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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莫让工作“责任状”成了“避责书”

2017-05-24 22:19 作者:网络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这几天,“责任状”成了热词。一位领导干部在谈及作风时指出,一些基层存在责任状、责任状满天飞的现象,有些不符合实际:“这种所谓的 层层压实责任 ,实际上是 层层不负责任 。”是否应该签责任状,如何压实责任,如何负责尽责?一时间,这些问题成为话题焦点,需要各级政府予以正视。(5月23日 中国新闻网)

签订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本是“抓落实”的常用办法,因其简单明了,带有行政强制性,施压效果明显,因而颇具市场,一些地方乐此不疲。但凡事皆有度,哪怕是一纸责任状的签订,也需因地制宜、因需而行,如果仅凭脑洞大开,随意让下级签责任状,做出承诺,效果可能适得其反,甚至会背离“抓落实”的初衷。

从本质上讲,上下级签责任状,既是布置任务,也是订立目标,通过分解任务进而完成工作,但如果是为了分解稀释责任,规避自身风险当“甩手掌柜”,让下级替自己担责,这样的责任状早已沦为“避责书”。自上而下一级级签订,一级级规避责任,基层最终成为“冤大头”,集众多责任于一体,集诸多责任状于一身。

对广大基层来说,人员力量有限,工作职能职责既定,虽然在责任状面前不敢“说不”,但花般泛滥的责任状,令人难以招架时,签订过程难免沦为形式主义,“签归签,做归做”,承诺与执行“两张皮”。到头来,责任状签了不少,但落实效果却不尽人意,甚至某些责任长期悬于空中。

绝不能让“责任状”成为规避责任的“神器”,避免一些党政干部以“签”为名,推脱责任,只借助行政权力层层加压,自己反而成了无责的“看瓜群众”。

一是要严格控制责任状数量,可有可无的责任状尽量少签,或不签;二是要加强责任落实的指导、督促,落实一项工作,签责任状只是“第一步”,还需加强后续工作的指导监督;三是完善问责机制,问责的“板子” 不能每次都打最基层,应自下而上一层层问责,打破部分干部的“避责”。(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责任状虽有必要,但不是“万能药”。落实责任,仅靠一纸责任状是远远不够的,还要有考核、表扬、奖励机制,促使责任回归本位,落地有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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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莫让工作“责任状”成了“避责书”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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