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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场老板给检疫员发工资折射基层乱象

2016-11-10 11:36 作者:雨艳  | 13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屠场老板给检疫员发工资折射基层乱象

广州桥头镇盛景禽畜市场内的屠宰场里,“检验检疫合格”章竟然随便盖。经媒体曝光后,引起相关部门重视,桥头镇农林水务局表示,将增加检验检疫人员,严格管理。昨天,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市场的检验检疫人员已经由7人增加到9人,这9人的保险由市场买,9人的工资也是市场交给镇里,再由镇里发给他们。(11月9日《广州日报》)

表面上看来,好象是相关部门对出现的问题引起了重视。但是,如果猫的工资由老鼠来发,那么,“猫抓耗子”恐怕真就成了多管闲事。作为质量安全监督环节的检验检疫,生存大计竟然掌控在被检疫的老板手里——这样的监督,除了花式过场,还有多大的意义?

国家下大力气推行定点屠宰,并且安排检验检疫人员定点督察,意在监督禽畜屠宰过程中无违规现象出现,呵护民众舌尖上的安全。然而,检验人员并无监管实质,“检验检疫合格”章随便盖,岂不是监管环节失守吗?如此一来,病死的禽畜也可随意屠宰上市,监督人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老百姓心目中的“放心肉”还从何谈起?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现在说谁不重视食品安全,任谁都不会承认,在食品安全空前重视的当下,为何还会出现屠宰场老板给检疫人员发工资的怪事?按常规的认知,检疫人员必定是正式同,必定是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而其工资更是与屠宰场老板毫无关系,而且还要求检疫人员不得与屠宰场老板“靠”得太近。现在的事实却是彻底颠覆了我们的认知水平,检疫人员的工资是屠宰场老板发的。笔者以为,这里一定存猫腻,必须加大查处力度。

首先,检验检疫是关涉公共利益的职能作为,交给2000块钱工资的合同工去“打酱油”,这本身就是公权在职能构架上的失责。(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第二,就算是请的合同工,如果相关部门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绩效奖惩,并随时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进行处理,我想也不会出现类似于2011年12月“偷偷出售没有经过检验的私宰注水羊肉”。的情况。

第三,出了问题,不从根子上扭转市场监督的困局、而只是单纯增加人手,这种连“头痛医头脚痛医脚”都算不上的应对之计,与拿市民的食品安全开玩笑何异?更值得追问的是:这么多年过去,地方市场监管生态如此诡谲,上级部门可以不闻不问、不知不觉?

支付食品监管成本的钱不是没有,而是不愿意出;监督检查的时间不是没有,而是吃了别人的嘴软,不敢管。说到底,是不重视食品安全监管;说白了,就是不拿老百姓的健康当回事,该是追究责任的时候了。(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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