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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园回首,今与谁人采得蘼芜归?

2016-09-10 13:09 作者:杨通莹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大嘴巴

命运的列车,在一个令人肝肠寸断的暑假后,孤独驶向了高二岁月———那是专属于我的学生时代。

依稀记得入学那天,正是北国八月中旬,其时,接近初秋。大片的天,依旧骄阳似火,云一动不动,像温顺的绵羊,卧病在草原上,风,吹在脸上,是热热的,汗水顺着脖颈流下来,如我的躁动青,无处安放。

不才如我,入学之际,如此重要时刻,居然也能睡到自然醒,我对自己的不自律,也算是佩服之至了。

起床,推开窗,深呼吸,闭目遐想,大嘴巴今与世界,再度握手言和,又是一天。

慢吞吞地收拾,待诸事完备,离家返校。(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回到教室,四墙依旧斑驳如旧时,侵蚀着一代又一代学生的记忆。紧接着,分科分班分教室,新人新书新学期,入住陌生的宿舍。这一切,只让当时无辜的少年有叹:时光还未显老,憾是忒也无情,转眼间,又消磨了一年。

高二了,文科班,17岁, 那一届文科共六个班,全级就400来号人。我所在地那个六班———本县城中学文科重点班,未来高考的生力军所在,人不多,也就50来双眼睛,但保质保量,真可谓人才济济。

初来乍到,才明白大部分同学都是生面孔。除了假期补课,与几位同学有数面之缘外,其他的人,暂不了解,以后,估计也没多少机会。第一印象,从来都是很难改变的。

还记得吗?不大的教室里,一群稚嫩如我的50来个17岁的孩子,叽叽喳喳,乱成一锅粥,互相吞吐着一个假期积攒的肺活量。我们这群新同学,正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等待班级的领头羊———陌生的班主任老师。等待是漫长的,但也是有趣的,谁让当时年轻的我们,现场能捏出水来呢?

那是个车比人多的逼仄小县城,三街六巷,人来人往,发酵着特有的高温,整个世界,在高温的淫威下,显得坐立不安。我们学校,就坐落在城郊地带。

在这种深入骨髓的躁动中,班主任老师,推门而入,顿时,整个世界鸦雀无声。50多双眼睛齐刷刷盯着新来的班主任老师,登三尺讲台,短小精悍,携一脸书生气。在形象上,他已经俘虏了我们,经短暂交流,我们得知:他毕业于陇东学院,政法专业,科班出身,即将给我们上政治课。

为了追逐情与想,他从人文鼎盛的平凉,来到这儿工作,他的老家,在金庸先生塑造的崆峒派辖区内,但此刻虚无缥缈。当下触手可及的,只有县城一中的大环境里,那高高地六楼讲桌上,安放着的一纸新生名单。这种名单,从来都是按成绩降序排列的,想必所有做过学生的人都心知肚明。在人才济济的高二六班,鄙人的学号是22号,挺中庸的一个数字。寒暄完毕,班主任老师开始点名,貌似回忆那两年时光,完整的点名,只有这一次。点名完毕,缺一人未到。六楼教室,何其多也,但学生总能将它塞地满满当当。学生那么多,一只苍蝇,都休想安安静静落在窗子上歇歇脚。50来双眼睛,这时集体不关心天气,只关心缺席的这名同学,究竟是何许人也?

生活中,总需要一扇门,给世界留下无限的想象余地。生活中,更需要有人推门而入,交换沉闷的空气,使居于其间的旅客,暂得心灵的慰藉。

好奇中,紧闭的门一跳,哐当一声,我们50双眼睛的慰藉来了。准确的说,是一位女孩子,冒冒失失,闯进来,打乱原有的那个宁静天。这是一位头发稍卷着的女生,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楚楚可怜的小女生类型。本来,单纯如我,自认为我才是最后一名迟到者,没想到,人才济济,真不是虚说,人多了,就连迟到,还都有更厉害的压轴者。

众目睽睽,慌乱如她,很快自我镇定,选择一个靠墙靠后的位置,安安静静的坐下,眉清目秀的班主任老师,看了一眼迟到的同学,继续讲话,那一学期,就在这种氛围中,拉开了大幕。

新人,多半有所收敛,收敛自己的脾气,收敛自己的话语,我也是,迟到的她也是。

经历了短暂的闭门僧生活,这些高二党,很快就打成一片、融为一体。经班主任老师考虑,决定调我和那位迟到的女生做同桌。于是,我文科岁月里的生活,在这样的节奏安排下,开始了。

决定初下,因皆是新人,尚未熟悉,彼此还得讲谦让,中国本来就是一个“礼多人不怪”的世俗社会。为谁坐在里面谁坐在外面而羞得面红耳赤,当时场景,他年回想,直让人感动异常,为当时那个奋不顾身的自己感动,也为那一段青葱韶华而感动。

不知何故,见了这位女孩子,木讷如我,内心总有一种赴约的感觉,就像彼此说好,赴一场迟到了的生命之约。内心世界,我感觉我非常熟悉她,熟悉她的喜怒哀乐,熟悉她的文风字体,熟悉她的处世风格。但那,毕竟是不为人知的内心世界,在日月同辉的现实世界里,我们的相处,却总如不折不扣的路人。总是在令人倍感尴尬的评价中,过得浮生又一日。回想昔年,宋廷柳郎中曾作词曰《八声甘州》,名动一时。相对于她,话多如我,入学后,在她整整沉默了八周之后,我们才互通有无,互相问好。读者诸君要记得,是八周,不是八天,我们大陆的高中,每一学年有多少日子,折算为星期又有多少呢?这个比例,真是惊人。那八周,我们是同桌,隐没在人海里,构筑了无形的碉堡,每天朝夕相处,但每天,也形同陌路。不发一言,是最高贵的沉默,但也是最透彻地忽视。高二党,我们重视了各科老师的苦口婆心,我们无暇他顾,我们是再正常不过的同学。。

某次,一向诚实的前桌(女,她是班长,重个人信誉),忽然扭转脖子,对正在埋头做作业的我俩说:嗨,你俩知道吗?我在咱班上发现了一个秘密:我真心感觉,你俩之间,存在一种不可名状的隔阂,怎么说呢?反正就是那种与生俱来的隔阂。话毕,女班长一脸神秘,对此,我俩面面相觑。她摇头,我不语,我们对班长大人的观点,加以否认。我清晰的记得,这也是我们地同桌岁月里,为数不多的一次突击合作。

倩他人之口,我的同桌,或许受家风影响,她太过少女矜持,而我,则一向独往独来,自视甚高,过于孤僻。To be honest,这种性格,的确很难与别人所组成的外界产生愉快的沟通。因此,命定是这个高二党世界里的人际孤儿,在这间粉笔灰笼罩下的教室里,茕茕孑立,同桌你我,书写着各自的清欢。

某次,纷纷,路上行人欲断魂。好久不说话的同桌,突然神秘兮兮的问我:嗨,你说,当矜持遇见矜持,应该怎么办?

窗外的雨势丝毫不减,我睁大了眼睛,很好奇这颗小脑袋里,怎么会产生这样的非人类所能回答的问题呢。看着她那白皙的脸,一脸求知欲。我不假思索的说:当矜持遇见矜持,当然应该是彼此都放下矜持。我们就像躲在玻璃杯内的观望者,躲避着喧嚣的世界。一般的同学生日聚会、师长的婚丧嫁娶,上高中那会儿,这些事儿,正是融洽同学关系的催化剂,“机会”也挺多的,但,基本没怎么参与。

风霜雨,我还是每天过着学生特有的三点一线生活,从未爽约。

同桌的她,还是那样,一成不变,对迟到情有独钟。每次早读,都是心急火燎神色匆忙的奔赴学校,一个黑白相间的书包,跳跃着,摆动着。走过主干道,爬到六楼,然后气喘吁吁的瘫倒在桌子上,小眼睛看看周围同学的状态,乘人不备,偷偷拿出她那梳妆镜,理理被风吹乱了的刘海,然后又迅速将小镜子塞到桌厢里,给自己一个独特的微笑,进而保持镇定。

无知如我,关于矜持遇见矜持的回答,说的云淡风轻,可是,有朝一日实践起来呢,却是难上加难。

后来的我,在一本课外书上看到:同龄条件下,男女同学,女生,往往比男生要成熟三岁左右。这样,也可以自圆其说。因为,愚笨如我,还不能理解同桌的弦外之音。愚笨,有时候,也未为不可。因为愚笨,可以少许多不必要的烦恼,大嘴巴天生是一个安静的人,但又是一个不安分地人。在这尘世的烟火色里,自我认知:大嘴巴其实从脚底到头顶,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矛盾生命体。

高中的生活,在一生历程中,并不显得有多漫长,但是它留给人的影响,或许便是一辈子的。

“我是我们家的顶梁柱”,有次,同桌也许是又吃多了药,眉飞色舞之际,对我说出这句话。一般人听这话,多半以为她是那种女汉子型的女生,但很抱歉,她不是。她就是那种小女生类型的人,平常话不多,心情糟糕时,一言不发,趴桌子上睡大觉,心情好起来,能乐翻天。

文科重点班,若是没亮点,还真不好意思待下去。“顶峰有立足之地,但无休憩之所”,班训的含量有多重,自己体会一下。我除了嘴巴大,被她戏称为“大嘴巴”之外,就没啥亮点。然而,她挺多亮点的。最典型的,就是她的作文,实在写的太好(主要症状,还是我们写的太弱)。大嘴巴一度认为:她的文风,全班无出其右者。有次,暑假归来,婆婆妈妈的语文老师,点名让我俩各自读上学期期末考试的作文。按规矩,自然是女室优先。当她神采飞扬的读完她的大作《我的十七岁》之后,可怜的我,长这么大,居然第一次在妙趣横生的语文课上失声。在语文老师和同学们的阵阵掌声中,出尽风头的女同桌,风度翩翩,安然无恙的落座。轮到我了,一向勇敢的我,手心冒汗,脸红的像关云长,大嘴巴已经没有了读下去的勇气和力量,一向对我投以青眼的语文老师,值此之时勃然大怒:这么长的一个暑假,你的才情都死哪去了?我对你一直有信心,你就是这样回报我的吗?不要读了,坐!

话毕,我黯然销魂,像个鬼一样,摸到座位上,找到自己的神主,终于归位了。此事最终后果,便是那一学期,大嘴巴的语文作文,不是错字连篇,就是严重脱题。

时隔多年,我还是会固执的认为:那一学期,出师不利,语文成绩,八成与读作文事件有关。文采,只是一个人思想的华丽外套,而内心的才能与思想,才是构建生命个体的骨血与肌肉。相比她而言,我的文章,一向远离自己,因而虚构满天飞,显得华而不实。相对于我而言,同桌的文章,从来都没有离开过自己,无论是《我的十七岁》,还是《她夏了夏天》,总显小家碧玉,“难成大器”。为取长补短,很多次活动课,诸位同窗大看电影《锦衣卫》,作为同桌的我俩,便利用这不多时光,苦读从校门口的地摊上淘回来的两块钱一本的《读者》、《意林》和《青年文摘》。

那年月的时光很慢很慢,学生还可以忙里偷闲。那时节,高中生你我,还单纯到楚楚可怜。那时节,大嘴巴还与隔壁班的女生刘亚娜(一个懂大嘴巴的女同学,后来不知所踪,一直没联系上)想着:若以后无事可干,老去,就担任新华书店的图书管理员,敬业乐群,孜孜奉献。可惜,那只是清纯年代的一个遥遥无期的梦,梦里不知身是客,我们,少不经事,一晌贪欢。

我从小便喜欢古典文学。小时候一个人,偷着从家里的旧书堆里,翻出冯梦龙的《三言二拍》、《杨家将演义》,一坐一个上午,尽管看不懂,就看插图。高冷型的同桌,不喜欢那些老掉牙的故事,她喜欢郭敬明的《小时代》,喜欢《菊次郎的夏天》(曾向我重点推荐)。读书方面,唯一的一次交集,那时候,安意如出的新作《陌上花开》,在六班这个文科教室里,居于其中,像感冒一样,互相传染,我俩也未能幸免。阅读安意如,成了那段时间的必修课,顺便语文摘抄本上,写上三两句如“万人丛中一握手,使我襟袖三年香”的废话,更多的时候,是应付语文老师的名言积累作业,居然也能高兴到一塌糊涂。

那段时间,好像,流行写信,即使是同桌之间。鸡毛蒜皮大点事儿,在拼战高考的年代里,说话多有不便。于是,一概小纸条去去来来。大嘴巴每次有啥事,都是写在作业本上,整整齐齐撕下来,塞到她的文具盒包里。相反,我也一直没想明白,长得那么衣冠风流的同桌,文具盒,居然是脏兮兮的,看上去,仿佛故纸堆里捞出来的前朝文物一样。我还时不时恶作剧问过她:嗨,同桌,你们家住在撒哈拉以南非洲吗?洗个文具盒有那么浪费水吗?忒节约了。我话不多,但嘴太损,应该对得起她赏赐于我的“大嘴巴”这称号。

青春年代的典型症状,就是敢给桌子周围的同学起外号。某天,同桌的她不知何故,上身中国红,下身是校裤,黑色的。上衣,有一小小的红色帽子,做装饰的。如此良辰吉日,此情此景,不起个外号,更待何时?从那天起,她也获此殊荣,我称她为“小红帽”。这两个蹩脚的绰号,貌似,也能组成一对同桌。

大嘴巴,从来都是那种李逵三板斧似的中国鲁莽男。但小红帽,估摸着,打娘胎里来,就是那种伤春悲秋看花满眼迎风流泪的林妹妹角色。同桌的日子里,李逵还是李逵,只是,苦了林妹妹。

某次,饭后,作业完毕,看见一轮黄黄的太阳,正慢吞吞的向西方极乐世界奔去。大嘴巴原本就是个神经质,怎忍错过这千载难逢的机会?一路狂奔,飞向六楼,哈,天呐,三生有幸,楼门,居然未锁,大开着,看来欢迎我的到来啊。大嘴一张,大步一迈,越四级楼梯,又几个来回,大嘴巴已经稳稳当当到了楼顶。

登楼,看老家的天下。教学楼后,河水奔流,世界安之若素,一轮久违的太阳,正自顾自下班,这,不就是唐诗里流动着的“长河落日圆”景象吗,大气磅礴,瑰丽壮观。欣赏着风景,是谁人在抽噎,搅我雅兴?

进门来,大嘴巴兴致勃勃,都没看门后有谁。听见时断时续的哭泣声,一回头,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红帽,又见了。她,一个人,双手抱膝,微抬头,像古罗马的雕塑,独自抽泣。小红帽哭泣的情景,一周里,总能见个三两回,已司空见惯,习以为常了。也不知为什么,反正,她总是莫名的心情不好,这次又来了,像个被人抛弃的孩子,又像被猎人打伤的野兽,一个人,蜷缩在隐蔽的角落,舔舐流血的伤口。我不知道,她是在顾影自怜,还是在自我拯救?往常这种场合,吸取了经验教训的我,最人性化的办法,就是一言不发,听之任之。

告别西垂的太阳,安慰无望,我怎可搅人安宁?迅速下楼,回到人人奋笔疾书的教室,守口如瓶,一切,就当我没看见。遥想后来的小红帽,人气飙升,成为大学的校花,占据无限风光,但是,恶毒如我,却总忘不了当时角落里她的难言之隐。

时间究竟是什么玩意儿?它,既是最优质的镇痛剂,同时也是最糟糕的安眠药。让很多事铭心刻骨,也让许多人面目全非。

有一件事,至今回想,都挺让我感动。小红帽,作为同学眼中的白富美,表里如一。高二党那年,学校三令五申,绝不允许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但清秀如小红帽,一看上去,就是那种最听话的小女生,自然排除“犯罪嫌疑”,也

引不起纠察队的重视。那时候,她使用着一部唐老鸭色手机。那时节,我常常爱追韩雪的歌,什么《竹林风》、《想起》、《大雁归》,都挺受用的。所有的中午放学,她总要等高峰期结束,才会起驾回銮,打道回府。某日,天高云淡,校园祥和,一如既往。她眨了眨小眼睛,对我说:“嗨,大嘴巴,给你听首歌”。能关心同桌关心什么,不是每一个同桌都能愉快做到的一件事。那天,听的歌是《飘雪》,还是韩雪的。我把头,埋在地理书中,静静的,听着。而今,时间匆匆,聚散总无踪,不提过往,所有的一切,按小红帽的话来说,就是:敬往事一杯酒,就让往事随风,随风。

小红帽,就是这么一个女孩子。她长着一张汉家姑娘的脸,但她确是虔诚的伊斯兰教徒。高二行将寿终正寝,放假已经提上议事日程,一天,恬淡如她,悄悄对我说:“嗨,你知道吗?遇见了你,我这一年说的话,都超过过去两年的总和了”。老家那儿,有句话说:君子言贵。看来,不安分的大嘴巴,所作所为,直接是“逼良为娼”啊,亵渎小红帽的君子之风,罪过,罪过。

也有人说:家乡,是用来怀念的。这句话,我是忠实信服者。时过境迁,所怀念的,不仅仅是世间那么一个可有可无的角落,更重要的,还是基于故事里的那些男女主角。

高三,我们没有再同桌,我们就此别过。遥想中考之后,高一之前,学校补课,大嘴巴与小红帽,有一面之缘。那时候,我红白搭配,小红帽穿着一件白色羽绒服(或者是运动服,但她从来不热衷于运动),印象中,她从前排走到教室后面,先打的招呼:你数学作业做完了吗?“额,不好意思,这个还没有”。

高三,学习成为重中之重,其他一切,全都被束之高阁,但人,毕竟是一个感情动物。那半年,我和一名一心学习的女生做同桌,她总是很沉默,逼得我那个天有话难说。到现在,我对那个姓赵的同桌,印象都不是很深刻,除了她戴着一副眼镜,仅此而已。

大嘴巴与小红帽,高三年代,偶尔谈个话,也要等到周六下午自习后,才有时间,都太忙了。感谢那段可贵的时光,让大怪人撞见小怪胎,岁月也曾变得陌生,陌生到得理不饶人。

高考那一年,天阴雨湿声啾啾,我和她,注定不属于应试教育下的幸运儿。毫无例外,一年一度的高考大戏,我们败得一反常态,连做群众演员的资格都没有的。

高考后,我们各奔东西,未曾谋面,一如从前。

在这里,白墙黑瓦,大嘴巴是个不善表达的人,怀念我们曾相处的时光,那可贵的青葱鼻涕般岁月里,感谢有你这位尊贵客人的来访。

话说回来,大嘴巴还欠小红帽十个笑话,欠笑还话,他年再说。

像一抹茉莉的芬芳,氤氲在故乡的土壤上,我们之间的故事,如此普通,又如此难忘,大嘴巴想:生活还没有结束,所有的悲欢,一切还在路上。

而今的大嘴巴,像个傻帽,漂泊四方,但愿在故乡的蘼芜里,小红帽得以尽情绽放。趁还年轻,大嘴巴愿小红帽,活成自己最喜欢的能自我悦纳的本真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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