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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读《道德经》第九章

2015-08-03 12:53 作者:煮史问道  | 1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第九章

《道》第九章原文:持而盈之不如其己;揣而锐之不可长保;金玉满堂莫之能守;富贵而骄,自遗其咎。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

《道》第七章:天长地久。

《道》第八章:上善若水。

《道》第九章:功遂身退。

第九章节是《道》共计八十一章中少见的,比较简单而容易被理解的章节,很有趣的事情是,紧跟第九章之后的《道》第十章则是天文般的章节,理解起来将会稍微有点儿困难。(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共和国人民解放军的缔造者之一,十大元帅排名第四的刘伯承元帅于共和国刚刚建国的1951年干了一件常人难以做到的事情:辞去现有的西南军政委主席职务;辞去现有的第二野战军司令员职务;推辞了中央军委总参谋长提名。然后远离北京,去南京牵头筹建了南京军事学院。

在军事院校建设与教学方面耕耘了6年之后的1957年,刘伯承再度给毛主席去了一封信,辞去了南京军事学院的职务,我们摘引一段书信原文。

“我原来就是残衰多病的身体,勉任6年学术工作,极感吃力,自1953年患虚脱症以来,脑力、眼力、神经和创伤诸旧病反复纠缠,已经难于看书提笔,休假也 多,因而不能时常参加教材编审工作,不能更多参加思想提高工作,而深入基层的民主生活、纪律生活和实习工作也逐渐减少以至于无。这是整顿工作作风所不允许 之事,也使自己在此职成为疚心之事。据此,请求免任我以高等军事教育这么更重要的新职,并请在移交南京军事学院职务之后,乘间疗养一个时期。一俟病愈,再 赴北京专任军委委员参加实习机关工作。”

1958年以后的历史已经不需要多提了,风起云涌……但是,无论此后的形式如何变化,刘帅都风平浪静,没有卷入那些风生水起……

当满世界都紧盯着那一场惊心动魄的盛宴之时,元帅早已全身而退,置身于事外、局外了。

毛泽东主席对刘伯承元帅有过经典评价与赞誉:“生不愿称王,死不愿封侯的共产党人楷模”。

元帅最终于1986年10月7日病逝,享年94岁。

现代功成名遂身退的典范,刘帅之外,再无“刘帅”。

历史上类似于刘帅这样可以功成名遂身退,名可垂青史的典范,前朝有张良,后朝有刘基,无论是西汉开国元勋张良,还是大明王朝开国元勋刘基,都深谙道家学说,都是能将《道德经》倒背如流的大才、大德、明大道之圣人。

人皆知晓的故事我们不多扯,读不进《道》没有关系,多读读历史也一样。

《道》将“功成名遂身退”定义为“天之道”,在老子心目中,这是一种超高境界的道,因为境界实在是太高太高,所以非圣人(得道、明道的高人)所不能及。

但是,我们也无需悲观,因为《道》第九章中老子用微积分式的思维将这一天道切分为无数个可以从容执行的细节

事实上我们也是一直在反复谈及读《道》之时,注意避免用今天的商业思维去解读远古哲学。

对于人类而言,我们有太多的事情几乎是在生命诞生的过程中就无师自通了。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孩子自出生的那一刻开始,睁开眼睛就开始满世界找吃的,就张开小嘴哇哇大哭地告诉世界:我来了,我饿了……

在快速长大的过程中,几乎不用教,我们就无师自通地学会了一件事:当手里面的糖果多到拿捏不住的时候,就往口袋里面装,当口袋里面装满的时候,就往家里跑……

无论是谁家的房子,无论其房子是大是小,都足以装下足够足够多的糖果,大到孩子永远都不可能将家里也装满糖果。

为什么永远也装不满?

一方面是没有那么多的糖果来源;另一方面是装那么多糖果也没用,吃多了损伤的不仅仅只是牙齿,还有身体等等。

所以,身为家长的我们,永远不可能允许孩子在家装太多的糖果,因为那样不符合天理,不符合逻辑,是与道背道而驰的。

问题来了。

当我们试着把上述案例中的孩子换成成年人,将糖果换成形形色色的合理或不合理的欲望之后,我们会发现,有些地方也是永远装不满的……

于是,《道德经》第九章以微积分的思维方面,将道细细划分之后告诫世人:

其一、手上已经装满了,就不要再装了,再装下去也就拿不住了(《道》原文:“持而盈之不如其己”)。

将其引申开来就是,警示世人在一些需求和欲望面前注意拿捏并把握一个度,适可而止,而不要跌进万丈深渊。

其二、手里面揣着的非常尖锐的一些东西,一定是保不住的,尖端部分一定会损耗,一定会折断(《道》原文:“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这一点应该更容易理解,尖锐而不可常保的东西实在太多太多:尖锐刻薄的言辞、自高自大自满的行为或个性、机关算尽太聪明的行为、或者是看起来好像是最尖端的武功(被挑战、被超越)……

其三、当豪宅前后左右四面八方都装满电子眼、豪宅的东南西北四个大门、侧门都圈养着凶神恶煞的狼狗、藏獒时,这些电子眼与藏獒是否真的可以为世人守住金玉满堂的财富?这是个有趣的思考题。

《道》在第九章告诫我们:金玉满堂莫之能守。

老子于《道德经》中是很多次提及这一观点的,那么从道的角度来看,当财富聚集到了一定的高度之后,这些财富只能属于大家,这似乎是亘古不变的定律:所以我们完全应该理解一点,最大、最有钱的企业一定是国家的企业,属于国民所有;最名贵的文物一定都只能在博物馆里面,属于全民所有;最豪华的宅子应该是故宫,而故宫一定不属于新觉罗家族的;最恢宏的陵寝一定是文物,而非某人的先祖(我不确定北京的明十三陵在清明节时期是否还有朱家后人前往祭祀,估计是没有的)。

其四、老子认为,如果世人做不到上述“一、二、三“,那么财富将带来副产品——骄横;骄横将埋下祸根,祸根是个要命的玩意儿(《道》原文:”富贵而骄,自遗其咎“)。

如果上述一二三四均能注意恰到好处,那么非常恭喜:“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把事情做圆做满,然后就应该注意收尾,注意收敛,注意全身而退,没有圆上加圆、满上加满之说。

这里面唯一值得引申理解之处在于:“功成名遂身退“的身退。

在商业社会中,老板们凭着超出常人的胆识打下了一片基业,那么大家所看见的“功成名遂身退”的退则表现为:在利益方面作出了很多的退让,诸如在慈善方面有所作为、在团队成员利益方面作倾斜、在社会责任方面承担更多……

我们一直强调,不要用商业社会的思维,以字面之意去解析伟大的《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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