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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

2010-09-15 20:41 作者:冯钦  | 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要离婚

作者:潼南县永康小学冯钦

“我要离婚!”吃过晚饭,我麻起胆子,挺直腰杆,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对老婆说出了我憋了好几年都不敢说的话。“这是为什么呢?”老婆照例拧住了我的耳朵,皮笑肉不笑地问,这次跟我整了个全频道,我感觉比以往更疼了一些。我哆嗦着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早已写好的离婚诉状,“你有十大罪状呢!”

第一、谋杀亲夫:

这么多年来,你往家里买回了多少整件整件的早餐奶、酸奶、奶粉、奶制饼干等,每天早上让我吃鸡蛋、吃饼干、喝牛奶。还劝我多吃一点,说什么让我补补身子,我傻乎乎地大吃特吃,心里那个美哟!直到去年我看报才知道,天啦,我吃的牛奶里面添加了“三什么氨”什么的,鸡蛋里是添加了什么“苏什么红”的,这真是杀人不见血,最毒妇人心啊,这难不是谋杀亲夫么?

第二、返党返共:(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老公是共产党员,时刻牢记党的教诲,时刻以校为家,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多少个节接假日接到领导电话要我加班,这不,我出门时你总是百般阻挠,横加反对,还说什么风凉话,“老公在外面荒,娃儿在屋头长”。这不是阻止共产党的政令畅通吗?这难道不是打击一个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吗?反对我这样的优秀共产党员,难道不可说是返党返共吗?

第三、藐视法律:

我不是结识了个网友吗?我对她一见倾心,她对我一片真心,这不我们决定要见面,正式确定恋关系了么,你使用你惯用伎俩(一查、查手机;二掏、掏荷包;三看、看聊天记录)这不知道了么。于是乎你发泼耍横,要死要活,横加干涉。老公虽然是党校文凭,可也是学的法律专科呀,《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明确规定:禁止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公民恋爱自由,你这不是破坏婚姻法,藐视国家法律么?

第四、暴力虐待:

我厉声痛诉,只听砰的一声,老婆口吐白沫,昏倒在地。

“你别走!你别走!别把的的心儿带走”我大声地喊着:“老婆,你还没有答辩呢!”

我要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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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离婚的评论 (共 4 条)

  • 芳草依依
  • 止水
  • 远方的梦
    远方的梦 审核通过并说 写作虽然意义独特,但表达还不是很到位,也许这样的语言确实很难把握。难为你了 。
  • 水墨年花
    水墨年花 审核通过并说 文章的意思独到,稍微的整理一下就有看头了。我鼓励通过。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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