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明路社区党支部与个体工商户、“三老”看家护院队、小区门卫、加油站、加气站等单位和个人层层签订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
文明路社区党支部严格按照团综治办的要求,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责任,为消除隐患,有效控制和避免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护居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努力实现2017年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目标和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创造良好的条件。(陈文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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