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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给孩子的记忆之厕所

2014-01-15 14:04 作者:知识产权人王瑜  | 6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留给孩子记忆之 厕所

周作人先生有篇杂文《入厕读书》用了比较大的篇幅来描绘各地的厕所。很多人都有如厕读书的习惯,并以为常事,但不是所有的厕所都可以读书。

厕所可以用来考察文明的程度,近年来各城市纷纷制定公厕的卫生标准。城里人家一般都有厕所,安装了抽水马桶,用完即时用水冲洗干净,不留一点痕迹和异味,因此厕所改叫了卫生间,可以和盥洗、化妆共处一室了。老家农村的厕所叫“茅缸”,这种茅缸地下埋个大缸装粪便,大缸的上面盖个小屋子,小屋子多是用茅草盖的,我想这大概是“茅缸”名称的由来,非常的形象。茅草房子是架在大缸上,大缸须有一小半留在房子一侧,房子四壁只做到半人高,屋顶是挑空的,地板是架起来的,离大缸有近一尺的距离,地板中间抽去一块,人蹲在两块木板之间用厕。这种茅缸可以没有屋顶,但地板要很结实,否则朽了,人蹲着会掉进茅缸里。在这种茅缸如厕是看不成书的,蜂拥而来的苍蝇让人无法静心,粪便发酵的气味可以传到邻村,蹲在气味的发源地需要极大的忍受力。《世说新语》中提到古代豪富人家厕所会有枣子堵鼻子,乡下可没有这等条件。现在农村条件稍好一些了,砖砌的池子代替了大缸,茅草的房屋变成了砖瓦房,天暖和一些,苍蝇会少些,但是恶浊的气味没有减轻一点。能使用这种茅缸比浙江人还是要幸福许多,94年我去浙江海宁的旧府治盐官镇,那是观钱塘江潮的圣地。那里的农村厕所只有缸而没有上面的茅草房,用厕只能坐在大缸的边沿,四周无一物遮拦,不得不紧张地四处张望,怕有人来赶紧了事。后来听甘肃武威的同学说他们那里的农村根本就没有厕所,都在野外就地解决……我国各地的厕所文明程度差异还很大。

周作人先生有文章提到日本人的书中描绘中国是“家不设厕,街道不通车马”。对家不设厕我深有感受,我在一个古老的镇子上小学,住在一个很大的古旧宅子里,宅子里的人家只有尿桶解决小便,而大便要去找别人家的厕所或单位的公用厕所,实在不方便。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我在省城工作仍需用公厕,公厕就建在街边,地面污物横流,进去无处下脚,蹲坑处需要垫上砖头,恶劣的气味被闷在里面,更甚于乡下的茅缸,天闷热难当,刺激的气体熏得眼睛都睁不开,后被人砸开墙腰,稍稍能够透点气了。在上世纪九十年代上海尚有百万只马桶需要消灭,日本人几百年前讥笑中国的事情,在中国最繁华的大都市尚未能解决。

厕所似乎还关乎人权问题,96年同学美国的姑姑来我家看中国的乡村,她对没有顶只有三堵矮墙围成的小房子好奇,我说那是厕所,她马上说:“这侵犯人权,我有屁股不让别人看见的权利”,我很诧异,我们习以为常的事竟然侵犯人权?前不久网络热议着一则新闻:有人在电梯里大便,网络几乎众口一词一致的谴责,我想但凡正常的人不是万不得已不会在大庭广众之下解大便的,大家有没有想过这个人在慌急之中找不到厕所呢?我们的城市越来越繁华,但是公厕却越来越少见了,尽管每座大厦都有厕所,但是有多少人敢进到富丽堂皇的大厦去解内急呢?有些饭店和宾馆甚至公然限制外人去方便。去年我在沈阳的街头多次看到出租车司机在大街上对着行道树小解,这种情形其实在不少城市都曾遇到,城市“不方便”出租车司机最有感受。北京天安门一侧有个厕所,排队上厕所已经成为一道独特的“风景”,这种“风景”在旅游区也常能见到。现在我能够理解同学姑姑说上厕所和人权的关系了,能方便地上厕所也是基本人权之一,但这项人权在我们的城市建设中确实没有受到足够的尊重。

2013年5月(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首发散文网:https://www.sanwenwang.com/subject/361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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