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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与城邦

2016-12-22 20:20 作者:羊子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多年前办公室的一位同事去美国探亲女儿,回来后讲述了些见闻。洛杉矶是个风城,海边有许多风力发电机,人们常常会来到这里散步。一些老人牵着狗来遛狗,狗狗拉下粪便后,老人马上拿出随身装着的塑料袋子立刻清除干净。还有一些年轻人看到广场的垃圾后,会自觉地去捡拾干净。对她映像最深的还是美国的公共厕所,厕所里放着各种洗手液,卫生纸比她家里的都棉和。令她奇怪地是竟然没有人拿回家去,她感到迷惑不解。

听了她的见闻,我也深有感触。尤其是看到网上常常报道在国外公共场所中国人的行为时,让我们这些没出过远门的庶民也会脸红脖子粗的。这一下子勾起了我小时候的一些记忆,在一些公共场所常常会听到大人们在吵架。“这是你家啊!你管得着吗?这是公共场所!”,一个带着孩子妇女在地上扔了一堆垃圾,在跟一名公共场所管理员扯着嗓子喊道。在参加工作进入国企后,常常会看到一些老师傅申报一些薄钢板,钢板来了就剪下一块来砸成炒瓢拿回家用。老师傅看到我疑惑不解的样子,觉得我是新来的胆子小,“这是公家的东西,不拿白不拿,拿了也没人管的。没事的啊。”。

比对国内国外这些事这些人,我也感到了困惑。西方的文明起源于希腊城邦,希腊城邦里生活的人被称作公民。希腊处于丘陵地带靠近大海,田地较少,这样人们之间的商业活动就较为频繁。就像是中国的秋,周边有着许许多多大大小小的城邦。城邦的首要任务无非是保障城邦的安全维持自给生活,不受别的城邦侵略。不同的城邦采取不同的政治制度,既有民主制,又有政治寡头、僭主制、贵族制等等。城邦禁止自由人从事追求财富的职业,城邦里的公民都有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城邦之国,公民为军,公民必须相互合作才能共同抵御入侵,保障城邦的安宁。抛开城邦的政治制度,城邦对于财产的划分规定公民只能是牢固占有或有条件占有而不是所有,对于公共场所、公共资源公民有权享用而不是拥为自有。虽然希腊城邦衰落了,但这些观念却在欧洲保留了下来。公共的在城邦内有着其秩序和规定,谁要是破坏了公共的秩序,自然是毁坏了别人享用公共的权利,这就侵犯了公民大众的权利。轻者,其他公民会告你;重者,政府会惩罚你。因而:城邦立,公约成;公约成,法制行;法制行,公私明;公私明,利义清;利义清,相合作;相合作,城邦宁。

在中国以前是没有公民这个词汇的,有的只是庶民、臣民、黎民、黎苗、黎燕、氓隶、黔首、布衣、野人、白丁、赤子、藜藿等等。单从这些称呼上来看,不仅带有归属性,还有着强烈的歧视性。有歧视性,就意味着不平等,不平等就只有去服从而不是合作。自给自足、男耕女织的小农经济,再加上儒家文化的强化,人们对于家的观念根深蒂固。有家才有亲情、有亲情心才安,心安才有依靠,有依靠才有温暖。因此中国人的财产观念就是为着家之情而沾点小便宜,只有拿回家的才是自己和家人所有的,心里才踏实。对于公共场所就算皇城边也不能幸免,据说八国联军进入中国后,发现皇城周围都是老百姓的大便。八国联军下令禁止,不遵守者杀头。就这样连慈禧太后都没辙的,在八国联军的淫威下杜绝了。长此以来,属于公共场所的,在中国就意味着是谁都可以拿回家去,公用电话、公用座椅、公共书籍等等,只要是偷着能拿的,有用没用都得搬回家去。其景象正是:乱山争落日,西风吹不去。既使不能拿回家的,也得可着劲地折腾一下才舒心,心里觉得没吃了亏才踏实。

在中国人脑子里压根就没有享用、享受公共利益的这种观念,觉得那是一种资源浪费。要说这是不明道理,现如今你随便上街拽着几个人问问,有百分之五十都得是秀才、举人,能不明理?只是应了一句古话:闻语则明,身临生寐。只是这个寐还是形容的不贴切,应该换做这个魅字才好。言传身教,古今相传,积习难改。其实全都是心中之魅在作崇,这个魅就是国学大力弘扬的“家”。有夫妇才有家,有家就有亲情,有亲情就有私情。圣人所言之家天下,其本意是推己及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将亲情之私推之于公情,乃至于大公而无私。然竟事与愿违,国人之聪慧也就在于此。公私混淆之际,利义不明之事,方有机可乘,戴着圣人之言的面具去行私。己之手可触之处,眼之可见之地,耳之所闻之域,皆为我家资源之库,信手拈之服务于我家,合情和理。私情处处在,公道处处亡。世界之公德三尺童子皆知之,难道仁义华人行不得?此等小事都做不成,何以启齿文明古国之人。中国人在瞰世界的同时,得知晓中国在哪里,自己又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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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与城邦的评论 (共 6 条)

  • 鲁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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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刀
    金刀 推荐阅读并说 透澈。拜读。学习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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