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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子:警惕扶贫领域“光明正大”式贪腐

2017-06-26 07:40 作者:网络  | 11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在各级纪委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中,一些基层干部借参与扶贫项目之机,和企业、合作社等勾结,甚至以自己控制的企业参与扶贫项目获利的问题,比较突出。(6月25日 中国新闻网)

近年来,为了实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党和政府不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人财物大量投入,努力帮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然而,大量资金的投入,却被一些基层干部视为“唐僧肉”,雁过拔毛,想方设法从中捞一些装入自己腰包。为了规避风险,所用的手段,钻制度的“空子”愈加隐蔽,不断挑战党纪国法的底线。

据相关报道,本是大力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却成了部分干部的贪腐工具,有的村支书靠着假合同,同样把扶贫专项资金骗到手。这种“监守自盗式”腐败极为隐蔽,群众不知情,干部骗取得“光明正大”,给查处带来诸多困难。

毕竟,靠农民专业合作社套取扶贫资金,在手续上并无不妥,合作社只是有名无实的“空壳”。但是,当前扶贫资金的发放,仍以下面申请,上面给钱模式为主,而且在审核时,主要依据纸制证明资料,偏偏少了现场察看。一旦村干部把关不严,将资料一级级往上报,骗取专项资金几乎是“水到渠成”,一路顺风。

要杜绝类似腐败的产生,一是要转变专项资金投入方式,比如变项目补贴为事后奖金,对一些成效显著,带动作用大的专合社进行奖励,有名无实的“空壳”合作社自然被淘汰出局;二是转变项目审核方式,既要查看相关资料,更应注重现场问效,根据实际运营情况进行评价,然后再进行专项奖励,堵住假材料骗补行为;三是要加大问责力度,让贪腐人员付出沉痛的代价,形成震慑,杜绝贪腐后来者。

当然,专项奖金的发放过程也存在一些弊端,比如基层干部的权力过大,既做“运动员”,又做“裁判员”,如果他们要从项目中捞好处,可谓是轻而易举,缺乏监管。如何在专项资金使用上形成制约机制,恐怕还需对现有制度进行“升级”。(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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