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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张扣扣杀人案件的思考

2019-04-14 01:24 作者:利祥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对张杀人案件的思考

1996年,陕西省南郑县新集镇三门村张(当年13岁)的母亲被王正军(当年17岁)砸死。

2018年农历新年的前一日,张将王正军父子三人杀害。

2019年1月8日,汉中市中级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故意毁损财物罪一审判处张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9年4月11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张一案二审公开开庭审理。经过二审合议庭评议,当庭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张杀人之后,从“历史经验”看,张一定会被判处死刑,这一点应该不会有太大悬念。(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张案件是一个大案,尤其是一个特殊的案件,复杂的案件。正因为特殊和复杂,才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

张与被他杀的那3个人,如果很快从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中烟消云散,对社会不免是一种悲哀。那么这一案件的意义究竟在哪里呢?

一、假如我是张

以下文中加引号的我,有可能是你,有可能是我,也有可能是他,但可以肯定的是,绝不再是张了。

“我”的母亲于22年前的1996年被人砸伤头部而死亡。砸人者入狱3年而获释。

“我”出生于1983年,今年35岁。没有成家。母亲去世后,父亲也没有再婚

砸死“我”母亲的一家距我们家很近,抬头不见低头见。

已经过去22年了,“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写下这个小标题,既不是为了博得眼球,更不是玩什么噱头。

看了张案件的报道之后,就有一个疙瘩一直在我心头。假如我是张,我是选择法律咨询,还是心理咨询?我是选择忘掉,还是一直隐忍地生活下去?我是选择报复?我如何报复?那报复的结果会是怎样的呢?……?至少到现在,头都要想大了,我还没有想到一个万全之策的解脱办法。

我之所以写下这个小标题,是我觉得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有可能成为张;或者成为与张发生冲突的那一家人。

即使“我”不可能会成为张了,也不可能成为张对立的那一面了,“我”敢保证“我”的孩子、孙子、“我”的其他亲人也不会吗?

张的母亲,被张杀死的另外3人都不可能再复活,对张的判决也有了结果,但讨论张案件的前因后果,讨论今后如何避免这样的悲剧再次发生,才是我们还活着的每个人的责任

二、假如我是被张所杀的那个家人

以下加引号的我,是被张所杀的三人中的一个。

“我”现在已经离开了人间,往事并不如烟。

时间倒回到22年前,与“我”家有关的那场张母亲死亡案子,法院判决的结果达到了“我”家想要的结果。可以说从法律层面讲,“我”家赢了这场官司,在方圆左近也壮了“我”家的声威。

张母亲死亡后,“我”家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官司上,没有去想求得张家的宽宥,事后更没有在各方面想方设法对张家进行补偿。

22年之前,张仅是一个10多岁的小男孩,如今已35岁了,仍然是一个单身。生活在同一个村子了,其实,张早就是“我”家的一个影子,只是我们忽略了这个影子,或者说“我”家有意无意不愿去面对这个影子的存在。

与“我”家相比,张家生活得并不如意。一直以来,“我”家没有深切地去考虑张家的感受,还有,看着张一天天的长大,“我”家也没有主动去解开这个“扣”。

“我”家赢得了22年之前的那场官司,不知是否赢得了民心;可以肯定的是,“我”家输掉了与张家的相处之道上。

痛定思痛。如果时间能倒回到22年前;退一万步,如果时间能倒回到2018年2月15日事发的除夕之前,“我”家的做法都会是……

张一案,在文化上太具有中国意义。民间流传的,既有刻骨铭心的“杀父之仇”、“ ××报仇,十年不晚”、“冤冤相报”的狠话,也有积极的“冤冤相报何时了”、“冤家宜解不宜结”的解劝。这些在百姓中都已根深蒂固。

对张案当事者的双方,一切都无可挽回了。痛定思痛的,不仅仅是张以及被张所杀的那个家人,应该是我们这个民族吧。

三、张案件社会应有的反思

现在的公、检、法、司,各有各的职责。在普通人的印象中,公安局是管治安的,检察院是管公诉的,法院是管审判的,司法局是管法律宣传的。单就张案,在案发之前,对公检法司来说,张本人都不是这几个部门任何一家必须关注的对象。

按照农村现在的风俗习惯,现在的男青年25岁大部分都已成家了。张已经35岁了还没有结婚,这一情况并非正常,尤其是象张这样特殊家庭的特殊人员。

从25岁到35岁,这10年中间,张都在追求着一个的结果。这个结果现在大家都已经知道了。但这个结果就如同在吹气球,是逐步吹大的,达到一定程度就爆炸了。

汉中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张不能理智对待内心仇恨,在工作、生活又长期不如意的巨大压力下,心理逐渐失衡,迁怒于王正军及其家人,蓄谋报复杀人……杀人犯意坚决……

“心里逐渐失衡”,“失衡”的确是一个“逐渐”的过程。只是在“逐渐”的过程中,社会都做了什么呢?

张的内心世界并不是深不可测的一口枯井,我们很少有人到井边走走,往井里看看,下井里探探。

除了几年的当兵生涯,张大部分时间都在外出打工。由于离家多,连见面的机会都不多,张家乡的村民组织很难了解张;在打工地点,当地村民或社区组织,可能压根就不知道张这个人的存在。张就这样被家乡和打工地点不东不西、不南不北地“悬”了起来。张连个倾诉的人都没有。既然没有人可以倾诉,他索性也就不倾诉了。

我曾假设,让张主动去找王家(被张所杀3人的那个家人)说明张自己的想法。但我随即又否定了,因为那一定是自取其辱的多吧。我也曾假设,让王家主动去找张家。但我随即又否定了,一个是王家放不下这个面子,最主要的是王家未必有这个觉悟。

张与王家缺少了一座桥梁。

现在推想起来,张的母亲死亡后,张就应该被列入重点关注的对象。我们是否可以成立一个“特殊案件事后关注办公室”或“特殊案件善后跟踪办公室”什么的,这个办公室就设在政府有关部门,由政府牵头,村级或者社区组织配合。这样的组织,一是关注、护弱者;二是发现有不良的苗头,及时做好疏导、沟通。如果有这样的组织作为一座桥梁,把张家和王家连接起来,晓以利害,悲剧发生的几率或许会有所降低吧。

张案件虽然是个案,但把这样的个案累加起来,在中国绝对不是一个很小的数字。关注、爱护还没有犯法的张是我们全社会的责任,也是我们全社会对张案件应该有的反思吧。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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