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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宇:雾霾下的纵污“内鬼”尤须重拳打击

2016-12-26 09:01 作者:网络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今年以来,各级地方政府重拳出击,迎战雾霾。环境治理问题已成为各级政府重点解决的大事之一。然而,在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环保局正副局长竟然同样因为收受污染企业贿赂而双双落马,这在全国也是罕见。12月22,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自甘污浊的环保局长》一文,曝光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环境保护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周大水收受贿赂,为污染企业大开方便之门的犯罪事实。(12月23日《法制晚报》)

近年来,雾霾的严重程度相信大家已有深刻的体会,不仅造成视线上的一片朦胧,在身体健康上也面临危险挑战。从某种意义上讲,治理雾霾已不再是政府部门的事,而是全社会必须承担的责任。“十面霾伏”下,居然还有一些企业顶风排污,为了经济利益无视雾霾的危害,而更为可气的是,还有环保局的官员给违规排污企业充当“保护伞”,收受贿赂,放纵企业排放。

伴随着污染给社会带来的种种危害,政府部门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治污工作也摆在了政府工作重要位置。我们身边的环境已经有了明显改善,但从长期被透支的环境来看,还任重而道远。为此,政府在治污的力度上每年递增,彰显了社会责任感和担当。

但是,环境是异常脆弱的,污染一年,可能需要花十年时间来修复。在雾霾如此严重的环境下,一些企业在利益的驱动下,无视社会责任感,不顾生命健康,继续超标超排,已经不过原谅。而相关的管理部门官员,居然还充当“保护伞”,简直难以让人忍受。保护了极个别企业的利益,却拿社会大众的健康当儿戏,这算哪门子保护?不过是以牺牲大众利益的官商勾结罢了。

一个企业违规排污,其造成的危害尚且可以估量,可环保局的“内鬼”放任行为,造成的损失却无法计算,它往往会导致整个地区环境保护、治理水平的下降。如果任由这些这种放纵行为,一边治理,一边污染,又怎能取得效果,让雾霾逐渐退出?

雾霾治理已经非常困难,如果再不解决行政内部的治理之“霾”,恐怕更难上加难。作为环保局官员,首先应想到的是自己肩上的责任,群众的健康问题,而不是自己的一点私利、私心。在从严治党的环境下,伸手必被捉,以环境去换一点贿赂,既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也是一种损人害己的荒唐之举。(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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