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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3年获刑”彰显法无禁区

2016-06-20 19:27 作者:疏桐上蝉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退休后3年获刑”彰显法无禁区

在任职的12年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并索要工程承建单位贿赂,受贿总金额高达559万,单笔最高达300万。去年8月,武汉市水务局原巡视员刘东才因受贿罪被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4年。(6月20日《武汉晚报》)

此则新闻所提及的腐败形式及内容对于熟悉十八大以来反腐案例的诸看官们来说,似乎已经是司空见惯,见怪不怪了。但凡涉及工程承建、土地开发、土地征用、房屋拆建等,因为监管不到位、法规制度不健全、执纪与监管无力,客观形成了可以“暗箱操作”的空间,更让不受制约不受监管的权力得以恣意妄为。

三年多的反腐,可谓席卷了官场各个旮旯角落,也让公众见识到了各形各色的“老虎”与“蝇腐”,其腐败手段层出不穷、千变万化,极为“高超”,其腐败的心态极为扭曲,肆无忌惮的践踏着公众的“三观”,羞辱着规矩权威,纪律尊严,更“叫板”纪委的决心和洞察力。在局部腐败的政治生态环境中有一条腐败者人尽皆知的“潜规则”,那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双手捏着支配资金、物资、人事任命等方面的绝对权力,却无任何监管制约,犹如干柴与烈火相近,岂能不灰飞烟灭?新闻中提及的落马者刘东才担任武汉市水务局副局长分管水利提防工程建设,所分管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获批后,刘东才私逢违纪经营的房地产项目紧缺资金,于是刘东才打起了歪主意、走了邪门歪道,一招不慎,满盘皆输,实在可悲可叹可恨。身为领导干部的刘东才,竟然披着商人的身份,却能做到长期不为其上级领导和当地纪检部门察觉,到底是其个人“伪装”技术高超还是当地纪检“睁眼瞎”或是有意“包庇”?这刘东才不但自己违规违纪违法,还拉妻子儿子下水,充当代不法利益的代理人,竭尽手段将权力异化成看得见、摸得着的金钱。

“退休后3年获刑”彰显法无禁区。刘东才的“机智”用在贪腐上实在可惜,尽管极尽遮掩之能事,但终究是“纸包不住火”,违纪违法行为被纪检发现,得到应有的严厉制裁,被判有期徒刑14年,处罚不可不谓重。然而,在其退休后3年才得到起法纪查办,是否太迟?凸显出当地纪检发现问题、查办案件的效应之低下?抑或是刘东才自己太过于大意、得意忘形以致其顶风作案已是人尽皆知,当地纪检部门不得不丢车保帅?“退休后3年获刑”彰显的是法无禁忌的威严,不管任何官员任何官阶任何时候任何场合都须遵纪守法,只要触犯法纪底线、规矩“雷区”,就必须遭到严厉制裁。(文/伍文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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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3年获刑”彰显法无禁区的评论 (共 8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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