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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小人之心度举报释永信的“释正义”之腹(修改稿)

2015-08-04 11:29 作者:语哲  | 7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近一些日子,“释正义”举报登封少林寺方丈释永信腐败问题一直占据着舆论中心,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舆论很热,但各相关方面却显得异常冷静。据举报信息分析,释永信涉及非婚同居、事实重婚、超生、贪占寺院财产等涉法问题。就管辖责任来说,按属地,郑州市、登封市有责任查实;按行业,民族宗教部门有责任出面查证澄清;按职务,人大、佛教协会、青联有责任介入查证澄清;按举报内容,郑州市、登封市公安局有责任立案查处。但是,所有相关者一开始都没有动作,好像事不关己一样,任其发酵。“释正义”继续爆出猛料,舆论更是天马行空地猜度,因为一个和尚而影响到了少林寺,甚至佛教界的声誉。何况他不是一般的和尚,他是方丈,而且是名刹少林寺的方丈;而且的而且,他也不是一般的名刹的方丈,他是一个有身份、有地位(人大代表、佛协会长)的名刹的方丈!终于,上周末好像是佛教协会站出来发了声明,登封市民族宗教局也姗姗介入了调查。

回顾释永信“举报门”发端以来,“释正义”首次公布释永信双重户籍问题。户籍信息显示为阜阳市公安人口信息查询系统,这种公民信息属于公安机关应当保密的个人信息。我们知道,公民个人户籍信息的查询,公安机关有严格的查询程序限制,非办案需要不能查询,更不能流出。一般小民弄不来这个,“释正义”仅凭满腔正义也弄不来这些资料,相信那个被释永信方丈开除的释延能想报复师父也没有这本事。

其次,“释正义”披露的郑州警方办理释永信与刘女士询问笔录,整整8页,警察问得详细,刘女士叙述细节也很详实,不仅吸引眼球,也很具有杀伤力。如果不是伪造的话,案子貌似因为方丈对通奸或说包养的巨额补偿未兑现而闹到局子里去的,明显具有通奸、包养的性质。这种笔录应封存于相关案卷中,有关律师阅卷还需要履行批准程序,一般人无法获得,更不许拍照带出。这种笔录被个人拿到媒体上公开,是违反刑事诉讼法的。不禁让人对“释正义”为伸张正义而冒着风险的精神深感敬佩。

就“释正义”爆出的以上两类猛料看,都涉及公安系统,都不像伪造、捏造。以小人之心猜度,据此判断,近期举报少林寺方丈释永信的,极有可能就是警方人员,最起码也是警方人员为“释正义”提供了后台支持。这样看来,伸张正义的不是一个人。

就不只一起的释永信桃色新闻来看,俗话“无风不起浪”放在释永信方丈身上还是合适的。有一次释永信与某女在宾馆开房被举报抓了先行,后来释永信及其寺院以为某女开光治病摆平了。相信其中也有官场的力量。我想,和尚为女性开光治病,无论如何不能去宾馆的,应该在寺院内有忏悔室那样的所在做这样的法事。和尚与民女开房总有瓜田李下之嫌。而与刘某某通奸,从询问笔录分析,真实性很强,只是当时有比警方更厉害的人物压制住了,以至于使少林寺成了法外之地,也让释永信方丈得以继续污染佛门净土。往好处想,那些个比警方更厉害的人物或许是处于保护少林寺的名声,投鼠忌器。只是又怀疑这些人有没有这样高的境界!

现在的问题是,“释正义”及其后台与释永信有什么深仇大恨,抑或是出于怎样强大的正义信念?为什么选在这个时间节点出手?是释永信小辫子捏在别人手里,却依权仗势得罪了这些捏着小辫子的小人物?还是像王林一样后台倒了(已知和释永信方丈亲切握手照相的郭伯雄抓起来了),正义终于敢于伸张了?(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无论怎样,佛门不能成为法外之地。这是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意。释永信“举报门”事实真伪有待查实,但是,据公开的信息判断,在财色面前,释永信凡心好像是动了。关于僧侣能不能结婚生子,建国初在佛教内部有过争论,说能不能学日本和尚,有的和尚可以去结婚。当年有一个特别德高望重的僧人就拍了桌子,说不可以,僧衣是不能脱的。事情报到毛主席周总理那里,最后批示不能学外头的。僧人不能结婚。如果说佛门内有人有孩子,马上就开除。这个典故还是释永信方丈讲出来的,说明他懂的。为了少林寺,也为了佛教界纯洁清净,事件最好的结局是释永信还俗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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