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祈念仙河我那喜纠交织的知青生涯

2017-04-01 09:38 作者:旬竹笛韵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题记:据史料记载和民间流传,我们国家的知识青年批次共分为"老三届"、"新五届"、"后五届"三个类别。"老三届" 指1966-1968年高、初中毕业生,"新五届"指1969-1973年"高、初中毕业生,"后五届"指1974-1978年高、初中毕业生。我和我的同学们,属于"新五届"毕业下乡插队的知识青年。

我们蜀河高中七三级毕业生,毕业证记录的时间是1973年12月31日。1974年1月的一天,当时的蜀河镇政府组织我们这一届高、初中毕业生40余人,召开了思想动员会,学习了有关文件,动员我们响应毛主席号召,到农村插队落户当农民,美其名曰:知识青年。

在动员会上,老三届毕业的插队知青孙茂林,向我们介绍了他插队劳动锻炼的体会。他用草帽和脸盆做了2个比喻,他说在农村插队干活时草帽有三用:“帽子、扇子、勾(屁股)垫子”。意思就是干农活时戴上草帽可以遮住太阳,热了可以把草帽当做扇子扇凉,干农活累了把草帽垫(放)在屁股底下当凳子坐。而脸盆呢?他说他们插队时条件很差,脸盆可以有“一洗脸,二洗脚,三和面(做饭),四盖锅”的四用。对草帽的比喻是十分贴切形象的。虽然对脸盆的比喻有些夸张,但也说明了当年的他们下乡插队后的环境和条件是多么的艰苦。听了孙茂林老兄谈的体会,我们在坐的同学们面面相视,虽然有点茫然无措,但想法是共同的:不管怎样苦怎么累,必须面对!

会议过后,除了包括我在内的7位同学没有报要去插队的公社和生产队地址,表明的态度是服从组织分配,分配在哪里就在哪里插队外,其余同学全都报了要去插队的公社和生产队。

1974年2月12日,中共旬阳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向我们这批下乡知青发出了批准上山下乡通知书,1974年2月26日,我告别外婆和父母及弟妹,在蜀河区委、区革委会召开的欢送大会结束后,我同全区40多名高、初中毕业生一道,在蜀河街道近千名群众打彩旗喊口号,敲锣打鼓放鞭炮夹道欢送下,分别到仙河、观音、沙沟、兰滩4个公社插队落户。而这4个公社,当时也派人赶到蜀河街道,参加了欢送会,接走了我们这批插队所有知青。(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记得那天欢送知青的场面,就像十里长街送红军一样热闹。从此就要告别父母走向社会闯天下了,女儿当自立!男儿当自强!当时我们这批下乡插队知青,大有巾帼不让须眉,大丈夫一去不回还的激昂;至于为什么让我们下乡插队,下乡插队以后又怎么办?当时根本不去思考那些问题,只知道年轻人要听党的话,跟党走,一切听从党安排。但在此同时,我和同学们也有一种渺茫和无奈缠绕在心头。虽然按当时的政策规定,插队劳动锻炼两年,只要表现好就安排工作,但表现好的标准是什么呢?插队表现好满两年。不给安排工作又怎么办呢?不得而知,只能是抱着过一天是一天,边走边看的态度。记得当天在欢送的人群里,由于难舍离别之情,不少知青和家长都相拥而泣。受这种氛围的影响,我当时的眼圈也红了起来。

我所在的7人知青组,是在“服从组织分配”的表态中,区委知青办安排组成的。不知怎样的阴差阳错,区委知青办安排我当了组长。插队的地点是有着接收知识青年插队光荣传统的观音公社前旺大队(现仙河镇王坪村),当地村民告诉我们,我们是第四批插队知青,前三批已先后因招工、考学离开了生产队。这次我们到这个大队插队的共有男女两个知青组共12人,5名女生在一队(小地名王家坪),7名男生在四队(小地名徐家嘴)。两个知青组住的地方在隔山相望的半山腰,两山之间隔着一条沟。平日里有啥事情要联系,只要手作喇叭状“嗨” 的喊几声,就能对上话,这就是当时的通讯条件。

初到生产队,因为没有盖知青组住房,我们被安排住在乳名叫海娃子的农户家楼上,楼板上先铺一些麦桔杆,再在麦桔杆上铺上塑料布,然后再在塑料布上铺上睡觉的被子。就这样,我们就算在农村安家了。直到第二年,我们才住上生产队为我们知青组建的土木结构石板房。

按照当时中央对知青下乡的政策,我们每位知青下乡,享受的待遇有安家费、建房费、生活费、劳动工具费、医疗费等共计490元,每项费用多少钱,因年代已久,我忘记了。但其中生活费国家只支付给1年,具体多少钱也记不清了。插队第二年就得靠挣工分养活自己。挣工分多了,生产队给你分粮分钱,挣工分少了,那就是欠粮户,还得自己给生产队交买粮钱。

在还没有插队前,我就在思想上做了要坚持度好生活关、劳动关、环境关的充分准备。一是生活上要学会自理,照顾好自己;二是要多参加劳动,靠自己挣的工分养活自己;三是农村生活条件差,要学会适应环境。先说生活吧,烤火做饭全靠木柴,而这个生产队却缺少木柴,生产队虽有集体柴扒但不能砍,在那个年代砍了就是破坏社会主义集体经济。因此,我们知青组只能把修梯地砍(挖)倒的树枝桠拿回知青组烤火做饭,由于树枝桠是湿的,一是长时间烧不着,二是满屋冒烟,呛的人直流眼泪。而做饭呢,知青组7个人,我们规定,一人轮流每人做一天,依次循环。吃水也成问题,一遇天旱,我们就满山找水源,挖窝子找水。

我们插队的第一个礼拜,生产队就给我们7人定了每天干农活的工分底分(10分为全劳力的工分 )8分,也就是干一天农活只能挣8分工。1分工值多少钱,年底决算才知道,但有时干重体力的农活,比如抬石头,就能挣到10分工,也就是满工。在干农活时,我最喜欢干的就是修梯地抬石头和在水田里插秧,抬石头时,我头戴草帽,脚穿草鞋,肩上搭一条毛巾,有时2个人抬,有时4个人抬,有时8个人抬,在天修锑地时,太阳把我皮肤嗮的黝黑,手向肩膀上一擦,立即就会掉下一层皮,露出红嫩嫩的肌肉来,疼的我头直冒汗。插秧大多在下时进行,我把裤筒挽的老高,头戴草帽,身披一块塑料薄膜在水田里有节奏地插着秧,虽然腰弯的时间长了有点不适,但心里感到十分惬意。在生产队安排为庄稼施肥时,我一般干的就是从厕所和猪圈里为庄稼地里挑肥料(人畜粪便),最不喜欢干的就是在玉米地里锄草,在玉米地里走来走去,玉米叶蹭的身上皮肤直发痒,用手挠痒,不小心就挠破了皮肤,蛮疼的。当然,现在回忆起来,我还是很满足的,因为我插队3年,按照“按劳分配”的原则,我不仅不欠生产队一分钱,还年年按劳分配参加分红分得现金和粮食。记得插队第一年,我取了钱后就到公社买了1斤多猪肉,肥肉炼成油炒菜用,瘦肉就做肉丝面或炒肉丝吃米饭。现在,家家顿顿吃肉是家常便饭,而在那个时候吃肉,那就叫“改善生活”!插队第一年,我所在生产队10分工值为0.32元,第二年10分工值为0.43元,第三年10分工值为0.50元。第一年我在分得粮食的同时,领到了42元多钱,第二年我在分得粮食的同时,领到了52元多钱;第三年我在分得粮食的同时,领到了44元多钱。但尽管如此,当时我还真是为我们知青组感到高兴。因为在生产队的账本里,没有我们知青组7人的欠粮欠款记录。用当地群众方言来说,我们知青组在生产队干农活“只进不塌”。“只进不塌”的意思就是只在生产队领粮领钱,不向生产队交买粮钱。

在徐家嘴子插队3年多,干农活时间长了,干累了的时候,是需要休息,调整身体状态的。每当这个时候,我都选择了回蜀河街道的家里好好休息,理顺心情,调理心态。但每次回家,不超过5天;除去来回路上两天外,实际在家里只能住两天。为了弥补回家少挣工分的损失,也为了每月能完成出勤天数不受罚(完不成每月出勤天数要向生产队交钱,交多少在年终生产队决算后定,当地群众把这种交钱称之为交罚款)有时回家后,我就会在蜀河区公所或家里的厨房的烧火做饭炒菜的灶膛里,装上两麻袋或蛇皮袋小灰(木柴烧过后的红火灰),挑回生产队,作为农家肥交给队上会计,然后会计对小灰的质量和数量以及等级进行检查验收,综合小灰的质量数量等级,生产队会计就给记上工分。这样做,一是减少了出勤少天数的损失,也挣了工分,又锻炼了身体,一举三得。

在那个年代,我们知青和现在当兵的一样,思家念家想家的情结是常有的。特别是在每次回家的途中,我们知青把时间掐的很紧,从来不走汉江边从仙河口到观音公社那条大路(实际上全部是山路),而是从蜀河街那条小河过河到小河东,从小河东上山,上到半山腰后,再翻过十八盘,尔后走过“死人沟(旧时土匪常杀人的地方)”然后又下山,才能回到生产队。

现在社会上流传,说知识青年在农村插队影响不好,有偷鸡摸狗之嫌疑。其实是对知青的不理解。为什么呢,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既就是知青做错了事,或者说知青明知道是一件错事,但是要去做,也必须要做,应该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们无可奈何;因为他们是人不是神,因为他们要生存,饿了就要吃点他们想吃的食物。我所在的知青组,偷鸡摸狗是没有的事情。但有时候仔细一想,民间都说贼娃子(小偷)偷东西不犯死罪,何况知青打农户家的狗吃肉?偷农户家的鸡吃肉?知青们把狗、鸡打了杀了肉吃了,如果向红军学习,给狗、鸡的主人在合适的地方放一些钱作为买狗、买鸡的钱,我感觉那就是发扬了“不拿群众一针一线”的红军精神,但知青们没有那样做,这也就是他们杀了狗、鸡吃肉后的欠妥的地方,但当时有谁能知道和理解知青们无奈、无助的生活境况和心态呢?他们的苦处向谁诉说呢?虽然民间流传有的地方知青,因为很久没吃上肉了,为改善伙食,就偷着打死农户家养的看门狗。偷了农户家养的鸡杀了吃肉,以解口馋,以享口福。但在我看来,这只是民间的道途听说,无证可举,无据可查,是无稽之谈,不得信之。

最有说服力的事例,是在上个世纪70年代那个缺吃少喝的日子里,知青们在插队的生产队里,和农户们的关系处理的是十分融恰的,可以说是有了困难同担当,有高兴的事儿共分享,亲如一家。农闲的时候,农户们会炒上几个菜,邀请知青们谝着家常话,喝着自己烧的拐枣酒、柿子酒、甜杆酒,划拳出单双,直至犯规了罚酒多喝几杯,十分热闹。虽然酒的度数不高,但弥漫和浓缩在酒里的,却是友情亲情。农忙的时候,哪怕炒上一碗酸菜,凉拌一盘豆芽儿,都要喊上知青们到家里喝上几盅,既解闷又解乏,一天的疲劳顿时烟消云散。

1991年秋天,我被县委社教办抽调到仙河镇帽儿沟村(70年代叫前锋大队,机构改革时改为帽儿沟村,后并入王坪村)开展社教工作,路过我插过队的王坪4组徐家嘴子时,遇见4组的几位正在地里干活的村民,他们看见我后,老远就喊我说:“建华,你回来了!”就这“你回来了”一句话,让我感动了许多年。当时的场景,至今记忆犹新。一次,我从帽儿沟村到社教工作队队部开会返回时路过徐家嘴子,我插队时的生产队长王成举看见我后,拉着我的手硬是不让走,让媳妇儿炒了几个菜,喝了一晚上酒,谝了一晚上家常,晚上就住在他家,第二天才返回我开展社教工作的生产队。当晚聊天时,他还向我询问了男、女知青组曹大铭、潘化伦、马志根、雷绍华、张均华等几个人的情况,我都一一告诉了他。但当我在聊天时得知我们知青插队时认识的几位老人都已去世时。悲戚顿时涌上心头,虽然说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但我多少还是有些伤感

我所在的知青组在生产队也有惹祸的时候,是在到生产队插队后干的一件事。我们7个人腰里各别一把砍柴刀,偷着到相邻的常红大队集体林扒去砍柴,结果被护林员发现,因我们悄悄藏了一把砍柴刀,所以护林员只没收了我们6把砍柴刀。事后,大队王志恩支书气的到我们知青组,把我们7人狠狠嚷(批评)了一顿,说我们知青组给前旺大队丢脸,要我们给常红大队写检讨,自己去取砍柴刀。事情过后,虽然我们没有给常红大队写检讨,没收的砍柴刀我们也没好意思去取。但大队王志恩支书也没有再追究我们的责任,因为王志恩支书知道我们知青组人都很年轻,才出社会独立在农村生活,也很不容易。插队的第3年,我用泥巴做了一个做饭用的小炉灶,准备自己做饭吃。王志恩支书知道后,说我在知青组闹分裂,不搞团结,我当着王志恩支书的面,一脚踹倒了小炉灶。

在我们那一批下乡知青中,干农活时没有一个不受伤的。不是手磨出了血泡,血泡一破是非常疼的,要不就是割麦子是割破了手指,还有开山取石修梯地时,钢钎打肿眼睛的等等。割麦子割破了手指,我们往往就是在地上捏一撮灰土按住受伤处止住血就算了事。在衣着打扮上,由于常年在地里摸爬滚打干农活,夏天热了,就只穿个裤头,带个草帽,肩上的个毛巾;天冷了,把上衣一裹,腰上绑上一根草绳就算取暖;衣服袖子、裤腿裂缝了,就像妇女做针线活那样用铝丝把裂缝处连在一起就好了;在地里干活口渴了,趴在水沟边就喝,有时也把桐子树叶做成漏斗状在水沟里舀水喝。

插队后的1975年3月,我被蜀河区委抽调参加路线教育工作。我驻队在现在的仙河口村,时间是为期6个月。每月发补贴30元,其中12元交生产队记工分,一月30天,每天交生产队0.40元,等于天天都在出勤上工。还有18元,是我一个月的生活费。6个月后,路线教育工作结束,我所驻的生产队,因粮食产量比上年增长,村民的人均收入比上年增加。县上派来的验收组检查验收合格,我的工作顺利过关。

1975年至1976年,我们知青组的情况发生了一定变化。一是潘化伦先是被推荐参加了安康日报社通讯员培训学习,继而又当上了代理教师,成了辛勤园丁;二是曹大铭、兰永强2人参加了安康---旬阳关庙段(简称安旬公路)公路建设,成了筑路工人;三是马志根、兰永强2人参军入伍,成了当代军人;四是经王坪大队党支部同意,由曹大铭牵头,我们知青组人员加上回乡知青和相邻的中华大队几位知青,成立了文艺宣传队,节目来源、排练、导演由曹大铭负责,在全公社巡回演出文艺节目,活跃了全公社群众的文化生活。排练节目和演出期间,生产队按出勤对待,每天记10分工。

现在回忆起来,还是曹大铭鬼点子多,不用出力流汗,只要知青们手舞足蹈,唱着当时社会上流行的歌曲,跳着当时社会上流行的舞蹈,说个相声,说个快板,再来几段三句半,就让我们所有参加演出的知青挣了生产队的便宜工分。就这几个月的文艺演出,也算是给当时的观音公社挣了脸面,不仅全公社人民都喜欢,而且把戏都演到和观音公社交界的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关防乡那边去了。我们在关防乡演出时,报幕员在报幕时说的是:“陕西省旬阳县观音公社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慰问演出,现在开始!”现在回忆起来,感觉我们当时的演出,也可以说给家乡旬阳县争了光。

我在1976年里,除了在生产队里干农活外,先是被县文化馆抽调,参加了县上召开的故事创作研讨会,创作的故事《山村新苗》,被推荐参加全省革命故事演讲会,由同是下乡知青的孙文慧负责演讲。参加这个研讨会,生产队按出勤对待,为我记的是义务工,只记出勤天数,不记工分,年底不参加分红。

1976年9月9日,我们的伟大领袖毛主席逝世,我从生产队赶回蜀河街道,参加了蜀河区委、区革委会召开的追悼大会。10月,我参加了中共旬阳县委、县革委会在桥头旅社会议室举办的知识青年理论讨论会(开会期间,生产队给我记义务工,不参加年底分红)。当时的旬阳,和全国一样,全县人民都沉浸在毛主席逝世的悲痛之中。会议期间,经带队参加会议的的蜀河区知青办主任张树英老师(省下派支援三线建设干部)安排,我以蜀河区全体知识青年名义,写了一篇沉痛悼念毛主席的文章,在县广播站本县节目里播出。县委知青办了解到我写作的情况后,于11月选派我参加了为期一个月的、由安康地委知青办和安康日报社联合举办的全区知识青年通讯员培训班,(这次是由县委知青办给生产队交钱记工分,每天0.40元。)并被派遣回旬阳采访实习,实习期间,我采访了县土产公司,稿件亦被播出。学习结束后,安康日报社为我颁发了知识青年通讯员采访证书。

1977年3月,曹大铭、马正余和我3人经县上招工,进城参加了工作。潘化伦继续担任代理教师,刘兴如到公社拖拉机站开拖拉机。1978年,潘化伦、刘兴如2人经招工也进城参加了工作,。至此,我们当年在蜀河区观音公社前旺四队(今仙河镇王坪村)插队的7名知青,全部离开了农村,结束了3年多的知青生活,继而成家立业结婚成家生子,做了父亲

现在,我们这批1974年下乡的知青,大都年过六旬,当了爷爷奶奶。人老了不仅怀旧,而且不忘学习。近几年,通过学习县情、县志,让我了解到我们这批知青下乡的有关情况。我们旬阳县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开始于 1968年11月,全县各中学66届、67届、68届城镇户口的高、初中毕业生被动员上山下乡,到农村插队落户,以后年年都有知青下乡。截止到1978年,全县共动员1975名城镇知识青年下乡。1973年至1980年间,国家耗资. 93元,解决知识青年住房、农具、灶具、家具及生活困难等问题。1974年3月,中共旬阳县委设立“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知青办”),加强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的领导,1982年5月撤销。1979年,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工作按照中央要求全面终止,大部分下乡知青(少部分在农村成家立业)或就业或参军,得到妥善安置。

时光荏苒,岁月流逝,往事悠悠,感慨万千。想当年,是毛主席“知识青年到农村去,很有必要”指示的一声令下,我们这一届同学响应毛主席号召,“空降”到农村劳动锻炼。三年多的知青生活,让王坪村成了我们知青组魂牵绕的地方。我们时刻都在牵挂想念着王坪村的父老乡亲,希望王坪村的父老乡亲生活越来越好,安居乐业,美满幸福

回首往事,我们所有知青下乡插队经历了太多的事情,喜悦和纠结交织在一起。感慨良多!由于时代的背景、历史的潮流、国家的国情,旬阳县的县情、知青个人及家庭的状况等多种原因的局限,我们插队时的所作所为,好与坏,对与错、是与非,只有让社会去评判,让历史去检验。我们只是毛主席发出的“农村是一个广阔的天地,在那里是可以大有作为的”教导的践行者。我们这一代人响应了国家的召唤,顺应了历史潮流,我们按照国家的需求,做了我们应该的事情,我们没有后悔,也没有遗憾,我们是敢于担当、为国家分忧、为家乡解愁的实践者,对于我们当时所处的那个时代,我们问心无愧!

往事如烟。44年蹉跎岁月,44个夏秋冬,44个严寒酷暑。44年的怀念和回顾。44年前我们那一代人的青春磨砺,我们那一代人的艰辛与喜悦,我们那一代人的冲动与激情,我们那一代人的失落与思考,我们那一代人的坚定与沉着,经过44年潮起潮落般的沉淀与过滤,酿成了我们那一代人的知青情结。这是一段我们自己用行动写就的历史,我们为之骄傲,我们为之自豪!这段知青经历,虽然会伴随我们一天天变老,但她却载入了旬阳历史,历史也不会忘记我们的。我们也会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教育好自己的下一代,一代一代将吃苦耐劳的知青精神传承下去。

完稿于2017年3月27日------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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