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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捡到一支毛笔

2016-12-08 10:20 作者:和平年代  | 9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我 捡 到 一 支 毛 笔

蒋 立 周

九零年暑期,为组织全市优秀教师赴华东学习参观,我和另位青年当尖兵,先行落实路线和食宿。

初到水乡,恰值盛。兰天碧湖,河汊如网,于我川人,亦感惊叹。那天,我俩赶到无锡市时,已是午后三点多。经市教委办公室的同志推荐,我们满头大汗找到市师范学校。

果然名不虚传,校园颇具规模。只是已放暑假,校门紧闭,清静异常。经人指点,找到学校招待所。我俩在一块崭新的招待所牌子前站定,我问:“有人吗?”一中年妇女从隔壁走出,笑着说:“对不起。就你两个?”我点点头。她转身打开房门,左手拉着门扣,右手按响吊伞开关,说:“就这间。用品不多,够了。厕所在后面,挨着有淋浴房,随时可以冲凉。吃饭么,去职工食堂,饭票我卖。我在隔壁,有事叫我。”说罢匆匆走了。房间呈长条型,左右各摆四架双层床,上层床上仅有稻草垫子,下层床铺有凉席枕头床单,地上还算干净。原是学生宿舍临时改作的招待所。我俩对视一眼,笑了。我本生性简朴,只要有水冲凉,够了,何况每晚十元费用,给单位节约啊。

同伴笑着说:“江浙人好精明,趁暑假师生游客多,用学生宿舍创收。”我马上搬出阿Q精神,说:“苏吴人再精明,还是上了我们四川人的当,做了我们的小舅子?”同伴不解,张大眼睛欲笑不笑。我继道:“三国时,东吴国王孙权周瑜那么精明,结果陪了夫人又折兵,孙权妹妹真的成了蜀王刘备的二夫人,是不是我们川人的小舅子?”他笑得差点噎气。可大队伍的食宿创收,他仍不同意给此处“舅子”,几经比较,选定市一中。那里果然服务不错。(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我拉开条桌抽屉,一支旧毛笔在屉里滚动。显然是不要的。我下意识拿起毛笔,顿时,眼睛被笔管上“湖州中楷羊毫”六字勾住,立即细看:一支极普通极简易的毛笔,既无挂绳的专制笔顶,也无专制笔斗,只有不太毕直的淡黄色竹杆笔管和羊毫笔头;笔锋不长,两厘米多;笔头全干,毫毛散开,呈扇形状。不过,我进一步发现,笔尖没秃,整齐如初,毛纯色正,黑中透泽。我抖净墨灰,放进茶杯泡一会,再趟干趟顺,时圆时扁,很快,笔头浑圆,笔尖纤韧。我伸开左手掌,在手心慢慢运笔,一提一落,一重一轻,一旋一转,手心皆有感觉。力健,柔软,得心应手,仿佛用过多年。好笔好笔!虽没“王一品”名牌,仍不愧名地佳品。我乐不可支,找块废报纸裹紧,大大方方放进旅行箱底,还为废物利用暗自得意呢。

其实,这支毛笔不算废物。看得出,它使用时间不过两年,且不常用。恐非内行持有,或不是书法好者;倘是书法专业学生,要么弃旧换新,要么差点眼光。当然,湖州与该市同处太湖之滨,相隔不远,买笔容易,见多不惊,对于如此简易之笔,哪会在意?“只缘身在此山中”啊。

尽管有说楷字呆板古气,不活不受看,我却始终喜欢传统正楷。五十年前,初学书法,就以唐人柳公权的《玄秘塔碑》为帖。那些素有“颜筋柳骨”之誉的楷字,一横一竖,铁浇铜铸,一钩一折,顿挫有序,古朴雄浑,饱满厚重,骨正气凛,力若千钧。看着,令人敬慕,令你沉静,令你放心,令你遐思。我临摹时,多用中楷羊毫,字体鸡蛋大小。我笔笔照摹,一丝不苟,扎扎实实,尽量形似;我竭力保持平和沉稳心境,不急不躁,不想龙飞凤舞,狂放不羁;我讨厌花架子表面功夫,取道捷径,取悦他人。多年下来,虽然偏离《玄秘塔碑》字体,但我坚持正楷为主,行书为辅,没习草棣。楷字的沉稳、朴实、正直、自恃特性慢慢濡染了我。习字养性,字如其人,大概于此吧。

辗转半月回家,清箱完毕,我给宝贝戴上笔帽,插进粗壮的笔筒里,与那捆狼毫兼毫大斗小毫作伴。第二天,我决定证实当初的感觉。铺开“毛边纸”,倒上“一得阁”,抽出“湖州羊毫”。在墨盘里,我反复趟顺笔头,让它墨饱滚圆。接着,我写“永”字。我放松手腕,稍作运气,重重点下,继而转笔,回锋到位,再迅速弹起,于是,一点写成,符合期望。趁着激情,我立即依折、折、撇、捺的笔划顺序,书罢“永”字。一时间,觉得字体浓墨匀布,走势流畅,浑厚有力,非常受看。接着,我写满全张纸,放下笔来,揉揉手腕,激动良久。我再作验正,大到碗口之大,小到蝇头小楷,它皆顺意好使。老天爷,实在是我很少碰到的好笔啊。莫非,它和我有缘?本来,感觉上讲,好笔不在新旧,不在档次,更不在华丽装潢诱人牌子,只要自感好使,写来随心应手,达到了你的预期,便是好笔。那么,我把捡来之笔当宝贝,证明我并不智障。

从此,我每当书写中小楷字,专用这支捡来之笔。我非常爱惜它,每次写罢,我用清水洗净晾干,重用时先用清水沁湿,绝不干笔按压蘸墨。转眼二十余年,笔毫磨损不大。可是五年前,竹筒下端裂开,写着写着,笔头脱落,弄得满纸乱墨。我重新塞进竹筒,不久,重又如此。后来,我干脆用尼龙丝缠捆竹筒,笔头虽给夹住,可是,一用力笔头依然脱落。原来竹管的裂片已经折断掉落,成了“老翁缺牙”,笔头没法生根了。我苦笑道:“你也跟我一样,老了。”可否来个起死回生,用其他笔管代替?我马上找到一支刻着“青松百纯狼毫 小*笔”的秃笔,拔出秃头,往笔斗里滴上两滴胶水,再把羊毫笔头塞进。半小时后笔头固定,谁知笔头散开如乱发。我蘸饱墨,趟拢毛毫,可一下笔,笔头马上分开,怎么也合不拢,写一横笔,三条细线并列而行,更没此前好使。再写,依然。完了!它毁在我这制笔外行手里了!我心痛好几天。如今,它仍然插在笔筒里。常常,我深情地看着它,不禁想到“缘分”二字。

这支捡来之笔跟随我二十六年,时间最长,使用最多,一直是我心爱宝贝。它饱蘸多少墨,书写多少字,墨染多少纸,我记不清了。是它,使我的书法长足进步,获得社会好评;是它,使我变得心静沉稳:是它,加深了我朴实正直的品德,是它,提升了我的自信,挺起腰杆作人。

我不会忘记你,一支捡来的毛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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