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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文:“报告从业去向”是从严治吏“再升级”

2017-05-27 11:00 作者:网络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据人社部网站消息,近日,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公务员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意见》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5月26日 中国新闻网)

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氛围愈加浓厚,从严治吏举措陆续出台,手段不断翻新,为广大党员干部戴上了廉政“紧箍”。通过正面教育与反面警示相结合,将作风建设推向深入,反腐败斗争持续高压,一直在路上。然而,对干部的管理远远不止于此,尤其是针对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制度的笼子更密了,约束权力的措施更细了,有权不可任性逐渐成为常态。

如今,《关于规范公务员辞去公职后从业行为的意见》出台,要求公务员申请辞去公职时应如实报告从业去向,签署承诺书,在从业限制期限内主动报告从业变动情况。特别是对领导干部辞职后,不得接受原任职务管辖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中介机构或其他营利性组织的聘任,及相关营利性活动,有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和要求。

表面看来,既然公职人员已经辞职,就应该恢复“自由”之身,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其实不然,中央要求辞职公务员报告从业去向,也是有苦衷的。一直以来,虽然公务员队伍中辞职现象并不多见,但从普通科员到县处级干部,皆有少数人主动辞职。辞职动机虽不尽相同,但直接到曾经的服务对象单位去任职,难免令人浮想联翩,与“期权腐败”相关联,众多腐败典型案例也证实了这一点。

要求公务员报告从业去向,禁止一定期限内到“敏感”地区、单位去任职,就是一项倒逼机制,通过打破干部兑现“期权腐败”利益的幻想,即便在职时输送了利益,辞职后也难问责期权,迫使干部在工作中认真履职尽责,筑牢廉洁防线,增强拒腐意识,一心为公,少搞权力寻租的“鬼把戏”。

《意见》的出台,是从严治吏的再升级,但绝非“终极版”,笔者相信,随着干部管理的严实,必然有更多廉洁要求给党员干部增压,切实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在廉政路上大踏步前行。(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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