚上回来吗?”

刘向晖摆摆手,没有说话。

秦晋君开车走了,刘向晖一个人更加迷惘。

看来一切都无法改变了。

本来还以为自己的婚姻能够苟延残喘下去,也许可能就会起死回生,因为离婚对于自己来讲并不是最好的选择。想想乖巧的儿子,即将面对妈妈的分手却浑然不觉,他的心里就像刀剜一样;想想这些年来章丽云的付出,他的内心又止不住地愧疚,自己即使不能让她感受到爱情的甜蜜,但至少可以让他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可是自己做到了吗?想想年长的母亲在得知自己离婚之后所要承受的打击,他又深深地自责,都这么大了,还让母亲为自己的婚姻操心,不能让她静享晚年。

可是现在秦晋君怀孕了,并且告诉了章丽云。对于章丽云来说,是可忍,孰不可忍,离婚就成了他必须接受的事实。

刘向晖努力站起来,但是仍然感觉到眩晕。他漫无目的地往前走,这个时候要是让自己醉一场,就什么都不用想了。看看路边有一家小饭店,他想也没想就走了进去。

饭店里还没有其它的客人。

他随便叫了两样菜,要了一瓶白酒,拧开盖子先倒了一杯,端起杯子一饮而尽。紧接着他又倒了两杯,都是一口就闷了下去,连饭店的老板都看呆了。

三杯酒下肚,他感觉更加眩晕了,脑子里浮现出一片迷幻的色彩,酒精的麻醉催生出的兴奋感完全覆盖了刚才的烦闷。这个时候要是能有个人陪自己说说话,喝喝酒,听自己倾吐一下心声,让自己暂时忘却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该有多好呀?

他掏出手机,不用翻找通讯录,就习惯性地拨出了一串数字。

电话通了,但是却没人接。

这家伙干吗去了?他猜测着。于是又在微信里给李英侠发了个地址,并写了一个字:“来。”

第二章 李英侠

天气炎热的时候,李英侠几乎每天都会去游泳,他是一个喜欢运动的人。

天他会绕着毗邻小区后边的公园去小跑一个多小时再回家,而在天由于稍微一剧烈运动就会汗流颊背,所以,他选择了游泳,因为这样的运动方式不会让自己的形象显得狼狈。

在别人眼里,李英侠始终是一个干净而又整齐的男人,他平时很注重生活上的细节,做的每一件事都有条不紊。在什么样的场景下,应该穿着什么样的衣服,他对自己都有很认真的要求。比如,他早上去游泳的时候,总是短裤搭一件宽松的运动T恤,再拖一双沙滩凉鞋;在比较正式的场合,他总是西裤搭皮鞋,把T恤或者衬衫压在裤腰内,而决不会穿牛仔裤或运动裤;在比较轻松的环境里,他会选择比较放松的休闲类衣服,但是依然会很整齐;外出旅行或者野营时,则肯定是一身精干的运动装。

平时在家里,自己的每件衣服总是放在固定的格子里,即使是他的每一双袜子也被他叠得平平整整。按朋友的说法,像他这种到楼下送垃圾也要穿戴整齐的男人都快赶上强迫症候群了。但是按照他对生活的理解,一个人不管有钱没钱都应该活得很精致,精致是一种生活态度,是一种品味。一个男人的生活,可以不要太多的物质与金钱作为支撑,但是一定要有属于自己的独特风格,或者说需要有一种以文化底蕴作为支撑的高贵气质。

人们常说富贵,但是富和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富是物质的拥有,而贵是精神上的升华。所谓贵,它是从不会与平民精神相对立的,更不是养尊处优的奢华生活,而是包含着责任、文化、品味、自律等一系列核心价值的先锋精神。相比这座城市里那些富得脚底板都流油的煤老板,一个个脖子上挂个大金链子,驾驶着大排量的宝马奔驰,把油门一脚踩到底,恨不得自己的汽车能飞起来一样,完全无视别人的存在,这样的人,即使口袋里赚取了再多的金钱,也无法填充自己脑袋里的空白。

其实,G城这些年能达到如此高速的发展,也主要是沾了煤炭黄金十年的光。随着21世纪初期中国经济进入繁荣周期,煤炭需求狂涨,煤价攀升,暴利的煤炭就像磁石一般吸引着各种资源,它给这座四线,乃至是五线的小城带来了巨大的财富,也造就了一大批的投机者与暴发户。

由于煤炭经济的拉升,导致本地的经济空前繁荣,人们赚钱也变得容易,花钱也显得随意,口袋里的闲钱多了,总得找个花钱的理由吧。除了吃喝玩乐,衣食住行消费之外,有点经济头脑的人也开始炒股,炒房。而那些比较精明的商家也早就注意到了这一点,于是,仿佛一之间,G城的大街小巷多了数不清的豪车,而在G城的周围,一座座新楼盘也拔地而起,当然了,房价也高得离谱,快赶上省城的房价了。但是,依然会有人一掷千金,三套两套的买,连眉头都不皱一下。特别是那些口碑比较好,物业服务跟得上,规划设计比较超前的楼盘,更是供不应求,即使每平方米的售价现在已经达到了七八千元甚至近万元以上。

李英侠的新家就在这样一个公认为比较高档的小区里。但他并不是什么煤老板,说到底属于自由职业者。他是一名注册会计师,跟别人合伙开了一家职业培训中心,他负责财务方面的培训。他当初决定在龙华小区二期住宅买房子的时候,房价还没有这么高,也就是不到四千元一平方米,但这在几年前也算是G城数一数二的高价了。而彼时,他和老婆两个人的月收入加在一起,也不过六七千,还不如一个煤矿工人一个月的收入多。而李英侠之所以决定在这样一个比较高端的小区买房子,主要是在看过了龙华小区第一期的开发效果之后才下定决心的。因为无论是龙华小区所处的地理位置,还是楼盘的设计,景观的布置,以及绿化的程度与物业的服务都让他很满意,可以说是瞬间就被吸引了。整个小区里禁止小商小贩出入,也没有做生意的门店,所以尽管处于城市里,但是这个全封闭的小区却显得别样的幽静。尽管也是高层,但整个小区二十多幢住宅楼,最高的楼层也只有十八层且只占到少数,大多数不超过十二层。不像有的楼盘,都超过了三十层以上,把太阳都遮住了。所以在看过龙华小区一期的开发及整个小区的规划之后,李英侠马上回到家和老婆商量买新房子的事。

李英侠老婆叶子是城南小学的副校长,属于那种小依人兼娇小可爱型的女人,唯一的爱好就是打麻将。她常说自己属于胸无大志、得过且过型的女人,家里的大事小情几乎都由李英侠来拿主意,有什么事只需要告知她一声就行了。对于李英侠决定再买房子的事,她是支持的,但是一听这么高的价格,她又有点犹豫。因为在G城有许多正在开发的楼盘,而龙华小区的房价说来算是较高的了。根据两个人目前的收入来看,完全可以选择比较便宜一点的楼盘。但是她同时也知道,李英侠看上的东西,肯定是物有所值的,而且老公对一件事物的评鉴标准,只有两个字,就是------精致。他既然抛开便宜的楼盘不选,而是选择了比较昂贵的龙华小区,肯定是这样的住宅区能给人体会到别的地方所没有的精致之处。所以,他们拿出了结婚以来所有的积蓄,又在银行做了十五年的按揭,在龙华小区买了一套一百四十平方米的三室两厅。而就在他们一家住进不到二年的光景,周围的楼盘就像坐上了过山车一样涨到七千元一平方米,而据说,龙华小区第三期的定价可能会超过九千元一平方米了。所以,叶子也暗自庆幸,老公当初的决定是对的,有时,她还开玩笑的对老公说,早知道这里的房价会涨到这么高,当初就应该多做些按揭再买一套,到现在一转手,至少能挣二三十万。李英侠倒没想这么多,他是一个很知足的人,朋友们在一起的时候,总会说他们两口子生活的轻松悠闲,是朋友圈内幸福指数最高的。而李英侠的回答也很经典-------我拥有的并不多,只不过我要求的很少。

其实李英侠知道自己并不完全像朋友所言那样无欲无求,他也曾想像过,自己能像刘向晖一样开自己的公司,去经营一方属于自己的生意,或者十几年前大学毕业的时候选择到一家大型的国有煤矿企业去上班,那么到现在,他或许也会像好朋友高原和张之强一样,已经成为一个中层的主管,年薪也会在二十万以上。只是从去年开始,煤矿的效益开始走下坡路,且已届不惑之年,李英侠越来越觉得随着年龄的增大,心反而越来越小了。

李英侠从游泳馆出来,已经十点了。他在路边的早餐点上喝了一杯豆浆,又顺便买了些中午要吃的菜,开车往家走。他在地下停车场停好车,提着东西乘电梯上到九楼自家门前,掏钥匙轻轻的打开门进屋,然后再轻轻的关上门。由于现在还是在暑假期间,叶子和儿子都还在各自的房间酣睡。叶子昨天晚上去温老师家打麻将,只到天快亮的时候才回来,她回来也没有打扰李英侠,而是到隔壁的书房睡觉。

李英侠提着菜走进厨房里,把刚买的菜和肉全都洗净。他把一个不大的茄子削皮,再切成一个个长方体,整齐的码在盘子里;又泡上几个木耳,切几片洋葱;再把几个大辣椒切开,去籽;最后把一块五花肉切成麻将块大小的方块,把葱姜蒜都准备好。这是中午要做的几个菜,蒜香茄子、洋葱拌木耳、虎皮尖椒和红烧肉。对于吃饭,李英侠是比较挑剔的,他从来不凑合着吃,也从不会亏待自己,哪怕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他也会做的非常精致,然后盛放在漂亮的盘子里,无论谁看到,都会觉得很完美。对于李英侠做饭的手艺,叶子也自叹不如,当然了,她也乐得什么都不做,静候老公给自己做的美食来享受。叶子的那些闺蜜也都羡慕嫉妒恨的叶子怎么会有这样好的老公,叶子则会得意的夸耀,“没办法,他总嫌我做的不好吃,那只好让他做了”,脸上满满的写着一个小女人的幸福感。其实在李英侠看来,“不好吃”只不过是一种借口,根本原因主要还是因为人本身的惰性。

李英侠把蔬菜皮等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拾到一个袋子里,又把客厅及卫生间的垃圾收拢到一起,准备一会儿送到楼下。他不能容忍家里的垃圾在家里超过一天,特别是在夏天,即使没有什么垃圾,他也会及时把垃圾袋扔掉,然后换新的垃圾袋。他不允许自己的生活中有任何多余的东西存在,他甚至会把这种心态辐射至身边与自己有关的任何东西。他的手机里永远没有多余的短信或者电话,他会把短信,微信,等记录及时的删除掉,他会把电脑里不用的程序及时卸载,把一些不用的文件随时删除;他会把家里的一些几乎不常用的物品及时清理掉,而那些能够回收利用的饮料瓶,易拉罐,他会装在纸箱里,再用胶带封好,放在楼下垃圾箱的旁边,由物业上一个四处在小区里收集废品的老头收走,从而避免老头在垃圾箱里翻看。他从没认为自己这样做有多高尚,只是希望能给别人带来一点方便。他在微信上给自己的个性签名就是“虽不高尚,但不无耻”。

李英侠走进卧室,再翻翻枕头下面,看看床的周围,有没有叶子藏在犄角旮旯的袜子或者内衣之类的小东西。他知道这是叶子的一个恶习,袜子、内衣和换下来的衣服总是随便扔,随手放,想不起来的时候会问他,“老公,我的胸罩放哪了,我的内衣放哪了......”而李英侠则会没好气的说“我怎么知道,哪天把你丢了,都不知道应该去哪找去”。叶子却满口是理,“谁让你给我收拾的,都是你给我放的呀,你给我找!”他则哭笑不得,自己不收拾,还不让别人收拾,别人收拾了,反倒成了错了。

他把这些需要洗的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放上水浸泡上。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已经十一点多了,这才想起来看看放在桌上的手机。他去游泳或者跑步的时候,一般不会带这些随身的小东西,如果非带不可,也只是一把家门的钥匙和几张纸币而已。

手机上只显示了一个未接电话,是刘向晖打来的,还有一条微信,也是刘向晖发的,可能是因为他没有接电话,才又给他发的微信,只有一个地址另加简单的一个字“来”。

发生什么事了呢?他满心疑惑。

李英侠走进卧室,把早上去游泳时穿的短裤与T恤换下,穿上一件半袖与西裤,把床头的表拿起来戴在腕上。那是他身上唯一的饰品,更主要的是这块表是叶子送给他的生日礼物。叶子说男人戴表不是用来看时间的,手表对于一个有修养的男人来说,应该是比较适合的饰品,而如果脖子上再挂个大粗金链子,就肯定是个没文化的暴发户。对于女人而言,手包的装饰很重要,头上的饰品也一定要得体;对于男人而言,腕表应该有,而腰上最好没有多余的东西。所以,无论他穿什么样的裤子,总是把钥匙扣挂在屁股后的裤扣上,让钥匙垂下来,装进屁股后面的口袋里,避免走路的时候发出声音。

他走到书房门前,轻轻的推门进去。叶子虽然还没有睁开眼,但是已经向他远远的伸出了手。他走过去坐在床边,右手握住叶子的左手,轻轻的放在嘴上亲了亲,左手把叶子脸上的头发拢向一边,叶子则伸出两只手顺势抱住了他的脖子。李英侠把头低下,下巴贴近叶子耳朵后的脖梗,轻轻的一摩挲,叶子被痒得笑出声来。

“昨晚几点回来的?”他问

“快五点了。”叶子有点理亏。

“不是不让你玩通宵吗?”他略带点责备。

“我说玩到十二点多就算了吧,可是她们都不准备撤,我也没有看表,更何况,我先赢了钱,也不好意思说走,所以就一直玩到快五点才散。”叶子显得底气不足。

“早就和你说过不要熬夜,什么时候才能听进去,我要出去一趟了,向晖叫我有点事。”他准备起身。

“嗯........哼........不要去,不要去,中午不给我做饭了!”叶子一边撒娇且带着有点无赖地拉着李英侠的袖子不松手。

他早就知道叶子是这样的反应。叶子像个永远长不大的孩子一样,无论他出去做什么,明知道挽留不下,却仍然会如此哼哼唧唧的带点不讲理的耍赖来挽留,就像小孩子刚上幼儿园时,总担心被大人抛弃,条件反射式的满怀不情愿,充满了对大人的依赖一样。

他又好气又好笑,满目柔情地看着眼前这个和他一起度过十几年光阴的小女人,他是如此享受叶子对自己的依赖,十几年的共同生活,他已经完全把叶子融入了自己的生命里,他无法想象,如果自己突然消失,眼前这个小女人一定会痛断肝肠,伤心欲绝,她还会不会有勇气生活下去。她已经习惯了对李英侠的依赖,而李英侠也习惯了为叶子做好一切。更何况,儿子都已经上初中了,他的身上承担了对家庭更大的责任和对一家人更多的爱。与其说是妻子和儿子依赖自己,还不如说是自己更多的习惯依赖着她们。如果没有她们,他不知道自己的生活还会有多少价值,如果没有这个充满温情,让他依恋的家庭,他更无法理解生命还有多少存在的意义。尽管由于自己的纵容和溺爱,叶子有时会表现的蛮不讲理,但是他依然会无限地去包容这个小女人,因为她是如此的显得弱不禁风,楚楚可怜。他虽然不能像某些大老板一样给妻子奢华的物质享受,但是他能为叶子,为儿子倾注自己全部的爱。

李英侠把叶子的手从自己的脖子上轻轻地拿开,又俯身亲了亲叶子的额头说:“好了,我去了。”叶子则噘着嘴,满脸的不情愿,也不知是装的还是真的。

他走出书房,左手拿起放在桌上的车钥匙,右手拎起放在门口的垃圾袋下了楼。

等李英侠按刘向晖发的地址赶到小酒馆的时候,刘向晖已经半斤酒下肚了,面前的菜却几乎没有动。

“你怎么了?怎么一个人喝闷酒?”李英侠问。

“你来了。”刘向晖手托着额头,眼皮都快抬不起来了。

“少喝点吧。”他劝刘向晖。

“没事,咱俩喝点,”刘向晖转头招呼老板,“再拿一个杯子。”

“不用了,我开着车呢,你要是真想喝酒,跟我到家去。”李英侠拒绝说。

“家?谁家?”

“我家呀!”

“行,就去你家,反正我现在也不知道应该去哪,不知道家在哪里。”刘向晖踉跄着站起来。

李英侠问酒馆的老板多少钱,老板说刘向晖已经结过账了。于是他扶着刘向晖往外走到车边,打开车门让他在副驾驶上坐好,自己才坐好发动车子往家走。

叶子也刚刚起床,她听到开门的声音,赶紧过来跟李英侠一起把刘向晖扶到沙发上坐下,然后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这是在哪喝的?大上午的就喝成这样子。”叶子问。

“我也不知道他这是怎么了,不过估计不会有什么好事。”李英侠悄悄地说。

“你们说什么悄悄话呢?我没有喝多,来,咱们继续喝酒。”刘向晖斜睨着眼对李英侠说。

“你先坐着,我去做饭,空着肚子喝酒,你也不嫌难受。”李英侠想要找个理由推辞。

“难受!我心里更难受。”

“要不,我给丽云打个电话,告诉她一声,让她一会来接你。”叶子小心翼翼地问刘向晖。

“不用,打电话也没用,那已经不是我的家了,丽云要跟我离婚呢。”刘向晖低着头沮丧地说。

“怎么会是这样?丽云要跟你离婚?”李英侠与叶子都感到非常惊愕。

“嗯。”

“为什么?”

“我……”刘向晖犹豫了一下,可能是当着叶子的面不好说,他抹了一下眼睛自嘲地说,“这样也好,我的婚姻从开始就是个错,尽早结束,免得把这个错误带进坟墓,遗憾终生。”

李英侠猜到刘向晖今天这个样子很可能还是与他的家事有关,他与章丽云之间磕磕绊绊十几年的婚姻,他们这些朋友也都心知肚明。原以为过了这么久,岁月磨灭了彼此的棱角,相互都已经接受了这种淡定与平和,但是谁能料想到,让人担心的事情终究还是发生了。

也许真的如他所言,他们的婚姻从一开始就是个错。

第三章 婚 姻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

再有几天,澳门就要回归了,这是全中国的一件大事。

刘向晖也面临着一件大事,那就是再过几天他就要结婚了,但是他的心里却没有半点新婚的激动与兴奋,对于婚姻,他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个故事

一个人特别羡慕别人骑在马上,但是骑马的人告诉他,想要骑上马,就必须把双脚砍掉,于是,他欣然同意了。

当他砍掉双脚,如愿以偿地骑上马后,过了一段时间才体会到骑马的感受远不如想象中那样舒服,更何况,人不能总骑在马上,于是,他又想回到地上走一走,可是已经失去了双脚。

婚姻就是这样一种选择,我们不可以为了能骑上马而甘愿失去双脚,那么,我们能不能在生活中寻找到这样一个相对稳定的支点,让我们既能骑上马,却又不失去走路的自由呢?其实这是一种两难的选择。

婚姻的选择是我们每个人刚步入成熟之后所面临的极重要的一次选择,这种选择既无经验,又无固定的格式。要刚成熟的年轻人做出一辈子中重大的选择,难免会出错,就象皇宫里的太监一样,虽然机会很多,但是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可是当我们真正成熟,能够认真地领悟生活,慎重考虑婚姻时,却已失去了这种选择的权利,具备了这样的能力 ,却又失去了选择的机会。

一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在一次的生命中有想象中的无限多的生活可能性,当我们想象面对各种可能性时,却只能选择其中的一种可能性,别的所有的可能性就被放弃了。作为人的个体并没有能力知道哪个选择是最好的,只能相信某个选择是最好的,是适合自己的,说到底,这是一种自欺欺人的做法。所以,婚姻的选择是我们生命中一次极大的冒险。

人为什么要结婚?

这个问题如果放在几万年以前来问,一定会很好回答。因为那时的人们对于男欢女爱的理解,也只是为了生命的繁衍,为了自己这个种群的兴旺。这应该是最单一,最原始,最没有私心杂念的理由了。好比动物的求偶一样,找到一个自己倾心的对象,繁衍生息,就这么简单的行为方式与目的而已。

当然,人不是动物,所以人对婚姻的要求,不可能像动物那样单纯。但是,在这一点上,人有时还不如动物可爱。因为随着人类文明的进步,人对婚姻的附加条件要求也越来越多,婚姻,已经失去了它最初的本意。

现代人为婚姻设置了太多的附加值。名利,地位,金钱,相貌,房子,车子......为婚姻设置了太高的门槛,让人不容易迈进婚姻的大门。人们总想通过婚姻来堆积自己后半生的财富与享受。想通过婚姻得到太多的东西,让人难以想象,我们到底爱上了爱情的什么,爱上了婚姻的什么。

细细想来,婚姻与吃饭差不多,名义上最重要的东西,其实往往是附属品。吃饭的目的是充饥,然而吃讲究的饭往往重视的是吃菜,这种主权的旁移,包含着一个转了弯的不甚朴素的人生观,辨味而不是充饥,成了我们吃饭的目的,舌头、鼻子和眼睛的作用代替了肠胃,成为最高或最后的裁判。不过,我们仍然把享受掩饰为需要,所以,婚姻本身被人为地附加了太多的条件,以致于增加了选择的难度。

结婚是为了生活得幸福,所以,我们在选择婚姻的同时也就选择了自己的幸福。一个女人或是一个男人要寻找这世界上最好,或自己认为会幸福的一个伴侣,惟有相信自己碰到并选择了的这个人是这个世界上最好或能让自己幸福的人,这样,才能在选择的最初,不至于心存遗憾。这就象是在赌博压宝一样,要是一个人在可能性面前总是选择不定,就会因为生命时刻的延误而患上致死的的忧郁。所以,婚姻选择的艰难也在于选择幸福的艰难,婚姻的不同差异也在于人们对幸福理解的差异。

而刘向晖和章丽云结婚又选择了什么呢,他是否清楚自己对婚姻的选择呢?他相信自己的选择吗?

刘向晖从小就属于那种非常机灵、英俊的男孩子,喜欢看书,学习也比较好。因为看的书多了,所以从情窦初开的中学时代起就效仿小说中的故事情节去撩妹。或许在他的心中真的希望自己就是琼瑶笔下的男主角,能于千万人中碰到一个貌美如花的纯情女子,去和他一起演绎一段唯美的浪漫的惊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但是这一切都因他高三那年发生的一件事而改变了。

刘向晖的父亲是一个铁路工人,家里的经济条件相对还是比较宽裕的。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他刚上高三那年,父亲因为工地上塌方被埋进去了,家里的顶梁柱瞬间就崩塌了,而他下边还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多亏他家亲戚的帮忙,勉强读完了高三,而由于这次家庭的变故,他的高考成绩也不是很理想,参加过高考后就回老家了。接下来的二年,他和别人合伙做了一些小生意,但是也不尽人意,而弟弟妹妹也逐渐大了,家里的负担也逐渐重了起来,那一年他二十三岁。

按照农村的风俗二十三四岁就应该结婚成家了,况且由于父亲早逝,家里的负担又比较重,于是刘向晖家的亲戚长辈就开始给他物色对象张罗婚事,而他们的选择就是章丽云。

章丽云和刘向晖是一个村子的,她比刘向晖小一岁,从小就在一个学校里读书,两家人住的又是邻居,两家大人们都比较熟悉,而他们俩人小时候就经常在一起玩耍。章丽云的父亲是当地的中学校长,是一名德高望重的老教师,年轻时曾经在村子里教过一段时间书,颇受村里人尊敬。章校长膝下无子,唯有这一个女儿,所以章校长想让刘向晖入赘给他家。两家大人在一起商量了一番觉得这个主意挺好,一方面章家招了个上门女婿,另一方面也为刘家减轻了负担,是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所以,他们的婚事就这样给定了下来。章丽云还是比较听父母话的,她性格温顺,并且从小和刘向晖都是一起玩大的,所以并没有什么意见。而刘向晖对于婚姻这种事又没有什么经验,一方面是作为家里的长子想为母亲分担一些责任和负担,不想让家族的长辈一直为自己操心,落个不的骂名,如果自己结婚了,也算是了却了母亲的一个心愿;另一方面是由于大人们的撺掇,都对他说章丽云知书达理,相貌俊秀,没一个人说不好的,娶了她算是个不错的选择。而人往往是这样子,在自己对某事拿不定主意的时候,也就愿意相信别人的意见是对的。而对于结婚这件事,刘向晖自问这些长辈肯定还是比自己有经验的,在家族长辈轮番游说的攻势下,一个二十刚出头的年轻人能有什么主意,所以就稀里糊涂的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的日子里,两家人就开始给他们张罗婚事,准备赶在年前给他们俩人办了婚礼。看着章丽云满脸幸福的神情,刘向晖的心里却是五味杂陈,他真是做都没有想到,自己这辈子会娶这个邻家女孩为妻。尽管他俩都属于一起光屁股长大的,也称得上是青梅竹马,但越是这样,他的心里就越觉得别扭,因为自己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去爱上她。如果仅仅是作为街坊邻居,他还是觉得无可厚非的,因为他的心里已经习惯了把章丽云作为邻居来对待。但是现在二十年的邻家女孩突然一下子变成了自己的妻子,让他的心里真的是猝不及防,他还不能一下子就适应章丽云在自己生命中进行的这个角色转换,不知道自己今后应该以怎么样的态度去对待她。更何况,他心目中想象的婚姻不是这样子的,而他所期望的对一个女人的爱情也不应该是这样子的,而应该是那种一见钟情自然而然之后水到渠成式的。但是现在看看自己的婚姻却更像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就象胡适娶江冬秀,徐志摩娶张幼仪一样,自己这样一个不甘平庸内心极度向往浪漫爱情的人,却还是逃不掉和他们一样的命运。

况且在刘向晖的心里,眼前这一切来得太突然了,自己还没有准备好,就要强迫自己去接受一个在情感上还很陌生的女人,进入自己的生命并扮演妻子的角色;去违心的爱一个自己从前根本没打算爱的女人;从今往后自己就不得不承担起一个丈夫的责任与情感,道德与义务,而这一切并非自己心甘情愿的选择,而是别人强加在自己身上的选择。这更象是被亲戚长辈用一副枷锁套在自己身上,了却了他们的心愿,到头来成全了别人,委屈了自己。自己到底是在为谁而活着,竟然连主宰自己婚姻的权利都失去了,但是自己却别无选择。

刘向晖实在想不明白自己这样做是为了什么,他的心里已经麻木了,亲戚长辈们忙着给他操办婚礼,而他却象个行尸走肉一样任由人摆布。即使在他打电话通知同学与朋友们来参加他的婚礼时,他的语气也平淡得听不出一丝的兴奋与幸福感。而所有的同学在得知他结婚的消息后都很是惊奇,因为这太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了,都在纷纷猜疑是怎样的一位女孩俘虏了他的心,让他放弃了高中时曾经喜欢的王艳青,从而选择这么仓促地结婚。

刘向晖结婚那天,高中的同学去了不少。王艳青与方丽涛这几个女同学也去了,只不过王艳青却是满脸的落寞,紧紧地靠在方丽涛的肩膀上,在她不经意抬头的时候,李英侠还看到她的眼角有几滴泪痕没有擦干净。

对于刘向晖的婚姻,李英侠当时并没有多问他选择章丽云的原因,那样一种场合下,也不允许他公开问这种冒昧的问题,更何况大喜的日子,刘向晖总要方方面面都要照顾到,也没时间单独向他一个人解释,但是与章丽云脸上甜甜的笑容相比,刘向晖脸上的笑容却显得有些牵强。李英侠看着眼前这个美丽而又温顺的新娘子,他不仅有一丝担心,她是否能驾驭得了刘向晖这种不羁的性格呢?而刘向晖是否又能甘心接受自己的选择呢?而无论如何,人总得为自己的选择负责,不管那是你违心的还是甘心的,不管你的选择是错误的还是正确的,也不管你在选择的时候是否具备了选择的能力,即使你还不知道自己的选择是对还是错,但是你可以努力使自己的选择变得正确,而刘向晖是否愿意努力让自己的选择成为一种正确的选择呢,李英侠有一种深深的担忧。

在同学们回家的路上,王艳青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伏在方丽涛的怀里嚎啕大哭,她是在伤心、失落、同时还有痛恨,痛恨自己为什么没有勇气去追求属于自己的爱,去得到刘向晖,也痛恨刘向晖为什么放弃了对自己的爱,同时更无法理解刘向晖怎么会选择一个只有初中学历的女人作为自己的妻子。但是李英侠知道,依照王艳青这种强硬而又高傲的个性,是不会为了爱情而选择嫁给眼前这个一穷二白,一无所有的刘向晖的。他们即使结了婚,也会因为柴米油盐的琐事而无法同甘共苦,两个个性刚强的人是无法在一起长久生活的,最终的结果也只能是分道扬镳,所以刘向晖没有选择和王艳青在一起,或许对双方都是一件好事,否则也只能是一出婚姻的悲剧。

由于自己是入赘到了章家,所以,刘向晖的心里自始至终都有一种强烈的自卑感,因为在农村有一种根深蒂固的观念,就是凡给别人当上门女婿的都是因为自己家庭条件不好,娶不起媳妇才走的这条路。当然了,章丽云的父母并没有因此而小瞧刘向晖,反而像个亲儿子一样对待她,章丽云也是小心翼翼的呵护着他那脆弱的自尊心,生怕自己哪句话说的不对他的胃口了而惹他生气。尽管如此,依照刘向晖那好强的个性和强烈的自尊心,却是无法忍受自己一直过这种寄人篱下生活的。他决定要做出一番事业来证明自己的能力,来向所有人证明自己是能够依靠自己的本事来打拼出一番天地来的,自己不是一个自甘平庸,不思上进的人,他的极度好面子的心理促使他决定要在同学们面前证明,自己上学的时候很优秀,离开了学校,自己依然不会比别人差,他目前的困境只是暂时蛰伏着而已。

接下来的几年里,刘向晖试着经营一些生意,但是白手起家又谈何容易,先后倒腾过服装、建材、机电、化工,也积累了一些人脉,依靠同学和朋友的帮忙,那种四处飘泊,居无定所的日子算是结束了,自己的生意也慢慢稳定了下来,但是他和章丽云的婚姻却从来没有稳定过。

第四章 章丽云

由于从小接受的家教甚严,所以,章丽云完全是那种标准的知书达理的女人,虽然她还不至于接受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封建理念,但是对于刘向晖这样的丈夫她还是乐意接受的,因为这不仅仅是出于为家庭的考虑,为了照顾父母的情绪,更主要的是刘向晖是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相互都比较熟悉,并且精明强干一表人才。尽管在这之前,也有人给章丽云介绍过对象,也有人追求过她,但是却没一个人能入她的眼,并且自己家里还是要招一个上门女婿,所以她还没有经历过恋爱而就直接步入了婚姻的殿堂。而现在对于自己与刘向晖的婚姻,无论是父母还是自己都是比较满意的。尽管刘向晖在上高中之后,自己就和他来往的比较少了,但是在她的心目中还是那个小时候带自己一起下河摸鱼,上树摘果的大男孩。虽然在结婚之前她和刘向晖也没有经历过更深入的情感上的交流与理解,就仓促的步入了婚姻,但是她从内心相信刘向晖不是一个坏人,她相信父母说的话,感情是处出来,一块石头在怀里焐久了还有温度呢,何况是一个大活人呢?为了自己后半生的幸福,她愿意牺牲,愿意付出,愿意选择做一个贤妻良母来照顾这个家,照顾刘向晖,因为这是自己的选择,她会努力让自己对婚姻的选择变成一种正确的选择。她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新婚后不久,马上就临近年关了,所以他们两口子都呆在老家没有外出,章丽云每天都按一个妻子应尽的责任与义务来操持着家的的一切。准时起床、按时做饭、收拾家务,把家里的一切都安排得井井有条,而刘向晖每天可以睡到临近中午才起床,吃过饭后手一甩就开始和村里的年轻人打牌,或者是喝酒。每逢这个时候,章丽云总会耐心的坐在刘向晖的旁边,为他们端茶倒水、炒菜做饭,没有丝毫的不耐烦。所有看到这一切的人都称赞她的温文尔雅,而她也似乎很满足于享受着婚后一个新娘子的幸福。但是却没人知道,刘向晖每天以喝酒或者打牌为借口,只到半夜才休息,几乎很少触碰她的身体,在婚后的半个月,他们才有了第一次夫妻之事。

但是章丽云对谁都没有说,这样的事情要是让别人知道了,岂不是自取其辱,因此她在所有人的面前依然保持着应有的从容与温婉,包括面对父母都没有说刘向晖半个不字,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看这个躺在自己身边却对自己无动于衷的男人,她就陷入了深深的迷惘。这还是那个小时候可以和自己无拘无束一起快乐玩耍的邻家男孩吗?这是自己喜欢的那个男人吗?是自己可以托付终身幸福的那个男人吗?自己对婚姻的憧憬不是这样单调而又冰冷的色彩。自己幻想中的婚姻应该是那种绚丽多姿而又温暖宜人的,自己希望中的丈夫应该是阳光灿烂而又温情脉脉的,能够随时把自己拥进他温暖的怀抱,把自己温热的嘴唇紧贴在自己的脸上,让自己也能感受到他的激情澎湃,在那一瞬间,自己的整个身体都会融化在这个男人的怀里。但是现在睡在一起的两个人却都是独自抱着自己在取暖,即使盖着再厚的被子,依然无法驱赶来自心底冰冷的寒意。她真的怀疑自己的选择是否是错的,自己的婚姻才刚刚开始,还没来得及品尝新婚的甜美,就直接体味到了苦涩。

她记得以前看过的一个电影中的情节。

一男子向女友求婚,说:“以后你要和我一起辛苦了。”

看得出来,男主人公对女友说这句话,内心是饱含歉意的,结婚,不会给你带来幸福,只会让你跟我一起吃苦。

真的是这样子的吗?婚姻真的是一起分担苦痛吗?

人生皆苦!

苦是生活本质。

结婚,这样一种把两个人联系在一起生活的形式,本身并不能改变生活的本质。生活的本质是苦的,结婚可以改变生活的外表形式,但改变不了生活的本质。

所以,结婚的时候,跟对方说“以后你要跟我一起吃苦了”是很真实,很真心的话。

这样的表达,比“我爱你”更真实。

“我爱你”,你就得嫁给我?有什么理由?言下之意是你对我的爱,可以让我幸福吗?“爱”不可能让另一个人幸福,你爱一个人,只能让你自己觉得幸福。你有了寄托,有了成就感,那个被爱的人呢?生活的苦,不是一样样还要受的,躲不过的,并不因为你有了别人对你的爱就会减轻啊!

结婚就是两个人一起辛苦,如果结婚时这么想,就明白了自己要不要结婚,如果结婚了,也就不会因为两个人都想从婚姻里拿“幸福”,结果两个人都拿不到而失望了 ------本来就是一起来吃苦的,苦日子就过下去吧。

如果是这样,那就让自己多承担一些生活中的辛苦吧,为了让自己的选择成为正确的选择,我愿意努力。章丽云一直这样在想。

所以,当刘向晖提出要到市里做一些生意时,章丽云想都没想就答应了,并且把自己结婚的彩礼钱都拿了出来,又帮助他四处筹集了一些钱交给刘向晖做为起步的资金。她也希望刘向晖能做一番事情,这样他的心情或许会好一些,对于他们两口子的关系也会有一些改善。

章丽云先去一家会计培训机构参加了三个月的培训,通过考试取得了会计资格证,然后应聘到一家电器卖场的财务部门去当会计。对于刘向晖做的什么生意,她从来没有参与过,只是偶尔过问一下。她想要给予刘向晖足够大的空间去挥洒自己的能力,她不会过多地干涉他的自由,更何况,她要是问的太多了,刘向晖也会反感,有时甚至对于她的问题会一言不发,这样就形成了冷战。她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她知道不能过于限制刘向晖的行踪,物极必反,他这样的男人需要一个广阔的天地。人们常说男人好比风筝,无论飞多高,总得有一根线握在女人手中。聪明的女人总是懂得保持一段合适的距离,远了拽拽,紧了松松。但是章丽云知道刘向晖是不需要这根线的,他甚至反感有这样一根线握在女人手中,所以,她也就干脆把手中的这根线松开了。当然她也担心自己这样子完全松开,刘向晖会不会越飞越远,会不会不再飞回来?但是两害相权取其轻,她也就只能和命运打赌了。与其从现在开始就把刘向晖拽的紧紧的,从而过早的导致他的反感与厌烦,还不如选择放手,至少会让刘向晖还有一点留恋,给他一点缓冲的时间与适应的过程。未来的路还很长,谁也无法预料将来会发生什么,她相信时间能改变一切,或许时间久了,刘向晖对自己的态度会有所改变,等到将来有了孩子,他也会担负起一个丈夫和一个父亲应尽的责任与情感的。

因此婚后的章丽云急切的想要一个孩子来改变自己婚姻的现状,或者说想改变刘向晖对自己的态度,但是往往事与愿违,婚后的五年里,她怀过两次孕,但却都莫名其妙地流产了。直到婚后第八年,他们才有了一个男孩子。

孩子的降临让这个家庭多了一些生气,而刘向晖也似乎意识到了作为一个父亲与丈夫的责任,如果有什么事情耽搁了回家也会打电话告诉章丽云,并且对她也变得体贴起来,闲暇的时候还能亲手为她和孩子做饭,并且偶尔还能陪章丽云逛逛街,和她一起带孩子出去玩。他做的这一切都让章丽去看在眼里,喜在心头,让她对未来的生活满怀幸福的憧憬。

章丽云的想法是好的,而刘向晖也并非十恶不赦的坏人。记得他们当初在上学那会儿讨论到对坏人的界定,那就是凡是与吃喝嫖赌沾边的的都属于坏人,但是现在看看周围,吃喝嫖赌真的不算是坏人,有时甚至只是正常的人情往来。抽烟喝酒吃饭打牌,作为一个经常在生意场上走动的男人,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应酬,有时候,生意还真的就是通过这些吃吃喝喝非正常的手段来促成的。所以章丽云对于刘向晖在外的这些应酬还是能够理解的,她也不会过多的去干涉刘向晖的朋友圈。有时候刘向晖由于应酬回家晚了,章丽云也只是打电话叮嘱他不要喝太多酒,要注意身体,晚上早点回来;有时候刘向晖喝多了酒一晚上不回家,在外边留宿,章丽云也只是打电话询问他在哪,从不问他和谁在一起做了什么,也从不翻看他的手机。她的关心往往做得恰到好处,既不让刘向晖生厌,也让他体会到了一个妻子应尽的关心与体贴。所以时间久了,刘向晖反而觉得章丽云并没有那么讨厌。当然了,刘向晖也从来没有认为章丽云是一个讨厌的人,只是觉得和她做夫妻不合适,她不是自己曾经想象中妻子的标准,如果仅仅是作为邻居或者普通的朋友,她还是一个相当不错的人,但是自己回到家怎么就和她无话可说呢?刘向晖常常这样问自己。

所以,尽管章丽云是一个温婉而娴淑的妻子,而刘向晖却总是在躲着她,他们之间依然无法找到共同的话题来形成有效的交流。孩子在家的时候,刘向晖在家的时间也相对多一些,并且更多的时候与她谈及的也只是孩子的事,孩子一旦被奶奶或者姥姥接去,刘向晖回家的次数也就相对少了,即使回来几次,多数也是在喝酒之后,偶尔不喝酒回家来了,两个人也很少说话,特别是刘向晖,更是不会主动去卿卿我我,两个人也经常是各干各的事,一起看电视也都是闷头不语,聊一个话题也总聊不到一个频道上,就像两个人之间有代沟一样,无法形成交流,或者说刘向晖根本就拒绝交流。两口子之间最怕的就是这样的状况,本来夫妻之间吵架也是很正常的事,即使吵了架还可以和好,但是如果吵架也没得吵,那就恐怕真的有危机了。随着儿子上了幼儿园又上了小学,接送儿子就成了章丽云的专职,她也把自己全部的情感寄托在了儿子的身上,同时,儿子刘一飞对妈妈的依赖也越来越强烈,对爸爸的依赖则显得疏远起来。

而刘向晖则经常性的以应酬为名三天两头的不回家,他觉得回到家会觉得压抑,而这种压抑到底是谁给的呢?他知道社会是一个大染缸,特别是和那些早就在生意场上浸淫多年的老手在一起的时候,你绝对不能自命清高,只能选择入乡随俗,与别人同流合污,一起去赌博喝酒泡妞,否则人家会认为你是一个另类。因此,为了生意,一些逢场作戏的事还必须得会演才行,时间久了,像他这种潇洒倜傥浑身上下散发着成熟魅力的男人,是最受那些情窦初开的小姑娘青睐的。当然了,刘向晖也知道这一切都只能当作是游戏,纵然那些年轻漂亮的小姑娘一百遍一千遍的向他示爱,但是他也知道自己理想中的爱情不是针对这些头脑简单,徒有其表的女人。虽然自己和章丽云之间总是这样不死不活的现状,但是也决不会因此而离婚的,即使他想找个和章丽云离婚的理由也很难。因为章丽云在双方的家长面前表现的无可挑剔,各方面的人情往来都得到身边的人一致认可;并且章丽云对自己也很好,总是在迁就容忍自己,还把家里的一切都收拾得有条不紊;就更别提她会有什么出轨以及婚外情之类的事情,那就更不可能了,相反倒是自己的所作所为却经常给别人以口实。

章丽云记得在自己怀孕的那段时间,有一天早上,她准备把刘向晖换下来的衣服都洗一下,照例检查一下他口袋里是否有什么别的东西。也不知是刘向晖喝多了无意中遗忘的还是有意让章丽云看到,她从刘向晖的的衣服口袋里翻出了一张酒店的住宿单,并且还有两个安全套。对于住宿单,章丽云可以理解,可能是刘向晖某天晚上在外应酬,没有来得及回家,就在酒店住下了,可是对于安全套,又是怎么回事呢?况且是自己这段时间怀孕了,以前就曾经不小心流产过,这次为了安全起见,好久都没有和刘向晖同房了,难道是他按捺不住自己的情欲,在外边找别的女人偶尔发泄一下?如果是这样子的话,自己倒也可以接受,毕竟一个身体健康的大男人对于生理方面还是有要求的,而自己因为怀孕很长时间不能让他得到生理上的满足。他如果只是这种单纯的生理需要,自己也可以容忍他的这种行为,毕竟男人和女人是不一样的。不是有心理学家分析过吗,男人是可以仅仅为了性而就和不认识的女人上床,男人的情和欲是可以相互独立存在的,而女人的情和欲却是统一的,女人很少只为了生理上的需要而选择和男人上床,所以男人是理性的,而女人是感性的,章丽云这样安慰自己。但是如果不是自己想的这样子呢,如果是他真的有了别的女人呢?

章丽云没有多问,她只是把这些东西又悄悄地放回到刘向晖上午要穿的衣服口袋里,她宁愿什么都没有发生,她想看看刘向晖的反应。而刘向晖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早上起床后吃饭、穿衣、出门,一切都显得那么坦然,只是这天晚上回来的格外早。章丽云等刘向晖晚上睡下后,又悄悄地检查了一下他的口袋,发现这些东西都已经不见了。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刘向晖每天早上都按时出门,晚上很早回家,就像换了一个人一样,就连章丽云也很惊奇于他的改变。尽管章丽云好几次都想问刘向晖,但是每次话到嘴边都忍住了,或许真的是自己多虑了,她宁愿是自己想错了。

后来,章丽云从工作的电器卖场辞了职,去帮刘向晖打理自家的建材厂,她希望这样子就能有更多的时间照看孩子,有更充裕的时间来照顾家庭,自己可以尽心尽职地做一个好妻子,让他们的夫妻关系得以更融洽一些。

但是这只是章丽云一个美好的愿望,他们两个人的婚姻依旧像一潭死水一样,直到秦晋君的出现彻底打破了这种貌似平静的日子。

第五章 秦晋君

二零一五年九月。

刘向晖正在电脑前观看纪念抗战胜利70周年的大阅兵,李英侠打电话来约他晚上在金凤大酒店喝酒,说是许建伟回来了,约几个同学一起聚一聚。

又是喝酒。

喝酒恐怕是大多数男人的普遍爱好。

不信就数一数中国历史上的那些帅男人们,有哪一个是不饮酒的。

这是因为每个男人的骨子里多少有些豪侠情结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表现在喝酒上。

酒是男人的肝胆,三两朋友,四五小菜,佐以烈酒,用不了多久,好戏就开始了,酒逢知己,过了数巡,沉默的男人会变得谈笑自若,温和的男人变得热情奔放。喝酒大抵经历三个过程,起初甜言蜜语,中间豪言壮语,最后胡言乱语。酒量大的,往往最先倒下,不敢多饮的,反而能勉强支撑,这恐怕是刚易折,柔易存的道理吧。

男人们喜欢逞雄,纵酒痛饮,说醉就醉了,醉后,血脉怒张,这时候,桩桩失落与忧伤就横直竖平地袒露出来,腹中的酒精随之而来,丝绝如缕,仿佛一支细细的皮鞭轻轻地在其胸中抽打。心怀天下的男人,常常登高临风,对酒当歌,吐露千古心事,酒中流淌的是熊熊燃烧的生命激情。

而且中国的酒文化已经渗透到中国历史、中国文学的各个角落之中,上处庙堂之高,下至江湖之远,处处弥漫着醉人的酒香,中国从晋朝开始还专门设立了祭酒这一官职。

由于刘向晖经常在外应酬,所以对于喝酒是他必须掌握的技能,但是他更愿意跟同学或者朋友在一起喝酒,因为他更多的是喜欢跟同学、朋友在一起时那种无拘无束、自由洒脱的氛围。

因此刘向晖他们在一起喝酒,更多的时候喜欢在家里,简简单单,酒也无所谓好坏,几样随意的小菜佐以下酒,随意的唠几句家常,说一说工作中的坎坷,只当是一次相互谈心,有什么不如意的事,在这一刻也都烟消云散了。此刻的气氛,没有什么尔虞我诈,没有什么勾心斗角,只有朋友间的推心置腹。所有闹心的,堵心的事,在这一刻统统释放,也就轻松了。然后,各自起身回家,继续第二天的生活。

所以,喝酒被他们当作了一种休闲娱乐的方法,就像女人在一起喜欢逛街一样,男人在一起也需要一个释放自己的方式。男人们在一起总不会相约去逛街吧,更不会在街上游荡了一整天连一双袜子都没买到。男人偶尔去商场,就是为了买东西,并且一定是在心里早就想好了要买什么,买好了马上就走。男人在一起也不会像女人一样东家长,西家短的说闲话,而知心的话也不需要一直表白,因为更多的时候,用实际行动帮助对方一把,远比那些甜言蜜语要让人难忘。而男人更多的时候,是在酒后才会说更多的话。

快七点的时候,刘向晖出家门去金凤大酒店。

从家到饭店步行大概要四五十分钟,公交车也挺顺的,看看时间还早,他决定等公交车。

可是没有五分钟,他就发觉自己错了。因为正是下班的高峰,连续过了几辆公交车,每一辆车上都是人满为患。难道就真的没有一辆公交车不太挤吗?他选择继续等公交车,可是接下来却发现有的公交车甚至连停都不停就走了。

看看表,已经过去了十五分钟,刘向晖决定选择打车走 。

可是他发现自己还是错了,因为在路边已经有十几个人与自己有同样的遭遇,同样的想法。而这时段的出租车也正是生意最忙的时候,即使偶尔有一辆空车经过,眼明手快的已经捷足先登了,或者是旁边上的一些老弱妇孺,自己又不好意思与这些人抢。

时间又过去了十五分钟。如果自己选择步行的话,都已经快到了。

刘向晖几次决定如果下一辆车还等不上的话,就要步行了,可是,每一辆车过后,总是安慰自己,不要着急,后面还有,希望下一辆车是空的。但是,不停的失望,又不停的希望........

李英侠已经打电话在催他了,他终于决定放弃等车,开始急速步行。

这样的事情其实并不少,有时我们总想选择更快捷,更轻松的方法达到目的,可是转了一圈才发现,让自己达到目标的还是一开始那个最原始,最实在的方法。

真理,往往是最简单的,主要是我们的选择在一开始就错了。

刘向晖刚走进金凤大酒店的大厅,就有服务员迎上来问:“先生您好,请问您有预定吗?”

他礼貌的点点头问:“请问二零八在哪?”

这时,正好一个身着酒店职业套装的女子从他身边走过,她听到了刘向晖的问话,转过头来笑着问:“你是陈局请的客人吧?请随我来。”

刘向晖随着她上了楼梯,一直走到二零八门口。女子伸手帮他打开门,请他进去。刘向晖冲她微笑着点点头,表示感谢,走进了房间。

这是一个挺大的房间,圆桌的周围坐了有八九个人,都是他们高中的同学,有几个已经喝的面红耳赤了,而李英侠正在大谈酒文化的历史。

“男人在一起就得喝酒,要是只喝水,就显得寡淡无味了,虽然说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是咱们细数一下,历史上那么多的纯爷们哪一个是不饮酒的,曹丞相横槊赋诗的时候,不是就吟诵着‘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吗?传说中‘文王饮酒千钟,孔子百觚’可能有点偏差,这是因为孔老夫子处处以君子的标准来对自己严格要求,不可能每天喝的烂醉了再去给学生讲《论语》,但至少也说明老夫子还是能喝的;

汉高祖刘邦贪酒好色,那就是一个无赖,却能建立雄浑刚健的大汉朝,使得我们这些汉民族的子孙在形成之初便浑身酒气;

三国时期混战一团,曹丞相和刘皇叔青梅煮酒论英雄,但是真正的英雄我看还是敢于单刀赴宴的关云长;到了魏晋好不容易稳定了下来,可是竹林七贤这几个老少爷们却只知道隐身于庙堂,寄情于山水,每天只知道喝的烂醉,倒不如陶渊明的《饮酒》,一个人静悄悄的喝上两杯;

要说把酒文化发扬光大的还得是唐朝这些文人墨客,李白的千古诗名还伴着自己的千古酒名,高兴了就 ‘五花马,千金裘,呼儿将出换美酒’,孤单了就只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了!

还有杜甫一生虽然穷困潦倒,远不如李白舍得用五花马,千金裘来换酒喝,但是高兴了也会有‘白日放歌须纵酒’的潇洒,我看呀唐朝不只男人喝,女人也喝,京剧《贵妃醉酒》不就是在说杨玉环吗?杨贵妃喝醉了,把唐玄宗连同大唐的开元盛世一并送进了战争的烽火中。”

今天的饭局是许建伟设的。

许建伟也是他们高中的同学,在北京上的大学,大学毕业后就留在了北京,这次回来请几个同学聚一聚。许建伟先联系了陈永军,让他定个酒店。陈永军是税务局的副局长,正好分管着这一片,有这样的便利条件,所以就定在了金凤大酒店。

看到刘向晖进来,许建伟先不由分说拿起喝水的杯子给他倒了多半杯酒,足有二三两然后递给他说:“你来的晚了,这算是罚酒,你先喝完这杯,再说。”

刘向晖知道自己来的迟了,接来酒说:“没问题,我认罚,这酒我喝了。”就先喝了一大口。

李英侠接着刚才的话题说:“我刚才说到哪了-----哦,唐朝了,接下来是宋朝,北宋的名士们儒雅温润,干个什么事都温良谦恭,就连宋太祖赵匡胤,为了收回了兵权,也只用了几杯酒而已;

还有宋朝这些名流们,能继续把酒文化发酵,苏轼有‘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的豪迈,欧阳修有‘酒逢知己千杯少’的豁达,就连李清照也喝得‘沉醉不知归路’,所以说宋词在酒中泡着也不为过;但是到了宋朝后期理学大盛,这些名流们喝酒的时候也变得刻板起来,缺乏了那种飘逸之气,残存的那种喝酒的潇洒也只能在草莽英雄中寻觅,梁山兄弟喝起酒来,一个比一个痛快,鲁智深喝醉了,就大闹五台山,武松喝了酒,才能够杀得了老虎,打得了蒋门神;

元帝国征服欧亚大陆的勇士们,打起仗来可以几天不下马,他们的马背上总是带着一皮壶烈酒,渴了就取下来就着生牛肉喝一口,再继续赶路;

中国历史上英雄众多,文人雅士星光璀璨,哪一位不是酒中神仙?哪一个不是把盏赋诗,在醉眼中胸怀天下!就连秋瑾这样的女革命党人也沾染了‘貂裘换酒也堪豪’的豪侠之气。

可见酒不仅是生活的需要,也是文化的需要。”

“好!”刘向晖带头鼓掌。

“兄弟们见笑了啊,今天高兴,胡咧咧呢。”李英侠借着酒意说。

陈永军招呼刘向晖入座,然后转身想要找服务员要餐具,却看见了门口送刘向晖上来的女子。他招手让女子进来,然后递给她一杯酒,对所有在座的同学介绍说:“这位就是金凤大酒店的副总秦晋君,感谢秦副总的盛情款待,让咱们共同来喝一杯。”

秦晋君脸上带着那种职业性的微笑跟所有的人点点头说:“感谢大家的光临,在座的都是陈局的朋友,有什么不周的地方,还请多多包涵,以后还请各位多多光临小店,照顾小店的生意才是。”然后很优雅的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刘向晖这才知道送自己上楼的女子原来是这里的副总。他抬眼打量了一下眼前这个举止得体的女人------三十六七岁,身材高挑,细长的眉毛,圆圆的眼睛,小巧的鼻子,白皙的皮肤,把头发整齐的盘在脑后,浑身上下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可能是酒店里的员工都接受过礼仪方面培训的缘故吧,在这么多的陌生人面前,总是面带微笑,举手投足干净利落,显得落落大方,他不禁多看了几眼。

秦晋君放下酒杯,然后从口袋里掏出名片,双手递给在座的每一个人说:“这是我的名片,请各位多光临小店,有什么需要,请打我的电话,我们酒店的全体员工会尽力为各位服务的。”

所有的人都客气地寒暄几句,唯有刘向晖接住名片看了看上面的名字念叨了一遍:“秦------晋------君。”然后一半真诚一半玩笑说:“秦总,你的名字颇有深

意哟!大气且不乏柔情。”

“哦,怎么讲?我倒愿意听一听。”秦晋君抬眼看看这个初次见面就如此直白的男人微微一笑。

“你看啊,秦,晋都是秋时的大国,秦总身兼两大国之君,还不够大气吗?况且秦晋之好本来就有相互联姻百年好合之意。”刘向晖借着酒意说。

秦晋君感觉有点意外,再次盯着他看了两三秒,但她很快用笑容掩饰住了自己人的意外,向刘向晖解释说:“我家祖籍陕西渭南,后来爷爷这一辈迁到了山西,所以,爸爸就给我起了这个名字,让您见笑了,不过,秦晋之好不仅是联姻的意思,还可以理解为相互合作,”她又扫视了一下在坐的诸人说,“我期望在座的各位经常光临小店,咱们大家以后经常合作,也算是照顾小店生意了,敢问您贵姓?”她又把目光收回来盯着刘向晖问。

刘向晖也掏出自己名片递给秦晋君,带点坏坏的幽默说:“免刘姓贵,这是我的名片,在座的都是我的同学,以后常联系。”

秦晋君一愣,但随即反应过来,看看刘向晖的名片轻声念道:“刘------向------晖,向着光辉。”然后又抬头看看眼前这个儒雅而又挺拔的男人,不知道是出于奉承还是真心说:“你的名字和你的人一样,身上有一种的男人光辉。”

旁边的许建伟打趣说:“行了,别酸了,今晚的菜没放那么多醋吧!秦总,你可别上他的当,被他的花言巧语所迷惑。”

刘向晖哈哈一笑,端起酒杯说:“秦总,他们都嫉妒了,来,咱们喝一个,以后常联系。”

秦晋君微微一笑,端起酒杯轻轻的和刘向晖手中的酒杯碰了一下,然后一饮而尽。

这是第一次见到秦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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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嫉妒》第一章------第五章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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