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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备与责任

2015-09-11 14:50 作者:我听见沉默的声音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根据“严格责任”来说,责备与责任甚至可能不是一回事。一个人甚至没有任何罪错,也可能负有责任。这里默认的立场是,不可能有完全意外的事情,即不可能存在没有原因、行动者和目的的事件,总要有可以责备的人。这就是持续不断的侵权行为的赔偿责任危机,用哲学的话语来简洁概括就是,我们坚持要让别人为我们的不幸负责,有时完全没有任何合理的“过错”观念,也要求赔偿作为酬报。除了要付出数十亿的美金、上百万小时的时间心灵的焦虑外,生命的悲剧感也消失了。“总有人要为此埋单!”

我们会随时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他人,但也同样善于否定自己的责任,无论是我们自己的不幸,还是我们直接或间接地对他人造成的不幸。我们受苦时,苦难就不是我们自己的过错,因此我们应得到补偿。潜在的意思是,我们有资格获得美好生活,过一种幸福、健康、舒适的生活。如果我们未能找到那幸福,就一定要有人负责。若我们遭遇意外甚至生病了,也一定是某个人或某个机构剥夺我们应得的美好生活,他、她或它亏欠了我们。甚至父母也成了这种“不公生活”的控诉对象。请注意这类要求的逻辑,以及关键词“应得”“权利资格”和“欠付”。这些可能是正义的语言,但不是悲剧的语言。从大的视野来看,我们谁都没有“资格”得到任何东西,更别说幸福了。这并不是说,幸福不值得拥有和提倡,这是另一回事,而是说正义的语言在更大的悲剧问题中没有位置。

我们很难接受某人确实运气不好这样的说法。尽管我们宁愿运气不好,也不愿为自己的不幸负责,但我们更愿意责备他人,觉得自己有资格去扯平。若他人也只是运气不好呢?好啊,那就让他们来埋单呗。如果“他人”是个公司或专业机构,运气够好,在相关产品或行业上能获利,那就更没话说啦。在西方哲学中,即使不能追溯得更远,至少从圣经中的先知开始,受害者可以诉求和期望什么,一直都是个重要论题。但是,要说对这些加以普遍化和制度化,没有比美国做得更彻底的地方了,用柏拉图的话说,每一个公民都有其应得,至少有在法庭申诉的权利。

认识到生命并不公平,也可以是一种理性化,耸耸肩把责备和责任的想法扫到脑后。当吉米·卡特总统说到生命并不公平时,激起了强烈的怨恨,这不只是因为他的职责就在于保证生命至少在美国是公平的,而且是因为他说的显然是真理。他还践踏了我们最内在的希望:至少在美国,生命是公平的。

因此,有些事在我们控制之内,那就是正义的适当领域。我们与他人一起生活在一个社会里,人们要对自己的所为负责。在这个社会背景中,我们因被他人欺骗而感到被冒犯、生气、愤怒,甚至要去惩罚,这是正当的。但我们也生活在一个“冷漠的”宇宙中,有时还要与之对抗。这是一个非常不同的语境。我们说自然“欺骗”我们,但我们明白这样说时滑向了隐喻的地带。自然不会欺骗。没有人可以责备。哪怕是最虔诚的人也明白,某些所谓上帝的作为并不是出自上帝。最糟糕的是,它们恰恰是上帝疏忽的结果,或许仍值得责备或在神学上令人困惑,但不是直接的伤害,没有可以期望的理由或现成的解释。

因此,可以责备谁,我们有资格要求什么,这一点并不清楚。这使我们走向了最为人瞩目的一个哲学问题。(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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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备与责任的评论 (共 6 条)

  • 晓晓
  • 沐子
  • 雪灵
  • 淡了红颜
  • 心静如水
  • 我本豺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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