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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文:监督执纪不能惯了作风“小毛病”

2017-05-21 21:43 作者:网络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北京市纪委官网日前发布消息,丰台区纪委、区监委公布近期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情况。全区纪检监察组织1-4月份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处理164人次,其中运用前两种形态处理139人次。(5月19日 中国新闻网)

小毛病、小错误,谁都会犯,人非圣贤,本难以从根本上避免。如此浅显的道理,但不能成为纵容犯错理由,正因会犯错,才应想方设法防止,尽可能减轻由此带来的负面影响和破坏。在廉政的道路上,有了小毛病不可怕,但放任不管就可怕,会像“感冒”一样,病情越来越严重,甚至诱发更多病症,让人难以承受,病入膏肓,因此不能惯了“小毛病”,任其蔓延生长。

为此,监督执纪不仅要查大案、要案,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更应牢牢锁定党员干部小毛病、小问题,以“四种形态”为指引,对一些此前可能不太在意的轻微问题和小毛病等及早介入,防微杜渐,治病救人。

但现实中,一些干部仍不拘小节,不把小问题当回事,总认为社会中不“人性化点”办不成事,严格按照规定办事缺少了人情味,于是乎,不符合规定也要公款请吃,不能贪占的也想瓜分一点,不能收的“红包”也因人情而来者不拒……小毛病由此产生,等于在廉政的“大堤”上撕开一道“口子”,如果不及时补上,口子就会越来越大,最终大堤必然坍塌。

凡事皆需防患于未然,针对干部的作风“小毛病”,要树立“治未病”思维,重点在“事前”、“事中”及时介入,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从北京丰台区纪委通报的数据分析,干部犯小错误已是常态化现象,能否彻底将腐败遏制在“摇篮”中,就在能否将这些小错误及时清除干净,还干部“清白”之身、廉政之心。所以,监督执纪这道“硬杠杠”不能松,不能惯了干部的“小毛病”,严管才是厚,方显真爱之情。(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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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文:监督执纪不能惯了作风“小毛病”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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