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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与爱情及其他

2016-04-13 08:22 作者:思维的奴隶  | 1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此前写了篇文字,叫做《关于死亡与情》,是为祭奠因爱而死去了的那些人儿。字里行间,我大概表述了这样的一些看法:就像是一把匕首,爱情当然也无辜,或许还是很美好的吧,但它终究也自私,如若不然,又何以始终也免不了有人因之而狂乃至而亡呢?所以,我到底是忍不住说些了胡话:爱情无须专一;爱情与性无关;爱情当受诅咒!但是我很平安,没有因此而受些无聊的责难!在这个意盎然的时节,也全是托了我的文字的福佑。因为它是那样的烂且长呵,历来无人问津也便是很正常的事了;因了这一切的正常且平安,所以也就不会有人在意它的所谓对与错。对与错无关,到底只是要一味地生活!当人永安于死静般的屋子里过活时,一待某天这安身之所垮塌了,我想,他大概也未必会受惊失措而叹气而彷徨。彻底麻木了,他这是!他之能够无动于衷如此,实在是习惯的力量使然。当人习惯于当下的现状时,现状便是他自身;而当人们视一切以为常时,那一切也就是常态。因而于人们而言,唯一需做的就只有顺应!一旦眼前的景象坍塌了,他也就死了,并且是毫无知觉地死去!不知那些已在天上的亡灵们还知否爱情的滋味?

捡起任何一个民族在任何一个时代写就的篇章,你都能从中看到人们对爱情的那种热烈与执着:爱情之于生命,似乎就像是呼吸那般自然且必需,而且是应当;爱情,是茶水中的蜜糖,是寒里暖手的小火炉,是春天的绿叶红花和微风细,是人间的体谅、关怀和支持,是得用一切美好词汇予以形容的东西。大概,爱情就像是玉液琼浆吧!可又为何有人为爱而攻城略地、戕害无辜?为何有人为爱而机谋算尽、误己误人?为何有人为爱而疯癫以致人事不知?爱情是毒药么?但何以又有人因爱而安康长寿、因爱而奋发有为、因爱而为怀慈悯呢?啊,爱情到底是什么?它是怎样地来到这个世间的?爱情是否需要性的黏合?我何以要期待它的死亡呢?莫非是真应了人们所言——“爱情是无辜的,关键在人自身”——么?

也须得感谢上苍的眷顾!它毕竟是赐予我一些可爱的人儿相伴,使我也能够静得下心、使得出劲来胡诹些语句以鼓吹一些所谓“思想”之类的东西。那篇文字发出之后,就有位可爱的同学告知我说,“你应该把爱情和性的关系表述得更清楚些。”是呵,我当不负这样的期望!然而,我的表达是何等的粗浅呢!然而我的所谓看法,也是怎样地平常不过呵!比如,当我说“爱情像是匕首也无辜且美好但自私”时,也无非是故作高深地想表达这样一层意思:人们往往会说,器物是处于人身之外的为人可利用的工具而已,故无所谓厉害与否,而真正显现作用的,到底是人自己。好吧!那么,害人性命者何以得用匕首之类的利器而非吹灰之气以致他人于死地呢?当下的人们也总是说,“科技本身无是非,关键在于人如何去操作利用”。这真真是无知且毫不负责任的一句话!每当说及爱情,人们也往往作如是观:爱情是无辜的,关键在人自身。在这里,人们实在是将自己彻底高估了,以为自己就是具有灵性的神话般的存在,似乎谁再要强调人的动物性就是对人的贬低,就是对人格的侮辱,就是对人类社会的挑衅。——人是真成了神性的存在,人是精神,人就是神了?所以爱情也是神圣的?并且爱情也就成了纯粹外在的了,就像是那把匕首一样?可是,如果匕首不具有那样的性质,人又如何能够使之杀人呢?如果爱情不具有那样的性质,人们又何以会为之牵肠挂肚呢?人是物质性的存在,是动物,所以才有与外界的相互作用,所以才有内在的自我反应。这内在的反应是人之为人对于自己的证明,是笛卡尔所谓的“我思故我在”。那么,爱情就是这样一种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及其反应!是个体人的生理反应的社会化表达,是人之间的物性关系的社会化表现。当人们的生活还无需这样的关系时,爱情自然就是不存在的;当人们的生活不再需要这样的关系时,爱情自然就会不再存在。还是应了凯恩斯的那句话,“长久以后,我们都死了。”所以,人们也就只能或者只会关注当下与现时,到底也只是要一味地生活!

爱情是自私的!爱情的自私,是人类社会自私性质的极致表现。可是,令人以为见怪不怪的是,这样的自私竟然披上了极其圣洁的外衣,是所谓婚纱;带上了极其贵重的标徽,是所谓戒指。那件洁白无瑕的纱衣往身上一穿、那枚金光闪耀的指环往无名指上一套,“哈…哈…,你就是我的一生的所属或者归属了!?从今往后,你就是我的唯一了?!我就是你的终生伴侣了!?我们要誓死保卫我们的婚姻,我们要绝对地忠诚于我们的爱情!?决不能背叛?!”一份定情信物、一纸结婚证书、一场婚庆典礼,物也好、人也罢,无不见证着两人的交换协议签订,——彼此向对方友好隆重地出卖了和他人在性事活动上的自由!这是人类众多交易中最圣洁的、最美好的一种。但是人类何以要花费高额代价举行这样的仪式,并且还要以美好的辞令来修饰这种对自由的交换呢?无数的社会学、人类学研究资料(详见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和布朗的《礼物》)告知我们,婚姻只是一种确保族群血缘正统的见证性仪式,是一种对性交和生殖对象的排他性占有的宣告,是一种社会权利的交换仪式。简而言之,通过婚姻活动对外广而告之:排他地参与双方的性事活动是个人彼此专有的神圣权利,他人不得干涉。人类早先的婚姻活动纯粹是一种性别圈地运动,纯粹只是为了繁衍生息,并且纯粹是为了以血缘关系的稳固来确保族群生活资料的不外流。所以,彼时的婚姻必然就是性事活动的代名词,或者就是为了性事活动的稳定。而这种需要稳定的范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不断缩小,以至今日的境况。爱情就是这种活动的开始,或者预示着这种权利欲念的萌生!“我爱你”,意味着“你也必须要爱我”,并且是绝对唯一地“只爱我一个人”。这绝不是什么琼瑶阿姨撰写的言情小说里的浪漫的告白,而是爱情的本质特性,是爱情的自私表现,并且这种隐藏在爱情里的自私在现代社会表现得极为明显。或许,这是在以自由平等为标榜的现代社会里唯一能够施以专制的领域吧!

但是爱情离了生理需求就不会存在,换句话说,爱情就是以生理活动的需要为基础的。这是爱情客观本质!如果动物要也能认识到两性之间的关系,我想,它们就也能明白何谓爱情。爱情是为人类所认知到了的一种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关系。但重要的是,这种建立于客观生理基础上的人与人之间的生理关系一经存在就披上了一层社会化的外衣,并且因此而神圣化了。爱情,自然不是自古有之,它比婚姻还要晚些时候才存在于人世间。但是爱情一经产生,它就更多地表现为一种人与人之间抽象的社会关系。爱情一经为人们所认知,便就是社会化的存在;而爱情一经社会化,它就似乎不再是自然的了,就像是人类社会本身发展的现状一样,一经离开了自然似乎就完全独立于自然而存在了。爱情,似乎就是一种纯粹美好的人与人之间关于心与心的交流和沟通,似乎就是一种纯粹美好的人与人之间关于任命历程的真诚托付,完全可以不顾什么性事的实在。我不也说过“爱情与性无关”么?可是,另一面,人们不还在说“没有性的爱情是罪恶的”么?这又当作何解释呢?这又见得人是何等地狡诈呵!强调爱情的自然基础固然是没错的,即便是毫无性事活动的爱情也同样存在。因为任何两个人之间产生的可以界定为“爱情”的情感或以这种情感为基础建立的关系,都必然是以彼此间的生理反应前提的,毕竟人与宠物、与家具之间是不可能存在这种关系的。但是另一面,随着人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深化,即个体人不断被原子化,存在感就是人们亟需建立的,也就是说人们亟需在他者面前获得存在的证明。那么,在这个以自由平等为标榜的现代社会里唯一能够施以专制的领域,自私的爱情,就首当其冲地成了孤独的现代公民的不二选择!换句话说,爱情随着人们的社会化而不断社会化,乃至于纯粹社会化了。所以,所谓“没有性的爱情”是完全可以存在的。但是立于自然的角度以观察,这样的爱情也就自然是罪恶的。因为,这样的爱情完全违背了人的天性!但这也只是温情的资产者的煽情之辞罢了!因为事实还有另一面,那就是“浪漫”所传达出来的千姿百媚的社会原生态。(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这样的“社会原生态”,在《共产党宣言》和《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都有极其详备的解说。“真理育于民间,真理不在书上。… …马克思的伟大远见在人们的现实生活中是早已实现着,只是表现得较为隐约而已。… …如果谁也能不将性交的对象视为自己的合法财产的话,如果谁也能不再把性交作为人生的一大快活事而刻意为之的话,如果谁也能不把并且也无需再把对后代的繁衍与教养视为应由个人自己承担的私人责任的话,那么,所谓伟大而甜蜜的爱情也便无需存在了。”正是基于此,我才能说出“爱情无须专一”和“爱情与性无关”的话来。如果个体人在社会群体中如何也不会再心生孤独,并且自己的存在本身和他人的存在直接就是自己存在的证明;如果个体无需通过物质的手段而是直接以自身的存在来确保自身在社会的中生存,并且他的出生本就是这种保证的话,我想,爱情也就无需再有存在的必要了!说“爱情也就无需再有存在的必要”,是就爱情的社会化表现形式而言的,这并不排除也不否认它背后隐藏着的人的性事需要。正是基于此,我才能说出“爱情与性无关”和“我期待着爱情的死亡”这样的话来。

昨个儿晚上,在“腾讯手机新闻中心”见了则报道,大致是讲述山东日照市莒(jǔ)县桑园镇大岔河村一位名叫刘维花的62岁老妇人的艰辛生活。怎么个艰辛法呢?文中称,老人家的老伴几年前因生产事故导致瘫痪,最近又检查出晚期肺癌;唯一的儿子算是家里的顶梁柱吧,可又天生失聪;好容易在邻人的撮合下给儿子成了个家,儿媳妇偏又是个痴呆症患者;现如今,还能寄予希望的便是膝下那个可爱的六岁小孙孙了。刘维花老人,为着最后的希望,艰难地扛起了整个家:照顾老伴,打理农活,接送孙子上学,还得看住儿媳以防其走失。且不说经济上的困难了,即便是这繁重的劳务就足以压垮一个壮汉,何况扛鼎的是一个年过花甲的老人!见着这样的文字,我想,凡是稍有点良心的也就会动容:是叹刘维花老人的悲苦艰辛,是叹刘维花老人的坚韧顽强,也是叹人世生态之天壤相别。——除此之外,我还能说些什么呢?是真无话可说了?是彻底麻木了!在不长的人世行走中,见了很多这样的艰辛悲苦、这样的坚韧顽强和这样天壤相别的人世生态,留下我微渺的叹息之后还会有什么呢?不过也就以为常了吧。

——可是,… …可是,我还有话要说!——刘维花老人为什么还得要找个下代人来共同承受自己正在遭受的苦难?在当下的中国,有谁愿意而且能够保证刘维花老人的孙儿能过上更好的生活?

记得当年与人谈及云南某个罪恶滔天之人时,我说“他至少也还是有令人以为可怜之处的。”立即有位温文尔雅的女性同学回复我道——“可是,你要知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是呵,我这才知道,原来中国人的词典里到底还是有这么一句话的存在——“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是,当说出刘维花老人的可恨之处来,想必是定然有人在现实的世界里指了我的鼻梁咒骂起来吧。但我还是有话要说:为什么还得要找个下代人来共同承受自己正在遭受的苦难?在当下的中国,为什么还会演绎刘维花老人这样的悲苦艰辛?又有谁愿意且能够保证刘维花老人的孙儿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暂且撇开老人的遭遇不说吧!只在心里祈祷刘维花老人及其一家子也能得当地政府的挂念,也能得良善人的臂力之助,也能享受所谓现实生活的安康!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这是一句怎样的话呢?难道是在表白着悲天悯人之幼稚可笑么?莫不是在表达着“人当自给自足”?还只是在表现着社会的无比真实呢?我的道刘维花老人的“可恨”,不是指她当下的境况之必然,而实在是想说:自己的苦痛又何须传寄给下代呢!正像先生当年心生的疑惑,这样的疑惑也在我的内心萌发:新的生命就一定能够摆脱旧的困扰么?或许,也不无这样的希望,但我以为这希望必是何等的渺茫。先生是经历了由上而下的跌落,于是对人世冷暖他知晓得清楚,可是他又何曾了解“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呢!在当下的中国,在人类社会的当今时代,人生存于其中的这个群体依然是彻底社会化了,而彻底社会化了的人类群体就是一个再生的自然。对任何一个个体人而言,他的身份、他生活于其中的环境与条件就像是生理基因一样在左右着他的言行举止,左右着他的当下境况与遭逢,并且这样的身份与生存条件也同生理基因一样能够实现代际遗传。或许我有些悲观,但当下中国的这种现实早已为人们所耳熟能详,也早已以社会管理者所关注了!然而这依然是一种冰冷坚硬的事实。在这样的事实面前,有谁能够保证刘维花老人的孙儿能过上更好的生活?有谁能够保证刘维花老人的孙儿能具有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的能力?有谁能够保证刘维花老人的孙儿会拥有那样的条件以让自己学习掌握那种能让自己过上更好的生活的能力?当人们毫不客气地说道“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时,也无非是表明这样一种事实:在这样的事实面前,任何人的遭遇与境况也都只是当事者自己的事情而已!而已而已!

但是,伟大而坚韧的中国人历来不信“命中注定”的谎言,历来都有着“爱拼才会赢”的执着与蛮劲,是历来也只相信着“命由己定”的可靠和实在。于是依了这样的信念,令人敬佩的花甲老妇人便也能够独当一面墙、独撑一个家!或许我有“很以为是”的可恨,或许我有直指现实的无情,但事实就是如此。当我们在为刘维花老人的遭遇唏嘘不已时,也当挑起深藏其中的人类的罪恶来!——凭什么要让这样无知的孩子来承受大人们也不愿受的悲苦与艰辛?刘维花老人有什么权利要让这样无知的孩子来承担大人们的所谓希望?养儿防老么?延续香火么?财产继承么?希望寄托么?什么狗屁东西!纯粹是一派胡言!纯粹是无比自私自利之举!什么是人的自私自利?这便是它最根本的见证!人呵,到底要虚伪到怎样的地步才能了结?到底要自欺欺人到什么程度才会醒悟?——夜里躺在床上,轻合着双眼,却面见了幽深无比的黑暗,——人呐,你到底有多自私呵?当念及于此时,我不禁直指了自己的鼻梁,在内心底深处狠狠地咒骂了起来:悲苦的人生呵,在这样的时代,倒不如带着你的悲苦凄寒像黑夜一样寂静地死去,在地狱的炼火中也或得一份来自死亡的自在与温暖!

并且,我还有这样的疑问生发:刘维花老人的儿媳妇算得个什么人呢,在她这样的困苦的家境里?在这样困苦的家境里,刘维花的儿子和孙儿到底又具有着怎样的身份呢?答案或许可在中国的老皇历中翻找,但我想从另一个角度来观察。只在这样的角度,才看得清楚人的原始本真以及对这种本真的华丽掩饰!这样的角度就是性与爱情和家庭的关系。

对刘维花老人所拥有的这样一个家庭而言,我想,爱情该是一种天外之物吧。这也应该是所有中国传统家庭的共象,应该是所有传统中国人的共识!——结婚,就是为了生育;而生育则有其社会化的明目,名曰“传续香火”。然而事实又何曾远离自然半步呢?结婚不就是为了以合法的形式固定性事对象么,不就是这种固定的社会化仪式么?但不幸的是,这样固定了的性事活动还得承担另样社会化的职责——生育后代!“生育后代”竟是一种社会化的职责么?难道不是性事参与者的自然行为的自然结果么?这就是人的社会化的极致表现,也是人类自私的极致社会化了的表现。如果没有性事活动的必需,我想,人类大概也不需要所谓婚姻,更不会产生所谓爱情。婚姻或者爱情必然建立在性事需求之上的。但是,对像刘维花这一类人而言,这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呵!花钱把女人娶回家难道不是为了生育后代么?生育后代难道不是传续香火么?的确如此。但是这里头掩藏了人类的自私!正是一种极其根源性的自私,正是这种自私的存在才引发了人类社会一系列后续的事端。

曾经很是聪明地与一位可敬爱的同学聊起这样的大概。我那时说:你的孩子,是你们俩自私和自然行为的结果!今天,我在此还当发这样的言论:人类的后代,自人类进入所谓文明时代起,说到底也就是自私与自然结合的产物。那位患有痴呆症的女人,根本就不具有任何社会身份,至少在刘维花这样的家庭,她只是一只能够生育后代的自然生物。当然,依了刘维花的家境以及她儿子的实情,也只能是这样的女性来发挥这样作用,并且仅仅是发挥这样的作用,并且是只能发挥这样的作用。也只是因了她还能发挥这样的作用,在中国的传统农村,才有她在人类社会中得以继续存活的可能与必要!我想,刘维花老人当年大概也是因此而组建这个家庭的吧。所以,这样的家庭是很怪异的。一方面,它以社会化的外罩遮掩了人作为动物的本性!另一方面,它又是以人的动物本性为粘合剂而拼接起来的。在这样的家庭里,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都被扭曲了,变了形状。可是,这种变了形的家庭又何止是刘维花老人的呢,整个人类社会的所谓文明阶段的家庭不都是如此的么?

在这样的家庭,还有另样的事实也都如此,这便是“对后代寄予所谓的厚望”。我越发地不明白的一个事实是:孩子何以会是生或者养他的那些人的呢?好多天前,在一热闹处见一铁笼子内关有一小孩,很是自在地把弄着自己的玩具。我知道,他的家长是正在忙碌的一位小摊卖主,并且是在为着这个小孩的将来而奔波劳苦着。世人都说,“亲子之爱是天生的”。以为或许不假。但有人还认定“孩子是父母的希望”。这似乎就很是虚玄了。我们决不能直观地理解这样一句话,因为它隐得很深。人们之所将自己的希望寄托在后代身上,绝不仅仅是因为孩子是自己的,也或者不仅仅是有所企图,更重的在于孩子对于生养者而言是自身生命的延续。可这终究是何其地可笑呢!这到底还是人的社会化的极致表现!是个体人生理需求转化为社会化欲望的社会化表达,是个体对于自身生命延续的渴望和对物质财富的排他性占有权欲持续拥有而不可及的事实施予的谋术。在这样的社会活动中,后代人是何等地无辜呵!若这样的后代是像王思聪之类的,无辜倒也罢了,毕竟是有着富足的人生起点,而要是像刘维花老人的孙儿那样的,该是怎样的不幸呢?这绝不是怨天尤人的言论,此处所言说的是钢铁一般冷硬的事实!只是,这样的事实一经某些“美文学家”们的笔下流过,就变得温和柔软、脉脉含情了,变得似鲜花般馨甜、似琼浆玉液般清爽宜人。

事实本也就这么吊诡。人类后代的来临世间,自然是与本人无关的,比如刘维花老人的孙儿又何曾晓得自己会出生在这样的一个家庭,会拥有这样的父母呢?不仅是不晓得,他是连“晓得”都不晓得的。因为他根本就不是作为人而纯粹是作为物降临这个人世间的!但是,他作为物而降临人间便是他人——刘维花等人的目的。如果这“本人”是永远也无法知晓自己的降临人间,那么“他作为目的”而降临人间也就种失败。比如刘维花的那位痴呆媳妇,她存在对其家庭而言就是一种负担。并且,如果这“作为物而降临人间”的人是永远也不能实现前人寄予的希望的话,那他本身就是种失败!因为,这个时候他又还是一种手段,至少是一种生育后代、“传续香火”的手段。所以,个体人的存在与否以及如何存在完全不是个人自己的事,纯粹他人的事。当康德说“人是目的”时,他已经是为中老年人了,他都已经忘却了他的来临世间的所以然,也或者是因为他没有子嗣吧。这是人类自私的终极表现!也是人类社会化的极致表现或开端。——对此,我们的后代却是全然无知;或许他们永远也不可能知道。因为,当他们开始知晓时,事情也就已经结束了。并且,令人以为可怕的是,他甚至以此为常事,还要循着前人的路途继续前行。

有人自然会给我以这样的反驳:“如若皆依你所言,人类社会不就是个黑暗之域了么?你未免也太过悲观了吧!人类社会之能维续至今,不正是依赖于它自身的正能量么?具体而言,人类的生育繁殖既是一种自然行为,也是一种社会行为,是很正常的事,何来可批判的呢?照你所言,莫非人们在生育之前还得跟未出生的小孩子商量不成么?这不是很荒谬的事么!再者说,生育繁殖,也是每一个现代公民应尽的社会责任。不然的话,社会早就因人口的不可持续而消亡了。”此言不假,但也未免太过稚嫩!但事实若果然如此的话,我想,自然也无需我多言。真正关注社会生态的人自然很是清楚当下人类社会的现实是多么冷硬坚实,并且这样的冷硬坚实又是如何地被掩饰得温软平和呢。放眼望去吧,如果没有我所说的事实,又哪来普遍存在于各国的人口问题?如果没有我所说的事实,又哪来普遍存在的个体生存危机?我从不怀疑人类的生育繁殖,但是当这种本应很是自然的行为演化成了纯粹社会化的事情时,事实本身就开始变质了。这时,比如说家庭,就成了这种生育繁殖的固定场所,像是供与牛羊生长的圈栏,限定了人们的性事范围,确定了性事对象与结果的所属。于是婚姻成了必需!这时,由于生存方式赋予了人们不可侵犯的独立与自由,因而也限制了人们心与心的交流,孤独也就成了人们必须予以排遣的精神毒素,比如说爱情,因而成为了人们必须固守的唯一能够通过占有他人而彰显自己存在的阵地;所以,对于爱情,人们强调无比的忠诚!如果没有外在社会的压力,如果没有个人财产的后续安排,如果没有个体生存的危机,我想,生育繁殖绝不会是一个社会问题;换句话说,后代生育绝不会是性事活动的目的。总归一句话:如果当下关于人的一切问题都不再只是个人自己的问题了,我想,人当下的一切基于生理上的基本需求也就不再会是需要人们去寻求方法予以解决的问题;那时,一切也就变得自然了!

——我相信,凡事皆有始有终,人类当下的所谓文明也总有终结的时候。无论结局如何,只要人类作为一种生物群落不至于灭亡,当下这样的事态便总有更换面貌的时候。到那时,不管具体事实如何,我相信,人类的自然本性会在一个更高的层次上实现复归,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会在现实的基础上实现完美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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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性与爱情及其他的评论 (共 12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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