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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经济学家对自然力认识的局限性

2014-12-01 18:36 作者:向宁  | 8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西方经济学家对自然力认识的局限性

我们知道,由于对自然力认识的不同,可以把西方古典经济学家分成两派:一派是自然力论,这些经济学家有重农学派(主要代表是魁奈).他们在自然力上的观点认为自然力是生产性的,自然界也能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另一派是反对自然力论,这些经济学家有洛克和李嘉图等.他们在自然力上的观点认为自然力是不生产的,自然界不能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两派观点有各自很不充分的理由和证据.自然力论者的证据是:在农业生产中,农产品扣除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的生活开支后还有剩余,魁奈把这种剩余叫做”纯产品”,而且断言这种”纯产品”是自然界的”恩赐”所得.在对待生产性劳动上,魁奈认为,只有农业中的”生命力”才是生产性的,因为只有农业中的自然力才能增加使用价值(粮食)的数量.人”(他们)只把种子放在地里,其它的都靠自然.”所以农业自然劳动是生产性的劳动.对于其它的生产要素如人,制造业和商业等,由于他们的劳动不能增加使用价值的数量,所以是不生产的.在魁奈的全部著作中,关于自然力是生产性的证据仅此而已.对于反对自然力论者的证据也是如此,17世纪英国哲学家和早期古典经济学家洛克在他的著作中曾写到对自然力的认识,他说:”让任何人想一想,一亩地种了烟草或甜菜,种了小麦和大麦,和一亩同样的地荒在那里,完全不加耕作,两者之间是怎样的不同,他就会看出劳动的加工造成价值的绝大部分.”(<洛克全集>5卷2篇40节)据此洛克断言:在农业内部,劳动生产总值的百分之九十九,自然只生产百分之一.他们仅仅根据各自以上证据,我们不能相信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哪一种观点是错误的.如果我们承认魁奈的观点是正确的,我们不仅要问:魁奈难道证明了他所发现的”纯产品”确确实实是自然力生产的吗?他说”纯产品”是”自然的恩赐”其科学根据是什么呢?”纯产品”难道不可能是农业内部的农业劳动者生产的吗?总之,魁奈的观点仅仅是一种假设和猜想,他完全没有给出科学的证明.

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魁奈提出这种主张的依据是,只有农业才是生产的,才能增加粮食这种使用价值的数量.这种理论看似有道理,其实是没有科学根据.因为魁奈怎么知道农业能增加粮食这种使用价值的数量呢?在他的著作中没有再证明.魁奈要证明他的观点,其实只要证明在农业内部,人的劳动是不生产性的,即不会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但说人是不生产的,这就否定了洛克的观点,而承认没有人的劳动在荒地上也能生产出庄稼.但这是不可能的.洛克的理论正好说明了人的劳动在农业生产中的重要性.魁奈所用的分析工具是实物法,根据实物产量来计算级差地租,而不是采用产品的价值或劳动运动法来分分析它,这是由于认识和历史的局限所致.事实上,按照洛克和李嘉图的观点,农业内部的生产如果没有人的参与是不可能生产出粮食来的,农业产量只是人克服自然阻力的产物,即自然力只会阻碍人的生产,而不会帮助人.这就说,农业内部增加的粮食数量也可能是人类劳动的结果.作个例子说明,一亩低产盐碱地投入一定的劳动量先前可以打300斤粮食.现在进行了低产改造,如增施有机肥,深耕,水旱轮作,增修排灌器械等,这样花去了相当数量的人类劳动.最终使低产田变成了高产田.在投入和过去相等劳动量的条件下,使一亩地的产量增加到600斤.谁能肯定在高产田上增加的300斤粮食不是人类劳动生产的呢?事实上,在农业生产中,由于投入了大量的人工劳动,在没有任何分析工具帮助下,我们不能断定农作物的产品不是人类劳动生产的.因为,在农产品中也可能凝结人类所转给的劳动,也可能凝结人类价值.按照以往的价值确定法,农产品的价值是由生产中所耗费的人类劳动确定,这就说,从表面上看,农业生产中耗费的人类劳动已经转移到了农产品中,如果确是如此,就可以断定农产品是人类劳动的产物.在李嘉图那里,自然力只被认为是自然的阻力,在生产中必需通过人的劳动加以克服.这就说,在李嘉图那里,自然力不仅不能帮助人生产,反倒成为人利用改造的对象,因为它们在生产中只会阻碍人的劳动.

魁奈不能驳到李嘉图,所以我们说,他的关于自然力的观点只是一种猜测.这里还有更重要的根据,在重农学派的理论中,承认农业内部的”纯产品”是”自然的恩赐”,这就等于说,在农业剩余产品中只凝结了自然劳动(或自然价值)而没有凝结人劳动(人类价值),但是在商品交换中,剩余农产品却可以和其它人类劳动生产的商品(如工业品)相交换,在只有人类劳动有价值表现和只有人类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的社会里,由于自然劳动没有价值表现,所以这种交换是不能成功的.这就造成魁奈理论的矛盾性.关于这一点,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张桌元在他所编的<政治经济学大辞典>中,在总结这段经济学说史时这样写道:”魁奈的生产费用论也使他因农业是财富的唯一源泉而造成迷误和自相矛盾:如果象他断言,自然在农业中创造了纯产品这种余额,不具有价值的纯产品同具有价值的工业品的交换,便破坏了交换的等价性.”(上书635页经济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

对于洛克的观点,我们也不能苟同,因为在他的论据中完全否定自然力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试想:在农业生产中,如果没有自然界的土壤,水,空气,阳光等要素能生产出农产品吗?不能!在洛克看来,自然力虽然起作用,但它无人的控制也不可能生产出使用价值.洛克把人的劳动在生产中的作用看得高于一切.所以说,洛克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在西方古典经济学家中,持自然力论的经济学家除了重农学派还有萨伊,麦克库洛赫等.他们的缺点就是不能科学地证明他们的观点.持反对自然力论的经济学家还有后来的马克思等. 萨伊和李嘉图是同时代人,但在学术上前者比后者要早十四,五年.萨伊继承了斯密价值论中的庸俗部分,并加以发展出了"三位一体"公式.在这个公式中,萨伊认为地租是土地生产的,可惜这个理论遭到了马克思的批判.马克思在<资本论>第3卷第48章对这个理论进行了系统"清算",在马克思看来,土地无论作为价值实体还是作为使用价值,都"是两个不能通约的量",当它作为价值实体时,价值怎么能生产出价值呢?这是"一种无稽之谈".说它是使用价值,就会陷入"完全不能通约的境地",因为"土地是自然物,价值是劳动",因此,土地不可能创造出价值.而且"没有价值的土地和作为交换价值的地租----互相间怎能保持一定的比例呢?"在马克思看来,土壤肥力在生产中的作用只是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使单位劳动的产量增加.透过马克思的批判,我们不难看出,马克思和萨伊都犯有以下错误:土地虽是自然物,但它没有劳动力,不会劳动.不仅如此,他们还没有认识到劳动的本质就是作功,就是自然能量的运动,所以他们才会得出土地不会生产,土地生产物中的自然劳动不能与人类劳动相交换的错误认识.比李嘉图后17年出生的麦克库洛赫是李嘉图理论的发展者,他是扩大劳动概念外延的先驱者,他最先修改了"劳动"定义,认为应当把动物,机器和自然力的"作用或操作"也应说成是"劳动".按照我国当今学者的观点,事实上"麦克库洛赫已经完全背叛了李嘉图的劳动价值论,成了萨伊的生产要素价值论的俘虏."应当说,麦克库洛赫在经济学上的伟大功绩就在于发展了劳动概念学说,但他的错误在于不可能对劳动的本质做出科学的认识,不可能把动物,机器和自然力的作用或操作看成统一的做功和自然能量的运动,因此不能科学解释各种要素价值的"通约性"问题,也就没有找到各种要素价值的源泉.

马克思继承了李嘉图,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力是被征服和改造的对象,在马克思那里,自然力和其它生产资料一样,只是生产过程中的物的因素,它们只是生产中的"自然基础"和"物质条件",不可能变为生产性劳动.它根本不能生产使用价值和价值.马克思曾指出:良好的自然条件只会提供剩余劳动的可能性,而决不能提供剩余劳动的现实性.这就说,自然力只能利用和控制,而决不能成为和人一样的劳动力.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多次指出,自然物质材料和自然力在生产中的运用是无需代价的,马克思说过,"自然力不费分文;它们进入劳动过程,但不进入价值形成过程."(<马恩全集>47卷513页人民出版社年)在生产中,自然力的作用是无意识的,如果没有人的控制,它根本不会生产出使用价值,这是自然力不会成为生产力的重要原因之一.由于受科学局限,自然力在生产中的作用在过去并不能计算出来,如果说自然力会生产使用价值,那么它能生产多少使用价值还不能计算出来,这个事实说明,人们还不能断定自然力是生产性的.更为甚者,在马克思时代,人们还不认识价值表现的秘密。现在知道,一种生产劳动要有价值表现,它必须具备以下几个基本条件:第一,垄断性;第二,稀有性;第三,公用性。前两种条件较好理解,对于第三个条件,应当指出,只有当这种劳动在生产中对人类普遍有用时,如能代替人生产,它就有可能有价值表现。就像人类劳动在生产中能生产使用价值所以有价值表现一样。在马克思时代,由于自然力不具备这三个条件,所以它在生产中不可能有价值表现。在马克思的价值理论中,由于只有人的劳动才是财富和价值的唯一源泉,因此,在有自然力参与的任何生产中,如农业生产,自然力虽然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因素,但只要这种产品中,如一粒粮食中含有人类劳动,尽管这种劳动量少得可怜,这种产品也会认为是人类劳动的产物.我们知道,第一次产业革命已于18世纪70年代首先在英国发生,自然力已经大规模进入社会生产.但是,由于马克思对劳动和价值等经济学范畴坚持社会属性研究,而且他对自然力这个范畴并未深入研究,所以他不可能对自然力在生产中的作用作出科学的认识.应当说,证明自然劳动创造价值是世界级的难题,因为这个观点是从过去诸多世界级大经济学家那里继承过来的,我们所做的只是完成过去经济学大师没有完成的工作.(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在对待自然力的问题上,古典经济学家的观点所以是错误的,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缺少科学的劳动运动分析方法,二是由于受自然科学特别是生命科学的局限,致使过去的经济学家不可能正确认识自然力在生产中的作用和地位.过去的经济学家不可能正确把握关于自然力的全面知识,他们的观点只是对客观事物的偏面反映.今天,只有在自然经济学中,对自然力才有了全面正确的认识.原来在农业内部,农业中的级差地租是人力和自然力共同生产出来的,缺少自然力和缺少人力农产品都不能生产出来.在农业生产中,人力在生产中的作用主要用于耕地,播种,栽培,施肥,收割和运输等.而自然力在生产中的作用主要用于茎杆的生长,种子的成熟等.重农学派认为剩余农产品全部是自然力生产的,洛克和李嘉图等则认为剩余农产品全部是人力生产的,他们的观点显然是偏面现象的反应,不能代表全面正确的认识.古典经济学家所以犯如此错误,就在于他们对农业中的使用价值的生产过程不了解.事实上,在农业中,农业生产是人和自然相结合的过程,所以,农业劳动包括人类劳动和自然劳动.这里要提出的重要概念是使用价值生产(USEVALUE PRODUCT).所谓使用价值生产指生产工具利用原材料制造出使用价值的过程.虽然使用价值生产可以分成许多不同的操作阶段,例如,可以把粮食生产分成播种,耕耘,收割,茎杆和种子生长等不同阶段,但是,每一阶段对于最后使用价值的生产都是必不可少的,各个生产阶段有机联系在一起,使整个使用价值生产的总劳动耗费可以分成许多阶段的局部劳动组成.其中缺少任一阶段的局部劳动都不可能生产出完整的使用价值.生产一定数量的某种使用价值,只要被加工的原料不变,它所耗费的总劳动量是不变的.当使用的人类劳动增加时,使用的自然劳动就会减少,反之亦然.古典经济学家所以得出偏面错误的认识,就在于他们割裂了使用价值生产的全过程,把使用价值生产的总劳动分离开来,错误地把阶段性劳动当成了使用价值生产的总劳动.

如何理解劳动与使用价值相连?根据劳动代替原理,使用价值是劳动生产的,一定量的使用价值必定凝结了一定量的劳动.生产中耗费了一定量的劳动必定生产出了一定量的使用价值.不存在有劳动而没有使用价值的情况,生产中所耗费的一定量的劳动都可以找到一定量的使用价值与之相对应.在这里有必要搞清经济学说史上关于效用与价值的关系,萨伊是效用价值论的早期倡导者,他抛弃了自己的生产要素价值论才走到了效用价值论.他开始认为价值是由生产中的三要素决定的,但后来又说价值是由商品的效用决定.麦克库洛赫也持有这种观点.我们知道,效用具有主观性和客观性,当商品的效用由人的主观决定时,由这种效用决定的商品价值一定会大于或小于生产中所耗费的生产要素所提供的劳动量,即会出现价值背离劳动的现象.在自然经济学中,商品的效用主要指它的客观性,它是由商品数量来决定的.当商品数量大时,它的效用(使用价值)也大,而且所耗费的生产要素劳动也大.这样由使用价值决定的价值与所耗费劳动量相吻合,即使用价值量成了劳动量大小的反映.但商品价值不是由效用决定,而仍然由生产要素所提供的劳动决定.在农业生产中,可以起区分出人类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和自然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例如,人类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是耕耘可把土地翻整和除去杂草,播种可把种子播进土壤,栽植可把秧苗种进田地,收割可把稻谷收割脱粒,运输可把稻谷从田里运回仓库等.同样,自然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是茎杆和种子等.假设在农业生产中,无论人类劳动还是自然劳动,在交换中都有价值表现,因此,农产品的价值来源和结构就可分成人类价值和自然价值两种,按照价值分配的自然权利原则,人类价值应当归于人类自身,自然价值应当归于自然界。由此可知,前者是人类工资和利润的源泉,后者是级差地租的源泉。

农业内部的”纯产品”既然是自然劳动生产的,因此农业剩余产品只凝结了自然价值.在商品交换市场上,不仅人类产品可以交换,自然产品也可以交换;不仅人类劳动有价值表现,而且自然劳动也有价值表现;不仅人类价值有价格,而且自然价值也有价格.在交换中,自然产品不仅可以和人类产品相交换,而且也可以实行等价交换.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自然产品正是存在以上交换规律,反过来却可以证明如下观点:农业中的”纯产品”虽然是自然劳动生产的,但自然劳动也有价值,也参与商品价格的决定.要论证一种要素是否创造价值的关键在哪里呢?在价值表现!因为价值创造的全部密秘就在于价值表现.当一种要素能创造使用不当价值时,却还不能说它会创造价值.这是因为这种要素劳动不一定有价值表现.只有找到打开这个密秘的钥匙,才能真正解决价值创造的问题.过去的经济学家所以不能论证非劳动要素创造价值的难题,在很大程度上在于他们没有找到这把钥匙.在自然经济学中,正是要证明魁奈没有证明的东西,要为魁奈的论证提供科学的理论根据.这个证明方法有多种,其中每一种方法都是不可缺少的,它们在逻辑上有着互为必要条件的关系,各重方法互为补充,互为关联,它们共同构成自然经济学的方法论.这些证明方法有计算法,劳动运动法,劳动比较法,逻辑推理法和举例法等等.但在这些分析方法中最重要的是计算法,劳动运动法和劳动比较法.

如何证明前人提出的自然劳动创造价值的观点,这就要在前人证明的基础上寻找新的分析方法.魁奈说,农业内部的”纯产品”是农业产量减去生产资料和农民的生活开支后的剩余.怎样进一步证明这种剩余产品是农业内部的自然劳动生产的呢?这就要通过计算法,通过这种方法,把农业生产中人和自然各自生产的粮食产量计算出来.因为只有通过计算才能把自然劳动生产的粮食数量从人类产品中区分出来.根据劳动创价原理,只要被加工的原材料(劳动对象)不变,在不同的生产条件下(劳动工具改变),一单位人类劳动和一单位自然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数量是相等的.例如,在土质不同优中劣三种面积相同的土壤上,投入等量的物质(或能量)形态的人类劳动量(如1000千卡能或50公斤物质),可以知道,优中劣三种土壤上的产量分别为100斤,60斤和30斤.假设劣等地上的产量全部由人类劳动生产,那么,优中等地上等量的人类劳动所生产的产量也均为30斤.而优中地上多出的产量则是自然劳动生产的,优等地的自然产品数量为(100斤--30斤)=70斤,中等地的自然产品数量为(60斤—30斤)=30斤.以上证明是把农业生产中的人类劳动当作直接劳动,事实上它属于间接劳动,但仍然可以利用不同土壤上的单劳使值(单位劳动生产的使用价值)计算出不同土壤上投入等量的人类劳动所各自生产的使用价值量以及自然劳动所生产的使用价值量.由此可见,计算法在自然经济学中是非常重要的证明方法,没有计算法,我们就会陷入粗糙的定性分析,就不可能找到正确的科学答案.

但是,魁奈说只有农业能增加使用价值粮食的数量,我们如何证明这个命题呢?要回答这个经济学的难题,首先要从回顾自西方古典经济学以来,经济分析方法的演进历史.李嘉图最伟大的功绩在于,他第一次把价值分析法引进经济问题的探讨.他因此得到了货币地租是人类劳动生产的规律以及分析了级差地租的两种型态.后来马克思继承了李嘉图所开创的价值分析工具,并因此论证了剩余价值规律.在此之前,没有哪一位经济学家运用这种经济分析工具,在他们的理论研究中只能相对落后地采用实物分析法.象魁奈,他运用实物分析来分析实物地租的来源以及论证人的劳动是不生产性的.由于实物分析法是一种相对陈旧的经济分析工具,所以魁奈借此得到的地租规律只能是经验性质的,缺乏正确的科学依据.而价值分析法相对而言是比较先进的分析工具,所以,李嘉图和马克思借此得到的经济规律是相对正确的科学认识,但这种科学认识仍然存在偏差和错误.只有到了自然经济学,才采用最先进的劳动运动分析工具,从而能得到最正确的关于地租的科学知识.因为这两种分析法的最大区别在于,价值法着重于价值的社会属性,劳动法着重于劳动的自然属性.

在自然经济学中,通过分析农业生产中人类劳动与自然劳动的运动方向和它们各自的功能,就可达到要证明的目的.我们知道,在农业生产中,各种生产要素包括土壤,化肥,种子,人力和畜力等,它们凝结了自然劳动和人类劳动.在粮食生产中,人的劳动过程是耕耘,栽植,收割和运输等,它们的作用对象是土壤环境,所以人类劳动的转移方向是:向土壤生态环境转移,它并没有直接转移到粮食产品中.而土壤环境中的自然劳动却不同,由于自然劳动是粮食产品的物质躯体的生产者,所以自然劳动的转移方向是:向粮食产品本身转移.可是这个反题是,如果人类劳动转移到了粮食种子中,在这个条件下,虽然有自然劳动共同参与粮食种子的生产,但这种自然劳动也只能看作是人类劳动被加工的原材料的对象,粮食种子也只能看着是人类劳动加工的产物,而自然力却不能看作是生产性的.然而事实并非如此.由此可见,通过劳动运动分析法,可以清楚地看到自然劳动生产农产品的全过程.在自然经济学中,还必须运用劳动比较法分析人类劳动与自然劳动的同一性,因为两种类型的劳动只有具有统一性,才可以证明自然劳动是生产性的.

关于计算法和劳动运动法的关系,计算法虽然把农业生产中自然劳动生产的产量计算出来了,但是它不能说明自然劳动是怎样生产使用价值的.要说明这一过程只有用劳动运动法.用劳动运动法可使我们清楚地把握自然劳动生产的真实图景.综观以上分析再次说明,自然经济学的各种证明方法具有非常强的关联性,只有把各种证明方法统一起来才能达到最科学的证明效果,才能达到证明自然劳动创造价值的目的和建立自然经济学的理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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