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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毒护林是舍大求小

2016-11-08 13:48 作者:雨艳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投毒护林是舍大求小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河北省保定市涞水县为禁止放牧,在禁牧区内投放毒饵,部分网友认为,这种做法过于“粗暴”。涞水县林业局禁牧办相关负责人解释,投毒的目的是为防止鼠、兔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并非针对牧民。专家认为,投毒可能会危害到其他野生动物,影响地区生态平衡。(11月7 日《新京报》)

应当说,当地在禁牧区投放毒饵,以防鼠、兔之害,无疑于法有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草原保护与建设的通知》第四条第(三)款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可采取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减轻草原鼠虫危害。如此看来,当地的回应好象还是蛮有说服力的。

不过,当地相关部门的这一做法,让牧民感受到的更多是“弦外之音”:无论是“封山禁牧,毒饵投放区”的告示牌,还是禁牧与毒饵投放高度同步的时间表,都明白无误地指向禁牧。何况,当地电视台官方微信发布的封山禁牧进展情况中,几个乡镇投放毒饵的数字赫然在列,不就是明显的例证么?

再说,治鼠、兔之害包括生物、物理、化学等综合防治措施,并非只能投放毒饵?在当地山区,除了丰富的林木及野生药材,还生活着山羊、狍子、狼、野猪、黄鼠狼、野鸡等35种野生动物。而采用投放毒饵这种近乎灭绝性的手段,显然在减轻鼠、兔之害的同时,让众多野生动物平白遭受无妄之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以投毒的形式危害到公共安全,造成重大的财产或者人身损害,如果情节比较严重,可以按照投放危险物质罪进行刑事责任的处罚。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看,投毒护林均不妥,存在的安全隐患是严重的,所造成的危害则是巨大的。(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投毒可能会起到护林立竿见影的效果,但是,用未来破坏来换当下美好的管理方式,实在让人不敢苟同。生态平衡有一个互相制约,自我调节过程。如果我们不遵守这个规律,那么只会给我们的生态造成更大的破坏。投毒护林是捡了芝麻,掉了西瓜,舍大求小。(正义)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876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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