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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罚学生,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2015-09-24 10:42 作者:笑铀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体罚学生,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

9月21日10时40分,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生米中学八(3)班18名未完成语文作业的学生被班主任王某叫到操场上跑步5圈(每圈180米)。跑完5圈后集中站队时,学生李某晕倒。在旁的班主任王某立即拨打了120,生米镇卫生院医生10分钟内赶到现场施救。不幸的是,这名学生经抢救无效死亡。事件发生后,班主任王某已被停职并接受调查。(据新华社电)

在看客还在密切关注事件处理结果的同时,人们也许还会想,一个活蹦乱跳的中学生,被老师罚跑后阖然离世,既是偶然也是必然!按说一个十几岁的青少年,在操场上跑900米,不算太“残酷”,偏偏就有人受不了而晕倒后抢救无效死去,这或许是让你“摊上大事了”的偶然;但,正因了是被罚跑5圈(每圈180米),这又是对体罚学生导致悲剧的发生的必然!其实,类似的悲剧太多了,教训也不能说不深刻,可为什么这样的事情还要接二连三地发生?这是有着浓厚的社会背景的,应该引起我们的深思。我想,有像班主任王某这样行为的教师,他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在中国千万之众的教师队伍中,总有一些被称为“老师”的人做着不符合“老师”身份的事,以前看过不少,今后肯定还会有。如果我们不严把进入教师队伍人员的道德观,不重视教师心理健康的现状和教育,不清除教师队伍中那些“害群之马”,这样的悲剧新闻不会是唯一。

也许有人会说,老师体罚学生是司空见惯且见怪不怪的事情。“孩子不听话,老师尽管打”。社会上对老师体罚学生也是怂恿的、默认的。诸如学生被打手掌心或者长时间面壁都是老师处罚学生的基本方法,而在更早的时代,上学时体罚现象则更为普遍,成为老师教育学生的重要手段,很少有“坏学生”不被老师体罚,而父母和老师对体罚学生都心照不宣,甚至还有家长主动要求老师对孩子“狠点”,他们都认为“不打不成器”。“多年的媳妇熬成婆”,当年被老师打的学生也当了老师,潜意识中对学生的体罚便沿袭下来,成为一种陋习和痼疾在我们的教师队伍里滋生蔓延。

社会在进步。在我国,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早已为教育部明文禁止,公众舆论对于体罚学生事件一向持严厉批评态度,认为体罚是一种不科学、不人道的教育手段,是学校管理不力和教师素质不高的表现,体罚不仅与现代教育理念和教育精神背道而驰,而且不会取得令人满意的成效甚至还会适得其反。作为一名教师,我们要知道体罚学生给学生带来的是恶果。首先,体罚的直接后果就是给学生造成身心伤害,这些伤害的影响可能是终身的。教师加强对学生的教育无疑是正确的,但是老师教育学生一定要讲究方式,要正确区分管教和体罚,不能以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对待这些未成年的孩子。根据我国的教育原则,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绝对禁止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

体罚学生,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和儿童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的行为,对实施此种行为,情节严重的,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应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学校、幼儿园的教职员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给学生的身体造成伤害的,则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希望我们每个教师都能力戒体罚学生行为,做一个有心的好老师。

笑铀

2015,09,24。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785521/

体罚学生,是个严肃的法律问题的评论 (共 7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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