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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忆是芳华

2017-10-12 21:50 作者:黑旋风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黑风话127 最忆是芳华(严歌苓《芳华》读书笔记)

芳华是美丽的青之花,过了花期只能叫年华,年华终将驶进金色港湾,夕阳下最能忆起的还是芳华。严歌苓的《芳华》把读者引领到并不遥远的年代,一群文艺兵从激情起步,随着时代的改变走入变化的人生,在理想、现实、命运、归宿的不断缠绕碰撞中诠释着平凡与永恒生命主题。

七十年代,红潮中精力最充沛的主力军到广阔天地去大有作为了,更年轻的复课闹革命回到了学校。那是全国学人民解放军的年代,军队不仅负有保家卫国的重任,更承担着“三支两军”的政治使命。为更好地宣传领袖思想,各军区、各兵种都广招文艺兵,学校中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在大家羡慕的眼光中穿上了军装,他们中有的才十二三岁。

芳华少女开始了军营里的集体生活,林丁丁、郝淑文、何小曼、萧穗子,她们参军的经历不同,性格各异,为人处事也各有特点,但她们所处政治挂帅的时代背景相同,在集体主义、大公无私的思想教育下成长,尽管女兵们私底下还是以成为首长的儿媳为奋斗目标。这群文艺兵是幸福的,有个模范人物伴着他们成长,这个名叫刘峰的战士简直是又一个雷锋,他出身贫苦、心灵手巧、技术娴熟、质朴善良,他全心全意地投入到时代的要求中去,对待同志象春天般的温暖,对待工作天一样的火热。他获得的军功、荣誉也数不胜数,还进京出席全军的学雷锋标兵大会,在他身上体现着神圣的光环。

女兵们感受到刘峰的无微不至,并很自然地享受他的关。因生活习性受到歧视的何小曼没有男兵愿意与她共舞,又是刘峰主动提出交换舞伴,并圆满完成了托举动作。英雄的圣俗转换往往在刹那之间,一个初秋的周末,刘峰终于向他心仪已久的林丁丁表达了喜欢之情,无意识间完成了“触摸”。林丁丁无法接受“雷锋”从画像中走出来示爱,她不相信大爱的英雄会有小爱,她挣扎、哭泣,为光环的破灭而痛苦

“我们这个世界上,也许真有过一个叫雷锋的人,充满圣贤的好意和美德。”社会把他神圣化,以雷锋精神来激励学习他的人们,因此涌现出许许多多的雷锋式标兵。刘峰等人每学一步,便是向那种“超我”人格靠近一步,可人生之路长短不一,难免会显现“本我”的一面。长期在非白即黑思想影响下的人们,很难接受中间过度的灰色地带,这是教育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落井下石的一幕再现,小题大做,无限上纲,那个年代崇尚批判。最深刻的揭露出自刘峰自己,他是“表面上学雷锋,内心是个资产阶级的茅坑。”刘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被下放到伐木连当兵。刘峰离开文艺队的前夜,来送行的只有何小曼一人。而她不久后也因“轻伤不下火线”的造假事件被处理到基层当护士。

描写中越边境战争的文学作品不多,印象比较深的有《高山下的花环》、《凯旋在子夜》等。《芳华》间接涉及了那场战争,刘峰、何小曼都经历了血与火的考验。战争是残酷的,在“再见吧妈妈”的歌唱声里,许多年轻的战士化作了盛开的山茶花。刘峰失去了一条手臂,何小曼立了军功,但得了精神分裂症。

社会的巨变使这群文艺兵走向了不同的归宿。女主们先后离开军营,恋爱、结婚、出国、下海乃至婚变,洗尽铅华仍是平淡人生。刘峰谢绝了一切英模会的邀请,他已把一辈子的表彰大会都开完了。伤残复员他回到家乡,只能为梆子剧团看门,娶妻生女后妻子却不辞而别。不甘命运的刘峰来到了伟人划圈的南海边,以批发盗版图书为业。他单手驾着三轮小卡送书到各个摊点,和城管展开游击战。有意思的是他“混成这样还不忘做雷锋”,他把意义稍微高尚的书(其实也卖不掉)推荐给生活在他周围的淘金女,还劝说她们青春饭吃不长,读了书才能找正经的工作。

刘峰经历了“生意”的失败,只能落脚京城在亲戚处干着可有可无的工作。他选择过逃避,但“本我”还是让他坚持还清借款。好人无法一生平安,刘峰罹患重病,当年受助过的女兵都想回助战友,等来的却是他逝去的消息,这时她们才发现,最后阶段陪伴在刘峰身边的人竟是病愈后的何小曼。

“触摸”是这部小说的关键词,刘峰命运的转折表面上源自他和林丁丁的那次触摸,命运深处还包括他和何小曼的托举接触。四十年的时间跨度,已足够感受变迁、感怀人生。青春之花终会凋谢,唯有记忆中的芳华永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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