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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音无伴苦思归——天津作家段家军印象(之四)

2020-06-10 10:14 作者:周静华  | 2条评论 相关文章 | 我要投稿

对认识家军的朋友来说,阅读他的作品可以加深对他的了解,因为他是如此坦率地表达自己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而对于陌生的读者朋友来说,如果他愿意静下心来阅读家军的散文,至少也可以从中看到家军的人生阅历,甚至他的精神气格;至少可以从他的文字中,知道一些人,一些事,知道家军的经历,知道他对人生的思考……

家军曾在他的一篇自序散文里这样写道:读者能读作家的书,既是作家的幸事,也使作家又多了一个相识或不相识的朋友。作家观察社会、人生,因作家不同而不同。读者读书,既观察作家用文字描绘出来的社会、人生,又因读者的不同而不同。不论读者持何种态度,读者是最聪明的,每一位读者心中都有一杆“称”。一部文学作品,读者仅仅瞟上几眼,便能掂量出它的含金量。认识一个写作的人,最好去读他的文字。因为,文如其人。

故此,散文是体现人生最好的文体。

因为散文需要人生的阅历以及对人生的思考沉淀,散文需要心灵的深度,散文需要良知的自觉。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散文家就是个透明人。我一直有个看法,散文是一种不可多得的文体。对于一个作家来说,仅仅有过生活是不够的,他们还要咀嚼生活。

( 文章阅读网:www.sanwen.net )

散文写人,贵在传神。

也许是自己经历过苦难,所以家军对别人的不幸和生活中的压力特别敏感。他是作家,也曾是名军人,家军更善于用军人敏锐的眼光与形形色色的人员交往,准确地抓住人和事物的主要特征,所述的人和事情都是亲身经历,十分真切,内容或同情、或惋惜、或警醒。述事行文则连绵起伏,层层铺开,环环相扣,曲折有致,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

追求一种清美、含蓄的意境,也是家军散文的一大特色。

散文《日看海》就是家军所见所闻,触情生情的共鸣曲。他用白描的手法,朴实的语言写出了在一趟冬冷的列车上,遇见一位枯朽的老人和一个羸弱的小女孩。文中对老人悲愁的无奈心情,笔墨刻画细腻,情真意切,着实感人至深,催人泪下,家军在表达中给我们营造了一个真实的画面,然后笔触一转,镜头拉近:瞅着小女孩瘦弱的身影,我脱下大衣披在了她的身上。车开了。透过车窗,我瞅见老汉和小女孩还站在站台上,那小女孩如同一个被大风吹着的绿色蝴蝶,两条胳膊挥舞着,像蝴蝶的翅膀在振动,泪水淌满了脸颊。小女孩跺着脚,用极大地声音喊着,叔叔——再见——我的泪再也止不住,任其在脸上纵淌。

“那个场面至今存在我的脑子里,我无法忘记它,想起它总会让我心酸难抑,有时有落泪的感觉。”因为这些,让我看到了家军善良的本性。今天,在我静心阅读了家军的大量文字时,突然感到我与他是不谋而合的,文字和心灵的默契。在他的叙述、描写和表达里,不难发现其对散文的制造、组装和驾驭能力,已经到了炉火纯青。而其对乡村生活的刻骨铭心以及对故乡亲人深深的,更使得家军看到了许多人视而不见的细节

家军的散文有许多充满生命质感的细节,这和他深度体验生活有关,同时又成全了家军散文的独特性。他的乡村散文有人的温度,读他的散文我会想起自己在农村的童年生活,能深切地体会到那种喜悦和忧伤,会笑会流泪。

晨钟佛鼓,撞响的是热爱生活的宏大钟声,敲响的是悠悠不尽的乡土情曲。豁然间,我顿悟:家军是在用手中的笔为其牵魂绕的的故乡一一立传啊。这是家军文字对我感知的触动,对我灵魂的震撼。

因为故乡,所以风也柔柔;因为故乡,所以情也暖暖。

因为故乡,所以花开似锦;因为故乡,所以叶落如诗。

故乡,在家军笔下赋予了丰厚的意蕴,尽管离开故乡多年,他的目光始终没有离开过故乡。大平原上的那个小村子对家军来说,既是地理的故乡,也是情感和文学的故乡,更多的是它代表了他的一种精神寄托、灵魂措放的方式。

故乡的风土、故乡的人情、故乡的一草一木对家军来说无不勾魂摄魄。那里不仅有他儿时的记忆,还存留着他人格形成过程中感受到的一切。犹如蚕作茧,紧紧地包着他,不可分割。昔年的乡村生活虽说艰辛,但充满乐趣,一旦挺过了这些难关,回望乡村,记忆深处居然多是留念与怀想:村里有会唱河北梆子的;有用马齿苋治小儿肚痛的乡村郎中,有擅长焗锅补碗的手艺人;有戴眼镜留着花白胡子手捧着大书讲古论今的老先生;有会变戏法练气功口吞活蛇的江湖艺人;还有三五个能撂场子的说书人。到了日,风从白马河畔吹来,漫天的星斗,连绵不断的蛙鸣。村里的男人们叼着旱烟锅子坐满了街筒子,女人们则纳着鞋底子聚在一起呱呱般唠着家长里短,小孩子们则四处疯跑着。锣声一响听梆子,听得村人们不愿睡觉;秋日的打谷场上,瞅艺人们练气功,瞅的瞠目结舌,惊险处,舌头得用手推回去;冬天晒阳阳,惊堂木一拍,听人说《杨家将》、《三国演义》、《水浒传》,听得乡人们忘记了吃饭。

这就是家军对故乡的素描。

一个村庄有一个村庄的文化。家军心灵内的小村子文化就像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而他则像一条鱼儿整日在河中游来游去,尽受感染和熏陶,一颗文学的种子便落在幼小的心里,慢慢地萌发,一天天长大起来。

家军心灵深处的故乡,朴素而华美。 既浓烈且清新,一幅生机勃勃的乡村景物画呼之欲出,这一切愈发强调出乡村景致的清新秀美,乡村生活的宁静和谐。家军是在吹奏一曲清新优美的田园牧歌。

自参军后,家军一直都离乡在外,且生活在大都市,但他常固执地以一个都市里的“乡下人” 自居。这一时期,对其而言, 乡土是梦,乡土是家,乡土是魂,乡土更意味着过去,只可回忆

忘记乡土,注定会“失魂落魄”。

他曾说:最美的梦,也就是我的故乡之梦了。

对于一位久别家乡的游子来说,思乡是情理中的事。

多年后,当家军重新审视故乡时,故乡所经历的一切在他心里经过积聚、发酵、酝酿、升华后终于行之于言,成为他一篇又一篇精美的心灵散文。家军曾不止一次的说:其实,我就是个风筝,不管飘多远,都被故乡那根长长的线牵着。那根线,就是我对故乡浓浓的爱凝结而成。我是个农民的儿子,我是带着怀恋的眼光看故乡的。

喷泉里喷出来的是水,血管里流淌的是血。

家军以平原之子特有的深情去抒写故乡,且充满着童真童趣,使人越品咂越有味道,越看越心无旁骛。家军善于捕捉生活中不起眼的细微末节,他笔下的人物形可见、声可闻。虽然从表面上来看,家军写的大多是亲身事、家中事、琐碎事,但却真实地还原和记录了一个时代人们的生活和命运。

家军作品中的唱儿歌、玩游戏,夏季摸鱼偷瓜,冬季抽尜儿、吃雪团打雪仗等儿时生活情景以至很多情节细节描写都很精彩、很生动,别具乡土特色:阿三的眼珠转了几转,鬼点子就冒了出来,伙计们,前面瓜地的西瓜就是坏蛋,今儿咱们谁有本事捉住坏蛋,就是英雄。一边的四平撅着嘴说,不就是偷瓜么,还抓坏蛋,你就是扯淡,知道那看瓜的老头儿多厉害么,你忘了,前些日子有几个外村的小子来偷瓜,让他给抓住了,他也不打你也不罚你,他把几个小子的小鸡鸡用麻绳给勒住了,然后给他们西瓜吃,每人倆瓜,必须吃完。我的个娘,最后给那几个家伙憋得,老爷爷都喊得岔音儿了……

读至此处,真是“于我心有戚戚焉”。一幅乡村风俗图,在家军妙趣横生的叙述中,让人忍俊不禁之余,触动某根记忆的丝弦。

乡村不仅有家军的记忆,也有着他精神的寄托。

尽管故乡对家军而言,只能成为回忆,成为夜晚如蚕丝般抽不完的往事,在记忆中提供灵魂的休憩,但这反而更加激发了他对故乡的眷恋和炽爱。家军深知,不管自己多么享受城市,他生命的根就在冀中平原的的黄土地里,眷恋故乡、关爱故乡是他生命的本能。

时下,很多人对土地没了过往的珍惜,没了眷恋,可在庄户人心里,土地就是命,没有了土地就没有了一切。说乡下人土气,虽带着几分藐视的意味,但这个土字却用得很好。土字的基本意义是指泥土,乡下人自然是离不开了泥土的。近乡情更怯,无语却已泪阑珊。尽管离开家乡已有多年。但是,家军每隔三两年都要返乡瞅瞅,像燕子般飞来飞去,真是故土难离。

在散文《故乡情怀》中,家军是这样叙述“我”的:我们的“农龄”都是从娘胎里一生出来就开始计算的,对黄土和庄稼都有着天生的敏感与痴迷,二三岁就要跟着娘下地。爹娘下地时挑着个大挑子,一头是我,一头是育苗的农肥,有时,从地里回来时,挑子的另一头会变成香甜甜的瓜果梨桃。到五六岁时,我和我的伙伴们则已学会了点种拔“草”,当然是草和苗儿一起拔起。十三四岁时,庄稼院里的耕耙锄犁,已无一不精,称的上农家地道的小把式了,整日里,除了学堂里的子曰诗云,打草、放羊、种庄稼、地里摸瓜摘桃子,忙碌得很。

这是离乡游子为故乡喊魂的心声。

回望乡土,对乡土炽爱和卑微到如此虔诚的地步,或许是家军的性格使然,但我觉得更是他良知的守望。我渴望聆听思想者的布道,让心灵在智慧里沐浴,我愿意穿越历史的云雾,跋山涉水,去寻找古往的隐者。

读着家军朴素的文句,泪水湿润了我的眼睛。而每一个读了家军文字的人,又何尝不会为之怦然心动,甚至会心头之一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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