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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活着

2012-08-21 12:51 作者:白莲  | 0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谁活着

为谁活着?是一个浅显而深奥的问题,值得所有人思考和掂量。

自己或为小家庭活着,这是人生在世最基本的要求。自己不能很好地活着,自己的小家庭不能安稳地存在,就没有基础去考虑其他事情,也没有力量去帮助更多的人。因此,为自己活着的观点并没有错,只是目标太低了一点,眼光太浅了一些。在缺乏强大精神支柱或信仰的情形下,回到最基本的原点,避开所有的外界压力和纷扰,是无可厚非的。因为每个人是独立的,谁也不能取代谁,在无法发挥个人潜能的条件下,找到生存的理由或立足点,是很必要的。只有物质上得到了满足,才有精力去想其他的事情,去发挥社会价值。

然而,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只为自己着想的人,就会膨胀自己的私欲,损害他人或集体或国家的利益,即走上物极必反的境地,断送自己的生命极其人生价值。那些贪官污吏、假恶伪劣、赌博吸毒、无恶不作的人极其事件,说到底就是只顾个人利益、贪图享受、无视法律法规与道德伦理的约束,而导致的悲剧。为何种种悲剧会重演不断?就是人们的思想认识出了问题,与己无关的事情只想逃避,即使看到了这些悲剧,也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不会陷进去,认为所有的黑暗都是政府或社会出了问题,实际上,归根结底还是个人出了问题。如果每个人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能为社会尽一点微薄之力,在做好自己的同时顾及他人、集体及国家利益和声誉,那么,再贫穷的人民也会呐喊:国家兴亡,匹夫有责!

为谁活着?不仅仅是一个生存问题,更重要的是责任问题。每个人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也有法律及历史赋予的责任和义务。如人人有热生命、维护健康的权利和责任,得病了,首先是自己要意识到疾病会造成对个人身心的损害,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利,自己必须及时就医治疗疾病,使自己尽早恢复健康,为家庭、集体做出应有的贡献。在一个家庭中,父母爱子女和子女敬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任何人都没有理由回避这由血缘关系决定的道义,即家庭成员之间应尽的义务或应负的责任。在单位或机关工作,就要服从集体需要,以集体利益为重,个人利益是与集体利益息息相关的,单位效益好,个人就会多得收入。个体不服从大局,只考虑自己的得失,影响团结,就会造成家庭和集体不和,就会影响社会环境或社会大气候的优化,最终也害了自己。

为自己活着的人,因为思想狭隘,斤斤计较,在任何场所只考虑个人利益,个人生活不好,就怪家庭和社会对己不公。为自己考虑的人,在走不出死胡同的情形下,就容易产生绝望。而既为自己又为别人活着的人,在自己利益受损的情形下,也会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认为自己生活不好就没有力量照顾家人,自己能力差就会影响集体的发展,自己素质不高就会影响社会形象……在不断受挫、反思、努力、解决问题和困难的过程中,个人的思想情操得到了陶冶,也能为家庭、集体及社会(国家)尽心尽力、献计献策,从而实现完美的人生。(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把自己比作一滴水,就要为流入江河、融入大海而活着。把自己当作一颗小草,就要为绿化整个草原而活着。把自己看成一颗小树,就要为整个森林葱郁而活着……只有把自己置身于社会大熔炉中锻造,我们人类才不会迷失方向,才会真正成为世界的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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