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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如警察,各负其责吗?

2013-09-09 14:48 作者:江枫  | 5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教师如警察,各负其责吗?

作者/陈洋

迎着初升的朝阳,我漫步郊外。我在思索:二十一世纪的九年义务教育制学校,我们的老师除了传道、授业、解惑之外,还缺乏了一种将校当家,将学生视为自己孩子的敬业精神。

无论是小学还是中学,我们的各科老师除了教本门功课的时间在课堂、在学校,其余时间是很难能够见到他们的面的。

在北方、在山西,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各自仅担起自己所教的那门功课的职责,至于其它,他们是置之不理的。

笔者调查,发现学校的班级里经常会出现丢东西、打架、骂人等等一些不良现象的发生。然我们的教师仅上课与学生见面,课下根本找不到他们的踪影。象以上那些现象,教师不深入班级是跟本不了解情况的,那作为教师又怎能管理好班级呢?(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学校分年级,分班级,分科目,如果我们的各科教师的思维仅仅停留在教好本门功课的基础上,那班级上出现的一些现象、问题又靠谁来解决?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而我们的教师只是尽到了教书的职责,而育人几乎被他们淡忘,搁置起来了。我们目前学校的教师就如铁路警察,各管一段,他们缺乏的是一种相互协作,共同管理好班级的合作精神。

如果我们的教师从思想到行动上都能将校视为自己的家,将学生视为自己的子女,我相信他们一定能管理好班级及教育好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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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从事教育工作朋友们:节日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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