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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国家在低保政策基础上完善健全低保法律监督制约措施,避免地方政府五花八门的规定

2016-08-25 19:51 作者:诗心云卿  | 14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从国家低保政策的出台到现在,低保的发放也有一些年头了,而伴随着低保所产生的问题总是层出不穷,特别对于农村低保来说,人员多,地域广,幅员辽阔,在管理上更是难上加难,加上农村的经济收入不是那么明显,而对于每一个家庭的年人均收入的核算并不是那么容易的,因此在低保的发放上就难免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甚至出现有失公平、公正、公允的关系保、人情保权利保的现象,而导致低保在管理上存在一定的漏洞,让应该拿低保的人没有低保拿,而不应该拿低保的人却拿着低保得意洋洋。

由于低保是不需要任何付出、不劳而获就能够领到钱,并且吃低保的人还伴随着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如电费可以减免,住院的起付线可以减免(我们地方从2016年1月开始取消减免住院的起付线),广播电视费可以减免,水费可以减免,养老保险可以减免,甚至卫生费等都可以减免,盖房子还有相应补助,打官司可以得到法律援助,因此很多人就把低保看成是天上掉下的馅饼,世上免费的午餐,所以一个个千方百计,争先恐后,挤破头皮的去要低保,去争低保,总之每一个人都把低保当成是人人都可以争抢的唐僧肉。

其实,对于每一个农村人来说都想吃低保,不管是已经丧失劳动力的,或是半丧失劳动力的,甚至没有丧失劳动力的都叫嚷着要低保;不管是年轻人还是老年人、不管是身体有病有残的残疾人还是好脚好手的、没有什么病痛的正常人都吵嚷着要低保,特别是那些整天无所事事的二牛懒汉以及那些曾经当过生产队干部、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当过几天村干部的一群人更是吵得更凶,当然群众代表也不甘示弱。那些曾经当过生产队干部、土地承包到户之后当过几天村干部靠当村干部发家致富的,他们根本不用劳动就有吃有穿的,而二流懒汉就从来不劳动,所以他们有的是时间去要低保。而低保的名额毕竟是有限的,加上低保名额始终掌握在乡(镇),村干部手里,就难免出现了低保有失公平、公正、公许的关系保、人情保了,当然也导致了一些没有得到低保的部分人员愤愤不平了。

俗话说:“物不平则鸣”,一些没有得到低保的人员几乎每天都去当地地方政府机关讨说法,直至举报某某人不该吃低保。我们村的牛村长就认为只有他一个人能够吃低保,别人一概不能吃低保,因此他吃着低保还去举报了十几个已经丧失劳动力的老爷爷老奶奶。不过,低保并不是每一个条件差不多的人都可以吃的,我们村里就有一个和牛村长年龄差不多的看到了这个已经卸任的牛村长有低保可吃,于是就去找干部要低保,可是那些干部回答的是:“你么,会卖小工,而他不会卖小工” 。当然也就没有低保可吃了,按照那些干部的逻辑思维,好像小工的活计是谁垄断了似的。其实牛村长一家人共三个,上无老可养,下无小可养,儿子早在6年前当兵去了,老婆原来在属于国家企业的印刷厂上班,前几年下岗以后成为四龄五龄人员,由政府安排工作做了几年,后来又辗转去宁州香上班,2014年到了退休的年龄也就顺利退休了,拿着退休工资,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牛村长还能够吃低保。

而一些地方政府为了能够让低保在发放上无阻碍,在国家低保规定的基础上又出现了这样那样规定的附加条文。比如我们县的低保附加条文就有这样的一刀切的规定,凡是有子女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家企业的,反正不管是几个,只要有一个在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国家企业上班的,不管你工资多少,其父母都不能拿低保,不管其子女已经退休(由于退休工资双轨制的存在,国企退休人员工资明显低于机关事业单位)还是没有退休都不能拿低保,不过儿媳妇不在其规定范围内,因为我们村有的人家的儿子媳妇在单位,公公婆婆都拿着低保。

其实已不单单我们县有这样的规定,我在网上就看见贵州的一个县份上的人说他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而导致他在农村的父母没有低保的问题去咨询律师,而由于国家低保政策出台的比较晚,法律上又没有明确的规定,所以律师只好把这球踢回去,叫去询问当地民政局。关于低保问题去询问律师的很多,有的律师只是把国家低保规定发了来,而有的律师就干脆叫去询问当地民政局。(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如果按照我们县的低保附加条文的说法,那就是只讲收入,不讲支出,更不讲付出了。因为有子女在单位上班的人家,不管是在机关事业单位上班也好,还是国企业上班也好,当然当兵的参加工作除外,当初供子女读书的钱可就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在农村,靠农村那点收入供子女上学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同事的父母都是残疾人,可是因为我的同事在单位上班,所以父母也不能吃低保。想当初,我同事的父母为了供我同事读书是可是放下尊严低声下气地去向亲戚朋友东家讨钱西家借贷,如果不因为是残疾人,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我想我同事的父母绝对不会这样做的。

90年代,我曾经在玉溪日报上看到过这样的一则报道,说是华溪某个村的一个女人在土地下放的前两年男人就得病去世了,男人留给女人的只有一笔因为医病时所花费的数目不菲的欠帐和三个没有成年的孩子。而这个女人竟然靠自己的努力供出了三个令人羡慕的大学生,当时地方电视台还作过专门的宣传报道。这个女人不仅独自种着一家人的责任田,而且还给人家打零工。她什么都做,做过清洁工,自己加工过面条,榨过米线,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也利用假期来帮忙做,报纸上有她照片,不过看上去她要比实际年龄大得多,才50多岁的女人就显得特别的苍老,因为这个了不起的母亲也作实让我感动了一阵子,所以至今都记忆犹新。我想现在她的儿女都儿女都成家了,可是按照我们县的低保规定,我想这个伟大的母亲可是因为儿女在单位却没有享受低保的资格的。

其实很多人家为了供子女上学,有的人家早已家徒四壁了,甚至是四处借贷而让家庭陷入了贫穷的困境,更不用说子女能够在单位上班其子女都必须经过十年寒窗的读书的付出了,况且当初供儿女上学的时候,并不是百分之百的算准其子女就一定能够去机关事业单位或是国家企业上班的,如果其子女没有工作,供子女读书的钱可是要冒着打水漂的风险的。虽然部分人家的子女在机关事业国家企业上班,但是子女也有自己的家庭,也有要购房还贷,县城的房子价可是乡村的好几倍,还有结婚生子等等一系列的问题,况且并不是在机关事业单位国家企业上班工资就那么高,我退休了才拿1185块6角的工资,而我们村的土地早已被那个牛村长给卖光了,我的两个弟弟都是打零工的,父母都已经76、75岁了,当初今天挖公路,每天修水库的时候累了一身的病,却没有低保。可是那些没有供子女上学的那部分人家如果是同样付出的话人家就相应有一定的积蓄,能够盖大房子,当然那些好吃懒做的除外。2015年5到6月开始,那个牛村长开始把小平房消了重新盖成4层楼的小洋楼,也就是城市人说的别墅,如今人家可是住着别墅吃低保。

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讲子女应该付给父母的应该是赡养费,国家低保政策到了我们云南省上基本没有变化,红塔区在低保的发放上有父母的收入包含了子女给父母的赡养费的规定,法律规定子女只是负责父母的赡养费,红塔区在低保上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可是到了我们县子女的收入却算在父母头上了。因此就出现了那个什么牛村长却能够拿着低保盖别墅,住着别墅吃低保,而有子女在单位上班的人家却不能享受低保了。

本来在执行政策的时候应是以国家政策为主,以地方规定为辅,可惜就是有那么一些执行人员来个本末倒置,把地方规定放在首位,而把国家低保政策放在一边。所以希望国家在低保政策的基础上,尽快完善和健全低保的法律监督和制约措施,避免地方政府那些五花八门的规定而导致低保没有发放到真正的困难户手中,也避免出现象牛村长这样拿着低保盖别墅,住着别墅吃低保这样的社会怪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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