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基层贪腐以及执法不公等问题,要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既打“老虎”,又拍“苍蝇”,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过程,亲历反腐实践,直接感受身边的反腐成效。
群众往往通过身边发生的消极腐败来感知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来认识和评价党和国家的反腐倡廉工作,直接影响其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支持和认可。如果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解决不好,必将影响到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关注度、认知度、满意度和反腐败斗争的信心,不利于营造反腐倡廉建设的思想环境、群众基础和舆论氛围。
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最主要的是抓严、抓牢、抓实基层党委和纪委的两个责任。反复强调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委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